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系统
第一节 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的发展历程
一、认证系统发展背景
1994年,我国的工商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次税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度。增值税从税制本身来看,它易于公平税负,便于征收管理。但新税制出台以后,由于税务机关当时还比较缺乏对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监控的有效手段,一些不法分子就趁此机会利用伪造、倒卖、盗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进行偷、逃、骗国家税款的违法犯罪活动,有的还相当猖獗,严重干扰了国家的税收秩序和经济秩序。对此,国家除了进一步集中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管理,开展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坚决维护新税制的正常运行外,还决定引入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对增值税的监控管理。
1994年2月1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同志在听取了电子部、航天工业总公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的汇报后,指示要尽快实施以加强增值税管理为主要目标的“金税”工程。为了组织实施这项工程,成立了跨部门的国家税控系统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下设“金税”工程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系统建设工作。1994年3月底,“金税”工程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金税工程由一个网络、四个子系统构成基本框架。一个网络,就是从国家税务总局到省、地市、县四级统一的计算机主干网;四个系统,就是覆盖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以及覆盖全国税务系统的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交叉稽核子系统和发票协查信息管理子系统。
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发票是可以抵扣的。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是: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对于一个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其在经营活动中,即会发生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又会发生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因此,增值税的核心就是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就是纳税人实际要缴纳的增值税额。这样,进项税额作为可抵扣的部分,对于纳税人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
进项税额的抵扣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涉及到进项专用发票的认证。多少进项发票被税务机关比对认可,就可以抵扣多少税额。
二、认证系统的作用
1、能有效防止假票;确保供货方真票申报纳税购货方才能抵扣税款;
2、高对假票和未申报纳税发票的查处力度,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和商誉;
3、购货方对供货方信用有疑问的,可以在进项发票通过认证和交叉稽核之后再付款。
4、能够充分保证企业端和税局端认证数据的一致性,避免了企业丢票的现象,实现企业数据和税局认证数据的双向实时比对,保障二者的一致性。
三、目前企业认证的一般方法
1、上门认证:上门认证是一般纳税人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进行认证。
2、网上远程认证:一般纳税人自行完成专用发票抵扣联扫描、识别,并将扫描识别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和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纳税人的认证结果。
四、两种认证方法的优缺点
传统方式的上门认证主要服务于发票业务量少的企业,主要操作模式是一般纳税人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扫描进行认证。主要存在:
1、发票易丢失;
2、实时性不高,纳税人必须在工作日到税务机关认证;
3、效率不高,因为到税务机关认证企业很多,须排队等候,这样造成时间的浪费;
4、成本高。
网上认证系统针对传统方式这些问题而产生的,纳税人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足不出户就能认证发票,而且操作方便,解决了企业发票易丢失,实时性不高,效率不高,成本高等等诸多问题。还可以集中认证,降低成本;优化服务,树立企业形象;智能审核,科学的评估。还杜绝了人情,还税务局公平执法的形象。网上认证已经成为企业发票认证的主要方式。
第二节 网上认证系统的介绍
一、网上认证系统的定义
网上认证,指纳税人通过扫描识别或手工录入的方式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金额、税额以及84位密码等票面信息,采集并转换为电子信息,在确保数据安全传输的前提下,将这些电子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给国税局的网上认证服务器,经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解密比对后,生成认证结果,再将认证结果回传给纳税人的一种认证方法。
二、网上认证系统的流程
1、首先,纳税人利用扫描仪将发票扫描进网上认证系统,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主要信息采集并转化为电子信息。
2、纳税人检索出需要传输认证的发票电子信息,将发票电子信息加密后,通过互联网上传到国税局的认证服务器上。
3、网上认证服务器接收到发票电子信息后解密,转发给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由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对该发票识伪认证。
4、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将84位密文解密还原为明文,并与票面明文比对,产生并记录认证结果,回传给网上认证服务器。
5、网上认证服务器将认证结果回传给网上认证系统,系统接收并显示该结果,同时将该条认证记录存入数据库中备查。
6、每一张认证发票的电子信息和认证结果,在国税局端和纳税人端都会留有记录和日志。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从国税局的网上认证服务器上下载并打印认证结果清单,认证结果清单上附加有专用印章和电子签名密码,作为核对依据。
三、网上认证系统的设备组成
从以上流程可以看出,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一台扫描仪和一台打印机即可。
电脑的配置要求,处理器PⅡ400以上的配置,内存和硬盘须在128M和1G以上。建议使用WindowsXP。通过拨号、DDN、网通、宽带等直接连接互联网或通过局域网连接互联网。
扫描仪设备是将增值税发票的一些数据输入到软件中的一个工具。扫描仪将发票扫描成图片,然后转换成您需要的发票金额、税额等数据信息。推荐使用最佳的扫描仪:虹光FB2600(平板扫描仪):
光学分辨率:1200×2400dpi类型:平台/单页系统要求:Windows98、Windows2000、WindowsXP。
第三节 网上认证系统的操作
一、系统初始化
1、安装
① 系统安装,在第一次使用“网上认证系统”时,财刀网工作人员会亲自上门为用户提供系统安装服务,节省用户在申请注册码的麻烦。安装的过程非常简单,看见“下一步”点“下一步”,看见“是”点“是”,最后遇到“完成”点击“完成”,程序安装完毕后,桌面上自动建立本系统的快捷方式:
② 扫描仪安装和连接
安装:双击附在光盘上的扫描仪驱动FB2600B_Drive文件,系统会自动进入安装模式。用户只要根据提示操作即可。
连接:FB2600型号的扫描仪有两根线,一根链接电源插座,一根带USB接口链接电脑主机(注:USB接口应插在主机箱后面的插口上),链接好后右击“我的电脑”→“属性”→“设备管理器”→“图文设备”查看扫描仪是否连接上。见图1-3-1。
图1-3-1
2、系统初始化
① 用户初次登录时,要进入“企业管理”进行对注册企业设置金税密钥文件,操作见图1-3-2和图1-3-3。选中纳税人识别号,再点击“设置金税密钥文件”
图1-3-2
跳出“设置金税密钥文件”对话框,点击,找到“C:\caidao8\rzsx1.0\key.dat”文件。选择后“确认”即可。
图1-3-3
② 点击“参数设置”,选择“打印电子印章”,输入“默认税务局名称”,浙江版本的默认税务局名称是:杭州市江干区国家税务局。见图1-3-4
图1-3-4
二、系统登录
1、连接网络,登录前先登入“财刀网”,确认网上认证系统与认证服务器建立通讯,保认证结果的传送和验证。
2、双击桌面上的“网上认证V1.0”的快捷方式,启动本系统。(见图1-3-5)
3、输入从老师那里取得的用户名账号。点击“登录”
图1-3-5
三、发票录入
1、系统提供两种发票录入方式“扫描录入”与“手工录入”。扫描录入提供了方便的核对功能。见图1-3-6。.
图1-3-6
标注的数字分别表示:
① 在此处选择录入风格。单击“录入风格”下的切换按钮,即可实现经典风格与快速风格之间的切换。
② 系统提供两种发票录入方式:“扫描录入”与“手工录入”。您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录入方式。
③ 针对于“扫描录入”方式,在此处执行“扫描”或“保存”操作。对于“手工录入”方式,在此处执行“重置”或“保存”操作。
2、扫描录入
图1-3-7
图1-3-7所标记数字分别表示:
① 在“发票信息”和“原始图像”两种显示模式间进行切换,“发票信息”显示模式显示了扫描识别出来的发票信息,“原始图像”模式则显示原始扫描的图像。
② 图中此处显示的为“发票信息”扫描录入窗口。
③ 在“发票信息”和“处理信息”两种显示模式间进行切换。“发票信息”以列表的方显示多张发票扫描识别后的信息。“处理信息”则显示扫描时发票可能有误的具体地方。
④ 此处包括发票类别的设置及“扫描”和“保存”两个功能按钮。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 在扫描仪中正确地放置发票。在选择“专用发票录入”或“运输发票录入”后,单击“扫描”按钮,开始进行扫描。(注:发票扫描时,左裁剪线和扫描仪内侧右边对齐,提高扫描成功率)
② 扫描完成后,可进行发票核查。发票中不允许修改的栏目显示为灰色其他栏目可进行核查与修正。鼠标单击“发票信息”扫描录入窗口中的数据栏,原发票图中的对应资料即会自动显示出来,便于你进行校对。对于有误的数据,就可以直接进行更改。(图1-3-8)
图1-3-8
③ 需要查看原始图像的时候,单击“原始图像”显示模式,便可看到如图1-3-8所示的原始图像窗口
图1-3-8
④ 确认核对无误后,单击“保存”按钮保存本张发票。
3、手工录入
选择发票类别,增值税专用发票录入或者运输发票录入。单击“手工录入”,直接在相应栏目中录入发票数据,确认无误后单击“保存”按钮保存录入数据。
四、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包括以下功能:查询、修改、删除、打印。界面见图1-3-9
图1-3-9
1、查询
(1)操作:选择“专用发票管理”,跳出以上界面,数字标示含义:
① 此处单击“管理”、“浏览”两个标签,分别在两个功能间进行切换。
② 此处显示统计结果,可供你核对发票份数与总金额等数据。
③ 此处为一个调节杆,拖动调节杆可调节左右窗口比例。单击该调节杆,在隐藏与显示左边功能窗口间进行切换。
数据列表部分,双击某张发票,可以查看发票详细信息。
(2)查询条件:
本软件提供了多种组合查询,默认可以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销方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基本查询。详见1-3-10
除了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销方纳税人识别号之外,系统还提供“认证日期”、“录入日期”、“认证结果”、“发票税额”、“发票金额”、“开票日期”、“税额”等等查询条件。
图1-3-10
2、修改
本功能用于修改录入不正确的发票数据,其中可供修改的发票有以下几种情况:
a、 发票刚刚录入,还没有发送的。
b、 认证结果自动通过的。
c、 认证结果验证通过的。
d、 认证结果未通过但还没修改过的。
其余状态的发票不允许修改。
购方纳税人识别号都不能修改。
认证结果自动通过的只能修改金额和税额。
操作如下:
① 在发票管理列表中选中要修改的发票,单击“修改”按钮,如图1-3-11所示。
② 如图1-3-12所示,窗口右方显示该张发票,可供修改。
③ 在发票相应栏目中直接修改,单击“保存”,然后关闭。
图1-3-11
图1-3-12
3、删除
本功能用于删除发票,其中可被删除的发票有以下几种情况:
a、 认证未通过的发票。
b、 当月已认证的发票。
c、不能抵扣的发票。
操作:选择要删除的发票,右击鼠标,选择“删除”。
4、打印
提供打印查询结果、打印认证结果清单、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等功能。
打印查询结果就是把当前查询到的数据打印出来。用户还可以打印某一段时间或某一个月的认证结果清单和认证结果通知书,这个均由用户自定义进行设置,见图1-3-13
图1-3-13
操作如下:
① 单击“我想…”的“打印”项
② 下方自动展开打印条件栏可供选择,选择“认证结果清单”,则用户设置时间范围,如某一段时间或某一个月,然后即可打印某个时间的认证结果
③ 选择“查询结果”,则打印当前查询到的所有数据。
④ 单击“认证结果通知书”,则用户设置时间范围,如某一段时间或某一个月,然后即可打印某个时间的认证结果通知书。
⑤ 单击“打印预览”,则可预览打印内容。
⑥ 单击“打印”按钮开始打印。
五、认证发送
通过网络,将已录入或扫描的发票有选择的发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防伪认证。见图1-3-14和图1-3-15。
操作如下:
① 选择“文件-认证发送”或单击工具栏中的“认证发送”按钮打开本功能。
② 如图1-3-14所示为认证发送窗口,表中会列出所有已录入未发送的发票,可供选择发送。
包含处理发生错误的发票:若要重新发送错误的发票,选择本项。
要重新发送认证未通过的发票,选择“包含认证未通过的”项。
包含本月已发送还无反馈:需要重新发送本月已发送过,但还无反馈的发票,选择本项。
包含全部已发送还无反馈:需要重新发送以前已发送过,但到目前为止还无反馈的所有发票,选择本项。
图1-3-14
③ 选择要发送的发票后,单击“发送”按钮发送发票。
④ 用户在发送时可以选择部分发票进行发送,如前100条、前50条等等。用户只需选择上图中右下角的单选框——“仅仅选中前()条记录”,然后设置具体的发票数量。
⑤ 结果显示。见图1-3-15
图1-3-15
六、认证反馈
认证反馈,是通过网络,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认证的结果。
操作如下:
① 选择“文件-认证反馈”或单击工具栏中的“认证反馈”按钮打开本功能。
② 如图1-3-16所示为正在获取认证结果。
③ 成功获取认证结果后,将自动弹出窗口提示认证结果。见图1-3-17
图1-3-16
图1-3-17
第四节 发票录入逻辑校对原理
一、发票内容介绍
1、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介绍
图1-4-1
① 发票代码:增值税专用发票10位代码,规则是第1-4位代表各地市(以上代码参见附件),第5-6两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批次(分别用1、2、3、4……表示),第8位代表版本的语言文字,(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汉文、维汉文)。第9位代表几联发票(分别用4、7表示四联、七联),第10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分别用1、2、3、4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用“0”表示电脑发票)。
② 发票号码:发票号码为8位,主管税务机关给每个企业分配一段号码的方式进行编制的。
③ 开票日期:开具发票的当日
④ 购货方:在主管税务机关注册的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和开户行及账号。
⑤ 税控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控码是84位,是一串包含了专用发票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销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金额(不含税)、税额、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七项内容的密文。税务机关通过这串密文进行和发票上的明文比对。
⑥ 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税额:这里计入销货单位销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不含税),金额(不含税单价)、税额。
⑦ 逻辑关系:金额(不含税)=含税金额/1.17
税额=含税金额/1.17*0.17
单价=含税金额/1.17/数量
价税合计(大小写)
⑧ 销货方:在主管税务机关注册的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和开户行及账号。
⑨ 备注:特殊事项的注明
⑩ 收款人、审核人、开票人、销货单位(章):销货单位(章)使用在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的发票专用章。
2、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内容介绍
图1-4-2
① 发票代码: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排列:第1位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代码,1为国家税务局、2为地方税务局,0为总局。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总局为0000。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04年以04表示)。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其中,国税行业划分:1工业、2商业、3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5水电业、6其他;地税行业划分: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0表示其他。第9、10、11、12位为细化的发票种类代码,按照保证每份发票编码唯一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行编制。
② 发票号码:8位阿拉伯数字。如发票号码资源不够用,在设计时应考虑与分类代码结合,即在分类代码的第9、10、11、12位中设置1位为批次代码。企业冠名发票,可在第9、10、11、12位分类代码中设置1位单独表示,或者直接在发票号码中以给每个企业分配一段号码的方式进行编制。
③ 开票日期:开具发票的当日
④ 机器代码、机器号码、机器编号:机器代码和机器号码与发票上印制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是一致的。机器编号为税控器具编码。
⑤ 税控码:《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的税控码为144位,票面打印4行每行36位符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的税控码为180位,票面打印为5行每行36位符号。
税控码包含的信息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承运人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代码、收货人纳税人识别号或发货人纳税人识别号(即有“+”号标记的一方代码)、代开单位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代码)、运费小计、扣缴税额。其中,自开发票7个参数(不包括上述代开单位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代码、扣缴税额等两个参数),代开发票9个参数。
⑥ 发货人、收货人及承运人名称及代码,主管税务机关税号:在主管税务机关注册的信息,这里的主管税务机关税号是承运人的主管税务机关信息。
⑦ 运输货物名称及金额:货物名称、数量(重量)、单位运价、计费里程及金额等。
⑧ 其他费用名称及金额:装卸费(搬运费)、仓储费、保险费及其他项目和费用。
⑨ 备注:填写起运地、到达地和车(船)号等内容
⑩ 运费小计和其他费用合计:分别合计运输货物项目栏金额合计数和其他费用项目栏的合计数。
⑾ 运费小计=运费项目各项费用相加之和;其他费用小计=其他项目各项费用相加之和;扣缴税额=合计×税率。税率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填开。
⑿ 合计(大小写):合计=运费小计+其他费用小计。
⒀ 承运人盖章和开票人:开具《货运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左下角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或代开发票专用章;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
二、发票录入校对标准
发票“扫描录入”和“手工录入”系统有自动校对的功能。就是对发票录入内容跟国家规定的是否一致,不一致的不予保存和认证。
1、发票代码10位,发票号码8位,购销货方识别号各15位,税控码区:(增值税专用票)84位,4行每行各21位;(运输业统一发票)144位,4行每行各36位。
2、发票代码和销方识别号的前面两位必须相同。
3、开票日期距认证日期不能大于180天。
4、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必须采用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开具,手写无效。
5、运输统一发票上税控码、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码、运费小计、其他费用小计、合计(大写、小写)均有税控收款机自动生成。机打代码、机打号码与印刷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相一致。
6、专用发票扫描时扫描的要素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货方税号,销货方税号,金额(不含税),税额税控码8要素。
7、运输发票扫描要素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机器编号,承运人识别号,受票人识别号,运费小计,主管税务机关代码和税控码共9个要素。
8、发票的金额和税额:选择本项时,系统对发票中的“金额”和“税额”栏进行逻辑校验,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税额”=“金额”*0.17
三、发票扫描未通过的情况
只要发票扫描不符合前面校对标准的情况,都不可以保存认证。在实际工作中,常见的情况如下:
1、 认证日期距开票日期已经超过180天的
一般纳税人收到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系统对发票中的“开票日期”项逻辑校验出错时,会进行疑问提示:防伪进项发票已超过180天,请检查。说明这张发票的开票时间已经超过期限,不可以再认证。
2、 重复认证的。
当发票号码已经存在时,再重复扫描,系统会提示:把数据写入数据库时发生异常,可能发票已经存在。这时应到“发票管理”中查询该发票是否已经存在。已存在的发票不可以扫描保存两次。
3、 发票代码、销货方纳税识别号不符的
发票代码和销方识别号的前面两位应该绝对相同。如果扫描时出现前两位号码不相符的,系统将会提示:发票代码和销方识别号前两位不符,此时该判断是否是扫描错误还是发票本身错误。若是发票扫描错误,可以重新扫描或手工调整。若是发票本身错误,此发票为错误发票,不可以抵扣
4、 密文错误
每一张发票的密文区是不一样的。包含了发票内7要素的信息。税控码区:(增值税专用发票)84位,4行每行各21位;(运输业统一发票)144位,4行每行各36位。税控码少或者模糊都不能被识别。
5、 盖章不合理
在扫描中会出现,销货方开具发票盖的发票专用章不合理,覆盖了系统要扫描的要素,比如盖在销货方纳税识别号上、盖在金额(不含税)等等原因,导致扫描机不能正常读取发票内容。这种情况下,可以根据发票内容进行手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