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香港安永陷虚报利润案或认赔3亿港元》报道,作为行内之人,我想说,唇亡齿寒。审计这个行业,你赔得了3亿元,却未必能够赔得了感情债,赔不了社会的信任。
在报道的最后一段文字中,有三个人谈感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聂世禾表示:“审计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不出事故反而不正常。且在中国内地做审计,风险成本更高。因为各方勾结串通欺骗审计师比较容易,所付出的违规成本也低。我们甚至见过有公司专门有一个团队负责做假账。”
我想问,作为国际“四大”,不是有那么多先进的“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和流程吗?问题真的就在于此吗?一位香港的审计师告诉过我,国际大所在国内审计中往往只主要关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而无法也无意去管你提供的东西的真假。这难道就是现代审计的理念?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审计难道不就是套程序做底稿的?难怪一些大所可以靠“万能”的程序,用机器般的人。
我想,估计很多审计机构恐怕都知道审计不是单纯的账目,一些外围存在性的调查、合理性分析等都是要勘察的,更恐怕会即使知道了也不愿去做这样的考察的,因为理念和利益。所以,可能更多的就是那么多人“明知山有虎,却偏向虎山行”,出了事情了,责任往人家那里推,赔3亿港元只要保住自己,可是,这么下去,大约有两个毒副作用恐怕未能顾及了——一是那种自私自利式的“只管形式上是否按准则办了,不管你洪水滔天”的理念保下来了,然后又会去重复昨天的故事;二是这个行业长期以往会给社会一种什么样的形象?恰如那流感一般,传染之快可能会废了这个行业。
一位本土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深审计师表示,在审计这一“公认”的高风险行业中,“四大”这类巨头的存在为投资者追偿提供了一种保证,雄厚的资金实力使得他们有能力承担高额赔偿。聂世禾认为:“这是中小型事务所无法做到的。”某代表小股东利益追偿会计师事务所的律师说:“比起送审计师入狱,我们更希望为股东拿到实在的赔偿金。”
美国法律界曾经有一种“深口袋”理论,大概说的是打官司告状的,看关联的被告中谁最有钱,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跟某案子“沾亲带故”,统统的拿来,到时候第一、第二、第三的被告如果来个“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话,赔偿的手就会伸到陪在一边站着的那个人的深口袋,我估计这位聂世禾未必知道其厉害吧。你陪得了3亿元、30亿元,你赔得了国际会计师的声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