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事项: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低于5%的。
报送时间: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报送资料:1、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明细表;2、《——事项备案报告表》;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9条;国税发[2009]81号。
【来源:财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