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事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免征企业所得税。
报送时间:减免税备案时限一般为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
报送资料: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试点单位名单;2、境外提供文化劳务收入申请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3《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政策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号);财税[2008]1号。
【来源:财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