解读分析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税注意事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所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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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事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

报送时间:在其报送申请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

报送资料:1、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2、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复印件、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5、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6、《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1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7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来源:财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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