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批事项:存货盘亏损失的扣除。
报送时间: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
报送资料:1、存货盘点表;2、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3、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其他确定依据);4、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5、涉及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凭证;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9]88号。
【来源:财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