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各种应缴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
应付和预收款项是事业单位流动负债的主要内容,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其中:应付票据是指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应付账款是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预收账款是指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其他应收款是指除了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等以外,还会发生一些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应缴款项是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上缴的各种款项,包括按财政部门规定应缴预算、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的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上级单位规定应上缴的款项。
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了履行和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预算外资金缴入同级财政专户的缴款方式有全额上缴、结余上缴、比例上缴三种。
应交税金就是事业单位按税法规定应交的各种税金,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应交的增值税,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交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事业单位应交的所得税等。
第一节 借入款项
一、借入款项核算的内容
借入款项是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事业单位的借入款项,无论用于哪个方面,只要借入了这项资金,就构成了一项负债。归还借入款项时,除了归还借入的本金,还应支付利息。期末尚未归还的借入款项的本金,应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有关项目内。
二、借入款项核算使用的主要账户
为了反映和监督借入款项的借入和归还情况,事业单位对借入款项应设置“借入款项”账户。该账户贷方反映借入款项的本金,借方反映偿还的借入款项本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借入款项本金。“借入款项”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
三、借入款项核算的账务处理
借入款项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①取得借款的会计处理;②归还借款的会计处理;③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借入款项”账户;归还借款时,借记“借入款项”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支付借款利息,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4-1】某事业单位1月1日从银行借入3个月的借款10000元,年利率为1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借款用于事业单位事业支出。
(1)1月1日借入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借入款项 10000
(2)4月1日归还借入本金,并支付3个月的利息300元(10000×12%×3÷12):
借:借入款项 10000
事业支出 300
贷:银行存款 10300
【例4-2】某事业单位1月1日向银行借入期限为1年的借款400000元,利率为9%,在每季末支付利息。借款用于该事业单位从事产品生产。
(1)1月1日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400000
贷:借入款项 400000
(2)每季季末支付利息时:
借:经营支出 9000
贷:银行存款 9000
(3)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个季度的利息时:
借:借入款项 400000
经营支出 9000
贷:银行存款 409000
第二节 应付和预收款项
应付和预收款项,是事业单位流动负债的主要内容,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一、应付票据的核算
(一)应付票据核算的内容
应付票据是指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之间只有在商品交易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在会计核算中,购买商品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下,如果开出的是商业承兑汇票,必须由付款方(购买单位)承兑;如果是银行承兑的汇票,必须经银行承兑。在商业汇票尚未到期前,视为一笔负债,期末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应付票据项目内。付款单位应在商业汇票到期前,及时将款项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可使银行在到期日凭票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被背书人或贴现银行。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
(二)应付票据核算使用的主要账户
为了反映单位由于商品交易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的实际情况,会计核算中应设置“应付票据”账户。该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反映单位因购买材料、商品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其借方发生额,反映已支付的商业汇票;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到期支付的商业汇票。
各单位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三)应付票据核算的账务处理
单位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汇票抵付货款,借记“材料”、“应付账款”等账户,贷记“应付票据”账户。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经营支出”账户(实行成本核算单位)、“事业支出”(非成本核算单位)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应付票据”账户和“经营支出”、“事业支出”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如果不能如期支付,应在票据到期并未签发新的票据时,将“应付票据”账面余额转入“应付账款”账户。
在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下,如果对方(销售方)已经将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在付款期满时,如果无力付款,由银行代为扣款或作为逾期借款处理,借记“应付票据”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借入款项”账户。
【例4-3】某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购入一批材料,根据发票账单,购入材料的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款为17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单位开出两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1)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时:
借:材料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11700
(2)票据到期还款时:
借:应付票据 1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3)若票据到期不能如期支付票款时:
借:应付票据 11700
贷:应付账款 11700
【例4-4】某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购入材料一批,材料成本为20000元,应交增值税为3400元。单位开出期限为6个月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年利率为12%,材料已验收入库。
(1)购入材料时:
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应付票据 23400
(2)票据到期偿还时:
借:经营支出 1404
应付票据 23400
贷:银行存款 24804
(3)若到期不能如期支付票款时:
借:应付票据 23400
经营支出 1404
贷:应付账款 24804
【例4-5】若[例4-4]中事业单位不实行成本费用核算,而且该批材料不用于产品生产,那么,会计处理为:
(1)购入材料时:
借:材料 23400
贷:应付票据 23400
(2)票据到期偿还时:
借:事业支出 1404
应付票据 23400
贷:银行存款 24804
这里应注意两点:一是带息票据的利息支出,如果是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记入“经营支出”账户;如果不是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记入“事业支出”账户中。二是不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购入的材料不是用于产品生产,其支付的增值税款应记入材料的成本。
二、应付账款的核算
(一)应付账款核算的内容
应付账款指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应付账款入账时间的确定,应区别情况处理:在货物和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的情况下,一般待货物验收入库后,才按发票账单登记应付账款;在物资和发票账单不是同时到达的情况下,在实际中,采用在月份终了将所购物资用应付债务估计入账的办法。
(二)应付账款核算使用的会计账户
为了总括反映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接受劳务等而产生的应付账款及偿还情况,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上应设置“应付账款”账户,该账户贷方反映单位应支付的款项,其借方反映已支付或已转销或转作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付账款”账户应按照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账款核算的账务处理
单位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等有关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对于期末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分别材料、商品科目抄列清单,并按暂估价入账,借记“材料”等账户,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账户,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按正常程序进行处理。
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提供的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提供的发票账单,借记有关成本费用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单位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单位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冲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账户,“应付票据”账户。
【例4-6】某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6月19日购入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材料价款300000元,增值税额为51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未付。其会计处理为:
借:材料 3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
贷:应付账款 351000
(2)6月28日购入价值为60000元的材料一批,同时向对方支付增值税102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未付。但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收到。该单位暂不作会计处理,月末仍未收到发票,暂估材料价值为70000元。
月末暂估材料价时会计处理为:
借:材料 70000
贷:应付账款 70000
下月初作红字冲销分录:
7月2日,收到对方转来的支票时:
借:材料 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00
贷:应付账款 70200
(3)7月15日,该事业单位支付6月19日的应付款。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351000
贷:银行存款 351000
(4)7月20日,该单位开出一张商业汇票抵付6月28日购入材料款。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80200
贷:应付票据 80200
三、预收账款的核算
(一)预收账款核算的主要内容
预收账款指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事业单位有时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以前,按合同规定,要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部分或全部款。这些预收款项需要事业单位在一定时间内以交付货物或提供劳务来予以偿付。收到的款项,是事业单位预收的账款,构成事业单位一项负债,如预收货款、租金、报刊杂志订阅费等。在事业单位按照合同如期交货或提供劳务以后,预收账款才转为收入,债务才得以解除。
(二)预收账款核算使用的会计账户
预收账款的核算,应视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预收货款比较多,可以设置“预收账款”账户;预收账款不多的单位,也可将预收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账户的贷方。
单独设置“预收账款”账户核算的单位,其“预收账款”账户的贷方反映预收的货款和补付的货,其借方反映应收的货款和退回多收的货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清的预收款项,借方余额反映应收的款项。本账户应按购买单位设置明细账。
(三)预收账款核算的账务处理
单位预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账户,贷记“预收账款”账户;货物销售实现(劳务兑现)时,按售价(劳务价格)借记“预收账款”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付款单位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预收账款”账户;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例4-7】某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接受一批订货合同,按合同规定,货款总额为15000元,预计3个月完成。订货方预付货款50%,另50%待产品完工发出后再支付(假如该产品为免税产品),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收到预付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7500
贷:预收账款 7500
(2)3个月后产品发出时:
借:预收账款 15000
贷:经营收入 15000
(3)订货单位补付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7500
贷:预收账款 7500
四、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一)其他应付款核算的主要内容
单位除了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等以外,还会发生一些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公积金等,这便是其他应付款核算的内容。
(二)其他应付款核算使用的会计账户
为了总括反映单位其他应付款的应付、暂收及支付情况,应设置“其他应付款”账户,该账户贷方反映应付或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借方反映已经偿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该账户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三)其他应付款核算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例4-8】某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发生如下业务:
(1)经营租入一台机器,应支付租赁费2000元。
借:经营支出 2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00
(2)根据退休金统筹办法,按期提取统筹退休金3000元。
借:经营支出 3000
贷:其他应付款 3000
(3)收取包装物的押金1200元。
借:银行存款 1200
贷:其他应付款 1200
(4)支付租入设备的租赁费2000元。
借:其他应付款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第三节 应缴款项
各种应缴款项包括按财政部门规定应缴预算的资金、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的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上级单位规定应上缴的款项。
一、应缴预算款的核算
应缴预算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国家预算的收入,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收入,属于国家财政性资金,事业单位不能视为己有,应及时足额上缴政,不得误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不得截留、坐支,更不得隐匿不报或挪作他用。
事业单位为了核算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各种收入,应设置“应缴预算款”账户,本账户借方登记实际上缴的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数,贷方登记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数,本账户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年终本账户应无余额。本账户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类别设置明细账。
事业单位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应缴预算款”账户;上缴时,借记“应缴预算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例4-9】某事业单位发生如下业务:
(1)收到行政性收费收入现金1500元。
借:现金 1500
贷:应缴预算款 1500
(2)收到罚没收入存入银行3000元。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应缴预算款 3000
(3)收到无主财物的变价收入50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应缴预算款 5000
(4)将应缴预算款9500元缴入国库。
借:应缴预算款 9500
贷:银行存款 9500
二、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核算
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事业单位按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了履行和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属于预算外资金。
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在未缴之前,对事业单位来说是一种负债,不能作为收入来处理。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预算外资金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其中少数费用开支有特殊需要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定收支计划后,可按确定比例或收支结余的数额定期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一)预算外资金缴入同级财政专户的缴款方式
1.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
事业单位在收到应缴入财政专户的款项时,不能直接作收入处理,应在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后,待同级财政拨付本单位使用时,才作收入处理。
2.预算外资金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事业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时,其上缴部分不能直接作为收入处理,应在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后,待同级财政拨付本单位使用时,才作为收入记账;其留用部分可直接作为收入处理。
3.实行按预算外收支结余的数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
当事业单位平时取得预算外收入时,可直接作为收入处理,年终再按该项预算外收支的结余数额上缴财政专户。
(二)应缴财政专户款的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为了核算和监督按规定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为了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设置“应缴财政专户款”账户。该账户借方登记上缴财政专户的数额,贷方登记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数。本账户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账户无余额。本账户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事业单位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账户;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事业收入”账户,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账户。
1.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的账务处理
【例4-10】某事业单位是实行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的单位。某月发生如下业务:
收到一笔应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存款8000元。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8000
(2)将上述款项缴存财政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
(3)经财政部门审批,从财政专户转回上缴的预算外资金5000元。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事业收入 5000
2.预算外资金按比例上缴的账务处理
(1)平时取得收入时,应按核定的留用比例计算出留用数额以及应缴财政专户数额: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留用部分)
应缴财政专户款(应缴部分)
(2)应缴财政专户款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3)收到财政专户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财政专户拨款
3.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的账务处理
(1)平时取得收入时,先全额记入“事业收入”账户: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
(2)定期结算结余应缴财政专户资金时:
借:事业收入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3)上缴应缴财政专户款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三、应交税金的核算
事业单位在其经济活动中要发生纳税行为,必须交纳税金。应交税金就是事业单位按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增值税;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事业单位应交纳的所得税等。这些应交税金,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办理,因而在尚未交纳前形成事业单位的一项流动负债。
为了核算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应设置“应交税金”账户,该账户借方登记已交的各种税金,贷方登记应交的各种税金。本账户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税金。各事业单位应按所交纳的税金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一)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也即是说,从事货物销售或进口,以及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或进口货物金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款(即进项税额),其余额即为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为进行应交增值税的核算,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1)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的材料时,应按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
借:材料(按应计采购成本的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2)销售产品取得经营收入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记:
借:银行存款
贷:经营收入(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若发生销货退回时,不论是否属于本年度的销售,均应冲减本期经营收入。其会计处理方法是:按原会计分录方向,数字用红字冲销。
(4)事业单位缴纳增值税时,以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记: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货物时,将支付的增值税计入材料的采购成本;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一般情况下,只开普通发票,按不含税价格的6%计算应交增值税。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金合并定价的,按照“销售额=含税金额÷(1+6%)”公式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
(二)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税金
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税金主要包括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一般在月终计算出应缴纳的税金(除增值税外),借记“销售税金”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账户;缴纳税金时,借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4-11】某科研单位201×年5月转让一项专利权,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适用营业税率为5%。假定按税额7%和3%分别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账务处理为:
(1)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事业收入 1000000
(2)月末计算出按规定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时:
应交营业税=1000000×5%=50000(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50000×7%=3500(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50000×3%=1500(元)
借:销售税金 5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50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0
其他应付款——教育费附加 1500
(3)交纳税金及附加费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50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0
其他应付款——教育费附加 1500
贷:银行存款 55000
(三)应交所得税
所得税是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是指事业单位每一纳税年度中的收入总额减去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份或季度预交,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方法。
事业单位在计算出应交所得税时,借记“结余分配”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交纳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4-12】某事业单位201×年会计收益为250000元;未按期交纳税金,支付罚款和滞纳金6000元;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11000元,用于某公司开业的赞助支出20000元;1~11月份已预交所得税80000元,计算该事业单位年终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50000+6000-11000+20000=265000(元)
年终应纳所得税额=265000×33%=87450(元)
年终汇算清缴应补所得税额=87450-80000=7450(元)
该单位计算出应交所得税时:
借:结余分配 8745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87450
汇算清缴补交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7450
贷:银行存款 7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