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在逻辑上,这样的减税主张会把我们带到更远的地方。
既然降低重复征税对社会有利,为何不把其他重复征税一并取消?既然统一税率能大幅度甚至彻底降低人们的逃税动机,为何不把统一税率推进到更大的领域?
于是,即使可能离中国现实还很遥远,我们也可再稍作探析。
首先,重复征税,不仅仅发生在间接税领域。在直接税领域,也有重复征税。企业员工的薪水,在增值税体系里,是作为增值部分对待的;他们同时还必须面对个人所得税,因此在直接税部分,又遭一次重复征税。解决的方法,其实与解决固定资产重复征税一样简单,那就是:将员工薪水从增值部分移除,不再面临增值税。员工只需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
但是,如果个人所得税税率与增值税率不一,依然难以避免员工本人或企业帮助员工去规避所得税的冲动。所以更彻底的方法应该是不仅将员工薪水从增值税体系里移除,而且要改革个人所得税率,使之只有一个税率,且此税率等于增值税率。
其次,对于企业老板来说,就算不从企业里领取薪水,只纯粹作为投资者,也同样要遭受重复征税;企业利润要被征收一次企业所得税,当利润变成个人收入时又要被征收一次个人所得税。显然,对企业老板而言,明智的选择是逃税,将利润在企业消化掉。
延续我们前面思路,彻底解决企业老板/投资者的重复征税以及逃税问题,要点有二:其一,只保留企业所得税,并统一税率与增值税相同;其二,索性解放他们,对所有一切资本性收入都不予征税,放手让他们去投资,去创造更多财富,将社会整体产出推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如果以上这一切都发生了,那么单一税(Flat Tax)就出现了。显然,此时一定会有人出来说,这样的税制,太便宜富人了,对穷人太苛刻了。这时,我们可以再稍作调整,比如在完全单一的税制结构里,再按家庭状况划出一条免征线。但是,对资本收入,却实在不宜再做约束,重做冯妇,将税制复杂化。
设想归设想,现实归现实。对于当下中国特有国情,我们应该形成基本共识:拒绝加税,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间接税的减税主张。
【来源:南风窗作者:郭玉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