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陈力生第十二章 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学》——陈力生
第十二章 审计工作底稿
查找更多

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旨在阐述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概念。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审计工作底稿的种类、审计工作底稿的作用、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及内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与归档。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全面了解审计工作底稿的定义,明确审计工作底稿重要作用,确立审计工作底稿概念;了解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明确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内容;了解审计工作底稿分级复核制度;掌握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及保存期限。

第一节 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分类及作用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和编制目的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含义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做出的记录。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它形成于审计过程,并反映整个审计过程。

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制定和实施审计计划时直接编制的、用以反映其审计思路和审计过程的工作记录,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或其他有关部门取得的、用作审计证据的各种原始资料,以及注册会计师接受并审阅他人代为编制的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是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目的

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的:①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②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除上述目的外,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还可以实现以下目的:

(1)有助于项目组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

(2)有助于负责督导的项目组成员按照质量控制准则完成指导、监督与复核审计工作的责任。

(3)便于项目组说明其执行审计工作情况。

(4)保留对未来审计工作持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的记录。

(5)便于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质量控制复核与检査。

(6)便于监管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执业质量检査。

审计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证据。在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质量而涉及诉讼或有关监管机构进行执业质量检査时,审计工作底稿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有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便于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取得的审计证据和得出的审计结论进行有效复核和评价。如果时间拖延过久,注册会计师可能会遗忘某些事项,使得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不能全面地反映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审计工作。一般情况下,在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比事后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更准确。

(三)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使用的文字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中国境内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公司成员所和联系所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涉外业务时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四)审计工作底稿的控制程序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规定,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适当的控制程序,以满足下列要求:

(1)安全保管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审计工作底稿保密。

(2)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

(3)便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使用和检索。

(4)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审计工作底稿。

为了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注册会计师不得对其进行不当删除、废弃和改动。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存在形式

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审计工作底稿的形式从传统的纸质形式扩展到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但无论审计工作底稿以哪种形式存在,会计师事务所都应当针对审计工作底稿设计和实施适当的控制,以实现下列目的:

(1)使审计工作底稿清晰地显示其生成、修改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2)在审计业务的所有阶段,尤其是在项目组成员共享信息或通过互联网将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员时,保护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防止未经授权改动审计工作底稿。

(4)允许项目组和其他经授权的人员为适当履行职责而接触审计工作底稿。

在实务中,为便于复核,注册会计师可以将以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审计工作底稿通过打印等方式,转换成纸质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并与其他纸质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一并归档。同时,单独保存这些以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审计工作底稿。

(二)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的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概要、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明书、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等。

一般情况下,分析表主要是指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信息执行分析程序的记录。例如,记录对被审计单位本年各月收入与上一年度的同期数据进行比较的情况,记录对差异的分析等。问题备忘录一般是指对某一事项或问题的概要的汇总记录。在问题备忘录中,注册会计师通常记录该事项或问题的基本情况、执行的审计程序或具体审计步骤,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例如,有关存货监盘审计程序或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备忘录。

核对表一般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使用的、为便于核对某些特定审计工作或程序的完成情况的表格。例如,特定项目(如财务报表列报)审计程序核对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核对表等。它通常以列举的方式列出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进行的审计工作或程序,以及特别需要提醒注意的问题,并在适当情况下索引至其他审计工作底稿,便于注册会计师核对是否已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在实务中,会计师事务所通常采取以下方法从整体上提高工作(包括复核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并进行统一质量管理:

(1)会计师事务所基于审计准则及在实务中的经验等统一制定某些格式、索引及涵盖内容等方面相对固定的审计工作底稿模板和范例,如核对表、审计计划及业务约定书范例等,某些重要的或不可删减的工作会在这些模板或范例中予以特别标识。

(2)在此基础上,注册会计师再根据各具体业务的特点加以必要的修改,制定适用于具体项目的审计工作底稿。

此外,审计工作底稿通常还包括业务约定书、管理建议书、项目组内部或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举行的会议记录、与其他人士 (如其他注册会计师、律师、专家等)的沟通文件及错报汇总表等。

(三)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的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对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由于这些草稿、错误的文本或重复的文件记录不直接构成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的支持性证据,因此,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需保留这些记录。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作用

审计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中普遍使用的专业工具。编制或取得审计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最主要的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工作底稿是联结整个审计工作的纽带

审计项目小组一般由多人组成,项目小组内要进行合理的分工,不同的审计程序、不同会计账项的审计往往由不同人员执行。而最终形成审计结论和发表审计意见时,则主要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因此,必须把不同人员的审计工作有机联结起来,以便对整体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而这种联结必须借助于审计工作底稿。

(二)审计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

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是根据注册会计师获取的各种审计证据以及注册会计师一系列的专业判断而形成的。注册会计师所收集到的审计证据和所做出的专业判断,都完整地记载于审计工作底稿中。因此,审计工作底稿理应成为审计结论与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

(三)审计工作底稿是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考评注册会计师工作业绩的依据

注册会计师依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方可解脱或减轻其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专业能力的大小、工作业绩的好坏,主要体现在对审计程序的选择、执行和有关的专业判断上,而注册会计师是否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程序的选择是否合理,专业判断是否准确,都必须通过审计工作底稿来体现和衡量。

(四)审计工作底稿为审计质量控制与质量检查提供了可能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质量控制,主要是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选择实施审计程序,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严格复核。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其他有关单位依法进行审计质量检査,也主要是对审计工作底稿的检查。因此,没有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质量的控制与检査就无法落到实处。

(五)审计工作底稿对未来的审计业务具有参考备查价值

审计业务有一定的连续性,同一被审计单位前后年度的审计业务具有众多联系或共同点。因此,当年度的审计工作底稿对以后年度审计业务具有很大的参考或备查作用。

第二节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及内容

一、总体要求

(一)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应达到的总体要求

(1)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地了解:①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②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③就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

(2)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是指对下列方面有合理了解的人士:①审计过程。②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规定。③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④与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相关的会计和审计问题。

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时,应该按此要求考虑如何恰当地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二)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时应考虑的因素

1.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

通常,不同的审计程序会使得注册会计师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由此注册会计师可能会编制不同格式、内容和范围的审计工作底稿。例如,注册会计师编制的有关函证程序的审计工作底稿(包括询证函及回函、有关不符事项的分析等)和存货监盘程序的审计工作底稿(包括盘点表、注册会计师对存货的测试记录等)在内容、格式及范围方面是不同的。

2.已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

识别和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的不同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尽相同。例如,如果注册会计师识别出应收账款存在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而其他应收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则注册会计师可能对应收账款实施较多的审计程序并获取较多的审计证据,因而对测试应收账款的记录会比针对测试其他应收款记录的内容多且范围广。

3.在执行审计工作和评价审计结果时需要做出判断的范围

审计程序的选择和实施及审计结果的评价通常需要不同程度的职业判断。例 如,运用非统计抽样的方法选取样本进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能基于应收账款账龄、以前的审计经验及是否为关联方欠款等因素,考虑哪些应收账款存在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并运用职业判断在总体中选取样本,并对做出职业判断时的考虑事项进行适当的记录。因此,在做出职业判断时所考虑的因素及范围可能使注册会师做出不同的内容和范围的记录。

4.已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程度

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多项审计程序可能会获取不同的审计证据,有些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较高,有些质量则较差,注册会计师可能区分不同的审计证据进行有选择性的记录,因此,审计证据的重要程度也会影响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

5.已识别的例外事项的性质和范围

有时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时会发现例外事项,由此可能导致审计工作底稿在格式、内容和范围方面的不同。例如,某个函证的回函表明存在不符事项,如果在实施恰当的追查后发现该例外事项并未构成错报,注册会计师可能只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解释发生该例外事项的原因及影响;反之,如果该例外事项构成错报,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并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由此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在内容和范围方面可能有很大不同。

6.当从已执行审计工作或获取审计证据的记录中不易确定结论或结论的基础时,记录结论或结论基础的必要性

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涉及复杂的事项时,注册会计师仅将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或获取的审计证据记录下来,并不容易使其他有经验的注册会计师通过合理的分析,得出审计结论或结论的基础。此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进一步说明并记录得出结论的基础(即得出结论的过程)及该事项的结论。

7.使用的审计方法和工具

使用的审计方法和工具可能影响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例如,如果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在对应收账款的账龄重新计算时,通常可以针对总体进行测试;而采用人工方式重新计算时,则可能会针对样本进行测试。

考虑以上因素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是否恰当。注册会计师在考虑以上因素时需注意,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均是为达到执业准则中所述的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目的,特别是提供审计证据的目的。例如,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的审计工作底稿所记录的审计程序有所不同,但两类审计工作底稿都应当充分、适当地反映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

通常,审计工作底稿包括下列全部或部分要素:①被审计单位名称。②审计项目名称。③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④审计过程记录。⑤审计结论。⑥审计标识及其说明。⑦索引号及编号。⑧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⑨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⑩其他应说明事项。

下面分别对以上所述要素中的第④至第⑨项进行说明。

(二)审计过程记录

1.记录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在记录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测试的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记录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可以实现多种目的。例如,便于对例外事项或不符事项进行检查,以及对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进行复核。

识别特征是指被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表现出的征象或标志。识别特征因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所测试的项目或事项不同而不同。对某一个具体项目或事项而言,其识别特征通常具有唯一性。这种特性可以使其他人员根据识别特征在总体中识别该项目或事项并重新执行该测试。以下列举部分审计程序中所测试的样本的识别特征。

例如,在对被审计单位生成的订购单进行细节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可能以订购单的日期或编号作为测试订购单的识别特征。需要注意的是,在以日期或编号作为识别特征时,注册会计师需要同时考虑被审计单位对订购单编号的方式,若被审计单位按年对订购单依次编号,则识别特征是X X X X年的X X号;若被审计单位仅以序列号进行编号,则可以直接将该号码作为识别特征。

对于需要选取或复核既定总体内一定金额以上的所有项目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以实施审计程序的范围作为识别特征。例如,总账中一定金额以上的所有会计分录。对于需要系统化抽样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通过记录样本的来源、抽样的起点及抽样间隔来识别已选取的样本。例如,若被审计单位对发运单顺序编号,测试的发运单的识别特征可以是,对4月1日至9月30日的发运台账,从第12345号发运单开始每隔125号系统抽取发运单。

对于需要询问被审计单位中特定人员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以询问的时间、被询问人的姓名及职位作为识别特征。

对于观察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以观察的对象或观察过程、观察的地点和时间作为识别特征。

2.重大事项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某一事项是否属于重大事项。重大事项通常包括:

(1)引起特别风险的事项。

(2)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该结果表明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或需要修正以前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和针对这些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3)导致注册会计师难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形。

(4)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

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记录与管理层、治理层和其他人员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包括讨论的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有关重大事项的记录可能分散在审计工作底稿的不同部分。将这些分散在审计工作底稿中的有关重大事项的记录汇总在重大事项概要中,不仅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集中考虑重大事项对审计工作的影响,还便于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全面、快速地了解重大事项,从而提高复核工作的效率。对于大型、复杂的审计项目,重大事项概要的作用尤为重要。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编制重大事项概要,将其作为审计工作底稿的组成部分,以有效地复核和检查审计工作底稿,并评价重大事项的影响。

重大事项概要包括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事项及其如何得到解决,或对其他支持性审计工作底稿的交叉索引。

3.记录针对重大事项如何处理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如果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形成最终结论时如何处理该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上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会计师针对该信息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组成员对某事项的职业判断不同而向专业技术部门的咨询情况,以及项目组成员和被咨询人员不同意见(如项目组与专业技术部门的不同意见)的解决情况。

记录如何处理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是非常必要的,它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关注这些矛盾或不一致,并对此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恰当地解决这些矛盾或不一致。

但是,对如何解决这些矛盾或不一致的记录要求并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需要保留不正确的或被取代的资料。例如,某些信息初步显示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发现这些信息是错误的或不完整的。并且初步显示的矛盾或不一致可以通过获取正确或完整的信息得到满意的解决,则注册会计师无需保留这些错误的或不完整的信息。此外,对于职业判断的差异,若初步的判断意见是基于不完整的资料或数据,则注册会计师也无需保留这些初步的判断意见。

4.其他准则中的相关记录要求

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工作底稿,除要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一审计工作底稿》以外,还要遵守其他准则中关于审计工作记录的相关规定。

(三)审计结论

注册会计师恰当地记录审计结论非常重要,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结论,并以此作为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在记录审计结论时需注意,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所得出的审计结论。

(四)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审计工作底稿中可使用各种审计标识,但应说明其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以下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列明标识并说明其含义的例子,供参考。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也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运用更多的审计标识。

∧:纵加核对

<:横加核对

B:与上年结转数核对一致

T:与原始凭证核对一致

G:与总分类账核对一致

S:与明细账核对一致

T/B:与试算平衡表核对一致

C:已发询证函

C\:已收回询证函

(五)索引号及编号

通常,审计工作底稿需要注明索引号及顺序编号,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需要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可以按照所记录的审计工作的内容层次进行编号。例如,固定资产汇总表的编号为C1,按类别列示的固定资产明细表的编号为C1-1,以及列示单个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的明细表编号,包括房屋建筑物(编号为C1-1-1)、机器设备(编号为C1-1-2)、运输工具(编号为C1-1-3)及其他设备(编号为C1-1-4)。相互引用时,需要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交叉注明索引号。 以下是不同审计工作底稿之间相互索引的例子:

例如,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及净值的总额应分别与固定资产明细表的数字互相勾稽。以下是从固定资产汇总表工作底稿(见表12 - 1)及固定资产明细表工作底稿(见表12 - 2)中节选的部分,以作相互索引的示范。

表12-1            固定资产汇总表          (工作底稿索引号:C1)(节选)

工作底稿索引号

固定资产

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12月31日

C1- 1

原值

XXXG

XXX

C1- 1

累计折旧

XXXG

XXX

 

净值

XXXT/B∧

XXXB

表12-2           固定资产明细表            (工作底稿索引号:C1-1)(节选)

工作底稿索引号

固定资产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原值

       

C1 - 1 - 1

1.房屋建筑物

XXX

 

XXX

XXXS

C1 - 1 - 2

2.机器设备

XXX

XXX

 

XXXS

C1 - 1 - 3

3.运输工具

XXX

   

XXXS

C1 - 1 - 4

4.其他设备

XXX

   

XXXS

 

小计

XXXB

XXX

XXX

XXX<

 

累计折旧

       

C1 - 1 - 1

1.房屋建筑物

XXX

   

XXXS

C1 - 1 - 2

2.机器设备

XXX

XXX

 

XXXS

C1 - 1 - 3

3.运输工具

XXX

   

XXXS

C1 - 1 - 4

4.其他设备

XXX

   

XXXS

 

小计

XXXBA

XXX

XXX

XXX<

 

净值

XXXB

   

XXXC1

(六)编制人员和复核人员及日期

在记录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①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及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的日期。②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和范围。在需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情况下,还需要注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

通常,需要在每一张审计工作底稿上注明执行审计工作的人员和复核人员、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的日期以及完成复核的日期。

在实务中,如果若干页的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同一性质的具体审计程序或事项,并i 编制在同一个索引号中,此时可以仅在审计工作底稿的第一页上记录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和复核人员并注明日期。例如,应收账款函证核对表的索引号为L3-1-1/21,相对应的询证函回函共有20份,每一份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索引号以L3-1-2/21,.L3-1-3/21,…,L3-1-21/21表示。对于这种情况,就可以仅在应收账款函证核对表上记录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和复核人员并注明日期。

进一步审计程序工作底稿格式范例如表12 - 3所示。

表12-3           进一步审计程序工作底稿格式范例控制测试工作底稿格式范例

被审计单位名称                     财务报表期间                                     工作底稿索引号

 [金帝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                               [L2 - 1]

编制人及复核人员签字:

编制人:[戴德]

日期:[2012年2月8日]

复核人[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波波]

日期:[2012年2月25日]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如适用):[畅畅]

日期:[2012年3月12日]

本工作底稿的目的是记录针对某项控制的控制测试的过程及结果。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测试目标

 •针对的相关控制

•样本选取方法和审计程序

•测试结果及结论

1. 测试目标

控制测试的目标

进一步审计程序表索引号

[在本期间内该项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

[L1第3. 2部分]

 

2. 针对的相关控制

所测试的控制:销售合同经过管理层的适当批准。

3. 样本选取方法和审计程序

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结果[高]

 

3.1 确定测试项目的选取方法和审计程序

确定测试项目的选取方法和审计程序

工作底稿索引号(如有)

[采用审计抽样检查销售合问是否经过批准,签订人是否经过适当的授权,即在权限列表之内。对于超出一定金额的销售合同,是否由上一级授权 人员批准]

[见以下3-5部分]

 

3. 2 界定总体及抽样单元

[总体:2011年签订的所有销售合同    抽样单元:一份销售合同]

 

3. 3 审计抽样的考虑(如采用审计抽样的方法)

样本设计、样本规模和样本选取方法

工作底稿索引号

[样本规模;20份销售合同预计误差率:0]

L2-1-1C 略)

选取样本方法[随意选样]

L2-l-2(略)

 

3.4 界定误差构成条件

[销售合同没有经过管理层的适当批准]

 

3. 5 实施审计程序

实施审计程序[如果内容较多,也可以单独作为一张工作底稿,并与上述3.1部分索引]

[检查销售合同是否经过批准,签订人员是否经过适当的授权,即在权限列表之内。对于超出一定金额的销售合同,是否经由上一级授权人员批准]

 

序号          签订日期                    销售合同号          销售合同经适当批准

         2011 年 X 月 X 日               11119005                  是

         2011 年 X 月 X 日                11119125                 是

         2011 年 X 月 X 日                11119223                 是

 

测试结果及结论         测试结果

       [没有发现销售合同未经管理层适当批准的情况]

 

                                                                  结 论

                            [在本期间内该项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

 
细节测试工作 底稿格式范例如表12-4所示。 

表12-4             细节测试工作底稿格式范例

                                   ——应收账款函证

被审计单位名称

财务报表期间

工作底稿索引号

[金帝公司]

[截至2011年I2月31日止]

[L3-1]

编制人及复核人员签字:

编制人:[戴德]

日期:

[201.2年2月8日]

复核人[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波波]

日期:

 [2012 年 2 月 25 曰]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如适用):[畅畅]

日期:

[2012年3月12日]

本工作底稿的目的是记录针对应收账款函证的过程及结果。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测试目标

•样本选取方法和审计程序

 •测试结果及结论

1. 测试目标

细节测试的目标

进一步审计程序表索引号

[应收账款的存在及计价和分摊]

[L1第3. 3部分]

 

2. 样本选取的方法和审计程序

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结果[高]

 

2.1 确定测试项目的选取方法和审计程序

确定测试项目的选取方法和审计程序(包括跟进及替代性程序)

工作底稿索引号(如有)

[选取特定项目,选取单项应收客户款余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项目进行函证:对于收到的回函,检查对方确认的金额是否与账面金额一致,如果有不符事项,分析产生不符事项的原因,考虑该事项是否构成错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果未得到对方的回函,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例如,检査期后收回款项的资料或组成该应收款余额的支持性资料,如销售合同、客户确认的发运单等]

[L3-1-1]

 

2.2 界定总体及抽样单元

[总体:截至2011年12月M日的应收账款抽样单元:单项应收客户款余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项目]

 

2.3审计抽样的考虑(如采用审计抽样的方法)

样本设计、样本规模和样本选取方法

工作底稿索引号

[样本规模:]

[预计误差额:]

[包括评估总体的预计误差额、确定是否分层等,以及确定样本规模]

[不适用]

样本选取方法

基本方法包括使用随机数表或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选样、系统选样和随意选样]

[不适用]

总体误差额的计算

[不适用]

 

2.4 界定误差构成条件

二不符事项的金额高于或低于账户余额人民币5万元,并且被审计单位不能合理解释其差异并提供相应依据]

 

3. 测试结果及结论       测试结果

                             [没有发现误差]

 

对误差的分析[只适用于细节测试]

 

金额单位

A——已识别的误差

 

B——推断出的总体误差(扣除已识别的误差)

 

(A+B)

 
 

                                                         结 论

[基于以上获取的审计证据,在应收账款的存在及计价和分摊方面,没有重大错报]

 
实质性分析程序工作底稿格式范例如表12 - 5所示。 

表12-5                实质性分析程序工作底稿格式范例

被审计单位名称

财务报表期间

工作底稿索引号

[金帝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

[L3-4]

 

编制人及复核人员签字:

编制人:[戴德]

日期:

[2012年2月9日]

复核人[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波波]

日期:

.[2012 年 2 月 25 日]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如适用):[畅畅]

日期:

[2012年3月12日]

本工作底稿的目的是记录实质性分析程序的过程及结果。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实质性分析程序的目标

•分析程序

•对偏离预期数据的重大波动或关系实施的审计程序

•结论

1.实质性分析程序的目标

实质性分析程序的目标

进一步审计程序索引号

 

 

[审计目标编号2:坏账准备的计价和分摊,管理费用——坏账的准确性]

[L1第4.2部分]

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结果[高]

 

 

2. 分析程序           预 期

[该公司前两年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是70天和72天。通过询问销售部门负责人,获知本期提供给客户的信用条件没有变化,均为60天。因此,预期本期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72天]

 

可接受的差异额

[基于重要性水平和计划的保证水平,确定可接受的差异额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与预期值相差5天]

 

项目

本期

预期值

差异

可接受的差异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80 天]

[72 天]

[8天]

[5天]

 

3.对偏离预期数据的重大波动或关系实施的审计程序

发现偏离预期数据的重大波动或关系及实施的审计程序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重大波动主要原因是A公司为扩大销售吸引了一批新的客户,部分新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龄超过了 A公司提供的还款期。管理层已对这些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了跟进了解,这些新客户多为房地产企业,资金周转周期较长。通过检查这些新客户资信状况资料,没有发现重夫的支付能力异常情况]

 

4.结论

[基于以上的分析程序,应收账款的实际周转情况与预期数据之间没有重大异常情况]

第三节 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与归档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

(一)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与复核的作用

一张审计工作底稿往往由一名专业人员独立完成,编制者对有关资料的引用、对有关事项的判断、对会计数据的加计复算等都可能出现误差。因此,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完成后,通过一定的程序,经过多层次的复核显得十分必要。会计师事务所应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出实用有效的复核制度。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复核人级别、复核程序与要点、复核人职责等做出的明文规定。

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减少或消除人为的审计误差,以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2)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审计计划顺利执行,并能够不断地协调审计进度、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

(3)便于上级管理人员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质量监控和工作业绩考评。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要点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多层次的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而不同层次的复核人可能有不同的复核重点,但就复核工作的基本要点来看,不外乎以下几点:

(1)所引用的有关资料是否翔实、可靠。

(2)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3)审计判断是否有理有据。

(4)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三)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基本要求

复核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程序,必须有严格和明确的规则。一般来说,复核时应做好下面几项工作:

(1)做好复核记录,对审计工作底稿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要明确指出,并以文字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

(2)复核人签名的签署日期,这样,有利于划清审计责任,也有利于上级复核人对下级复核人的监督。

(3)书面表示复核意见。

(4)督促编制人及时修改、完善审计工作底稿。

二、审计工作底稿分级复核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完善的审计工作底稿分级复核制度。如前所述,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可分为两个层次:项目组成员实施的复核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一)项目组成员实施的复核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规定,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包括项目合伙人)复核经验较少人员的工作时,复核人员应当考虑:

(1)审计工作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2)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3)相关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得到记录和执行。

(4)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审计工作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5)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已得到适当记录。

(6)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足以支持审计结论。

(7)审计程序的目标是否已经实现。

为了监督审计业务的进程,并考虑助理人员是否具备足够的专业技能和胜任能力,以执行分派的审计工作,了解审计指令及按照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执行工作,有必要对执行业务的助理人员进行适当的督导和复核。

复核人员应当知悉并解决重大的会计和审计问题,考虑其重要程度并适当修改总体审计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此外,项目组成员与客户的专业判断分歧应当得到解决,必要时,应当寻求恰当的咨询。

复核工作应当由至少具备同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复核时应考虑是否已按照具体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和审计结论是否予以充分记录,所有重大事项是否已得到解决或在审计结论中予以反映,审计程序的目标是否已实现,审计结论是否与审计工作的结果一致并支持审计意见。

复核范围因审计规模、审计复杂程度以及工作安排的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有时由高级助理人员复核低层次助理人员执行的工作,有时由项目经理完成,并最终由项目合伙人复核。如上所述,对工作底稿的复核必须留下证据,一般由复核者在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上签名并署明日期。

项目合伙人的复核,可以通过填列和复核财务报表检査清单的方式来进行。很多会计师事务所都备有详细的财务报表检査清单,甚至为不同的行业、不同性质的被审计单位准备了不同的检査清单。

检査清单的完成和复核,不仅可对那些经常容易被忽视的审计方面起到提醒的作用,还有利于检查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表12-6是财务报表检査清单中有关审计工作完成核对部分的一个范例,仅供参考。

表 12-7 6               审计工作完成核对清单

检 查 项 目

不适用

1.以前期间审计所结转下来的事项是否全部处理

 

 

 

2.各项审计程序是否全部完成

 

 

 

3.审计范围是否完全没有受到限制

 

 

 

4.期后承诺对财务的影响是否考虑过

 

 

 

5.审计报告日以前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其他相关的会议纪要是否都检查

 

 

 

6.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证明是否已获得

 

 

 

7.对借款合约、信托契约等有没有发生违约情况的检查是否感到满意

 

 

 

8.审计中发现的所有重大事项是否都已在审计总结中反映,并已得到满意的解决

 

 

 

9.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分工事项是否都已分别完成

 

 

 

10.如果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使用的表达形式是否经主任会计师批准

 

 

 

11.下一期间审计时需要考虑的重要事项的备忘录是否已经存档

 

 

 

12.是否收到相关事项的声明书

 

 

 

13.董事会或管理层是否已经批准已审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并已采纳我们的审计报告

 

 

 

(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前,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对审计项目组执行的审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合伙人有责任采取以下措施:

(1)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已委派项目质量控制人员。

(2)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讨论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包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中识别的重大事项。

(3)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完成后,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应当包括客观评价下列事项:

(1)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

(2)在准备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

会计师事务所采用制衡制度,以确保委派独立的、有经验的审计人员作为其所熟悉行业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复核范围取决于审计项目的复杂程度以及未能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审计报告的风险。很多会计师事务所不仅对上市公司审计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也会联系审计客户的组合,对那些高风险或涉及公众利益的审计项目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三、审计工作底稿归档的相关规定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归类整理

对每项具体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审计档案。归整审计档案时,审计档案可以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这一分类主要是基于具体实务中对审计档案使用的时间而划分。

1.永久性档案

永久性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相对稳定,具有长期使用价值,并对以后审计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和直接作用的审计档案。例如,被审计单位的组织结构、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重要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等。若永久性档案中的某些内容已发生变化,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予以更新。为保持资料的完整性以便满足日后查阅历史资料的需要,永久性档案中被替换下的资料一般也需保留。例如,被审计单位因增加注册资本而变更了营业执照等法律文件,被替换的旧营业执照等文件可以汇总在一起,与其他有效的资料分开,作为单独部分归整在永久性档案中。

2.当期档案

当期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经常发生变化,主要供当期审计使用的审计档案。例如,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目前,一些大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不再区分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这主要是以电子形式保留审计工作底稿的使用,尽管大部分事务所仍然既保留电子版又保留纸质的审计档案。

审计档案的组成范例如表12-7所示。 

表 12-7                 审计档案的组成范例

一、永久性档案清单

(一)审计项目管理

•被审计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联系人、职务、电话

•参与项目的其他注册会计师或专家的姓名和地址

 •审计业务约定书原件

•各期审计档案清单

[如对各期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记录共有几本审计档案、存放地点等]

•其他

(二)被审计单位背景资料

•组织结构

•各投资方简介(续表)

•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名单、职责)

•董事会成员清单

•历史发展资料

•业务介绍

•关联方资料

•会计手册

•员工福利政策

•其他

(三)法律事项资料

•有关设立、经营的文件的复印件

[如公司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验资报告

•历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影响财务报表的重要合同、协议等文件的复印件

[如所得税减免批准证明、银行借款合同和担保协议等] •有关土地、建筑物、厂房和设备等资产文件的复印件 [如资产评估报告、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

•分支机构的资料

 •所投资企业的资料

 •其他

二、当期档案清单

(一)沟通和报告相关工作底稿

•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与主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报告

 •与治理层的沟通和报告

•与管理层的沟通和报告

 •管理建议书

•其他

(二)审计完成阶段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完成情况核对表

 •管理层声明书原件

 •重大事项概要

•错报汇总表

•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试算平衡表

•有关列报的工作底稿

[如现金流量表、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披露等]

•财务报表所属期间的董事会会议纪要

•总结会会议纪要

•其他

(三)审计计划阶段工作底稿

•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对内部审计职能的评价

•对外部专家的评价

•对服务机构的评价

•被审计单位提交资料清单

•主审注册会计师的指示

•前期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预备会会议纪要

•其他

(四)特定项目审计程序表

•舞弊

•持续经营

•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关联方

•其他

(五)进一步审计程序工作底稿(可以按会计科目、某类交易或列报划分) •进一步审计程序表

•有关控制测试工作底稿

•有关实质性测试工作底稿(包括实质性分析程序和细节测试)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工作底稿(如适用)

(七)其他

(二)审计工作底稿归档的期限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规定,及时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日后60天内。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业务中止后的60天内。

如果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在规定的归档期限内分别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

(三)审计工作底稿归档的性质

在出具审计报告前,注册会计师应完成所有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得出适当的审计结论。由此,在审计报告日后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是一项事务性的工作,不涉及实施新的审计程序或得出新的结论。

如果在归档期间对审计工作底稿做出的变动属于事务性的,那么注册会计师可以做出的变动。其内容主要包括:

(1)删除或废弃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

(2)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和交叉索引。

(3)对审计档案归整工作的完成核对表签字认可。

(4)记录在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与审计项目组相关成员进行讨论并取得一致意见的审计证据。

(四)审计工作底稿归档后的变动

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注册会计师不应在规定的保存期限届满前删除或废弃任何性质的审计工作底稿。

1.需要变动审计工作底稿的情形

注册会计师发现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

(1)注册会计师已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得出了恰当的审计结论,但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不够充分。

(2)审计报告日后,发现例外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实施新的或追加的审计程序,或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新的结论。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审计报告日后发现与已审计财务信息相关,且在审计报告日已经存在的事实,该事实如果被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前获知,可能影响审计报告。例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后才获知法院在审计报告日前已对被审计单位的诉讼、索赔事项做出最终判决结果。例外情况可能在审计报告日后发现,也可能在财务报表报出日后发现,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有关“财务报表报出后发现的事实”的相关规定,对例外事项实施新的或追加的审计程序。

2.变动审计工作底稿时的记录要求

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如果发现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无论修改或增加的性质如何,注册会计师均应当记录下列事项:

(1)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具体理由。

(2)修改或增加审计工作底稿的时间和人员,以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五)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业务中止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连续审计的情况,当期归整的永久性档案可能包括以前年度获取的资料(有可能是10年以前)。这些资料虽然是在以前年度获取,但由于其作为本期档案的一部分,并作为支持审计结论的基础,因此,注册会计师对于这些对当期有效的档案,应视为当期取得并保存10年。如果这些资料在某一个审计期间被替换,被替换资料可以从被替换的年度起至少保存10年。

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注册会计师不应在规定的保存期限届满前删除或废弃任何性质的审计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