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分析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减免税注意事项—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免减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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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事项: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报送时间:减免税备案时限一般为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

报送资料:1、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国家有权部门颁发的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文件),企业年检合格证;2、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证明材料或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证明材料;3、享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须提供国家相关文件;4、获利年度说明;5、职工培训费用明细账;6、软件生产企业享受增值税退税的凭据;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3697号)。

【来源:财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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