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初,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中国改革》杂志上以《走出宏观税负的误区》为题,批驳了国外某杂志发布的所谓2009年税负痛苦指数中国排行第二的说法,并对我国宏观税负的趋势进行分析和判断。
肖捷指出,所谓“税负痛苦指数”存在两大谬误:其一,评价方法存在常识性错误;其二,计算依据存在明显偏差。宏观税负既有总体水平问题,也有结构性差异,不能忽略具体项目和负担对象。比较分析宏观税负水平,不能脱离不同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政府职能范围,各国的具体国情不同,宏观税负水平没有放之四海皆适用的统一标准。
就我国宏观税负的大趋势,肖捷发表了他的观点:“目前,政府集中的税收收入还无法满足迅速增长的公共支出需求,有必要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合理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肖捷认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宏观税负不仅有上升的需要,也有提升的空间。下一个10年,我国税收增长的弹性系数总体上仍可能继续保持大于1的态势,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在目前的水平上有继续上升的空间和条件。
毫无疑问,税收已经构成了今日中国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无论处庙堂之上还是江湖之远,税收相关的话题总能激起最热烈的争论。争论吵出了很多有意义的角度,也初步彰显出了民意的威力,这几年,无论是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都在舆论的吵吵嚷嚷中让政府的举措带上了一丝谨慎。
但是,也仅仅是姿态而已,因为在征税权上,目前民意在制度层面上尚未形成刚性约束。
当政府征税不受民意刚性约束时,或者说,当政府对民众的钱袋子可以予取予携时,民众有什么讨价还价的能力说哪种税可征哪种不该征?又有何种能力去操心这些钱被政府拿走后用到了何处?
纲举目张,征税权是纲,其余种种包括税制具体结构、公共预算透明化等等都是目。征税权在民意掌握的立法机构里,那么税收、公共预算等就是老百姓的事情;如果征税权完全掌握在政府手里,那么税收是政府的意志,此时老百姓连自己的钱袋子都守不住,又哪能管得住政府的钱袋子啊。
必须记住,这是在中国对税制改革做严肃讨论的前提。在国家权力结构中,必须把税收立法权严格赋予民意机关即立法机关。这个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很早很早以前就已经解决了。比如英国,900年前通过一部《自由大宪章》就解决了,里面规定,国王开征税必须要议会同意。比如美国,200多年前因为英国不经过美国人同意在美洲开征税,所以闹了一场独立革命,把征税权拿回到美国人手里。
中国特色的主张
在中国,减税主张非常重要。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税收越来越多,可与此同时给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完全不对价时,怎么还能继续加税呢?相反,在政府收了那么多税之后,倒是民众应该要求政府拿出对等的公共服务来。
这涉及一个最朴素的正义观念;如果政府收到的税收确实能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那么收再高的税民众也可能愿意,但如果政府没有把税收主要用到公共服务上,虽多取一文亦不合理也。
这就得说说中国政府的收入有多少了。但在计算之前,又得先说清楚什么是政府收入,或者说,政府用各种名义从老百姓手里拿走的收入。严格地说,当下的各种税收显然只是政府收入的一部分,还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企业收入、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等预算外收入、国债(得用未来的税偿还)、各级地方政府所欠债务(也得未来的税收偿还)、社会保障收入(在现代国家里这是主体税种)、外汇储备(用社会通货膨胀的代价获得的收入)等都应该计算为政府收入。
完整的统计需要完整的数据,目前条件下尚有困难。但要说明中国政府已经富裕到何种程度则不需要那么复杂,随便取其中四项:财政收入、国有企业利润、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社保收入就可以看出端倪。
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8.3万亿元,同比增长37.9%;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约1.98万亿元,同比增长37.9%;土地出让金总额为2.7万亿,同比增长70%;全国5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86万亿元,同比增长15.7%。这4项相加共14.84万亿,2010年GDP为39.79万亿,占GDP的37.29%之高,而且4项相加总收入的同比增长率更高达43.2%!
这是很粗略的计算。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对2009年政府的实际收入有过更全面的计算。他们按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外收入、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社保基金收入5项来统计,结果达到10.8万亿元,远超过政府摆在门面上的6.3万亿元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例也从25.4%升到32.2%;他们的计算还没有把2009年的国有企业利润1.34万亿纳入,若一并考虑进来,则2009年政府实际收入占GDP的比例更要高达35.6%。这已经与OECD那些发达国家基本持平了。
但是,毫无疑问,这些国家与中国差别很大,主要体现在两点:第一,他们的收入就是税收收入,没有那么多预算内预算外的名堂;第二,他们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例虽有波动但基本稳定,而中国政府的收入是呈直线上升状态。
更重要的区别是,在财政支出方面,中国人所得到的福利远低于这些发达国家。OECD中税负较高的三个国家瑞典、丹麦和法国,他们财政的80%以上的支出是花在普通人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健、环保等社会福利上。
【来源:南风窗作者:郭玉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