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会计》——李海波第十七章 部门预算制度改革与行政事业会计核算
《行政事业会计》——李海波
第十七章 部门预算制度改革与行政事业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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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部门预算就是以政府部门为单位进行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反映部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部门预算改革的主要工作包括:建立和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体系,推进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建立和完善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推动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扩大预算编制内容,实行综合预算编制;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等。

政府收支分类,就是对政府收入和支出进行类别和层次划分。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由“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构成。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并不影响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资产、负债,财政总预算制度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但会影响财政总预算会计收入、支出和净资产的明细分类。所以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并不需要改变收支的一级科目名称,只需按照新的收支科目设置明细。部门预算改革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有关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核算;二是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变化。

第一节 部门预算制度改革概述

一、部门预算制度的改革概况

部门预算制度改革是我国近年来财政制度“三大改革”之一。所谓部门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预算收入包括了该部门的各种收入来源,如预算资金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政府基金收入等;预算支出包括了该部门的各种支出用途,如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等。根据国际经验,部门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议会审议通过的、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的预算。在我国,部门预算就是以政府部门为单位进行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反映部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在2000年以前,我国没有编制部门预算。财政部门向人大提供的预算,是一种收入按来源渠道、支出按功能进行分类的汇总预算。这种汇总预算尽管简单明了、易于阅读,但它至少存在如下两个主要缺陷:一是反映的内容过粗,各部门使用了多少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哪些项目、部门预算外资金规模有多大等都不能得到反映,这不利于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有效的审查和监督;二是批复的时间过长,人大批复了预算后,财政部门还要与各资金使用部门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预算批复也往往超过法定时限,这影响了预算的执行,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为了推进政府预算编制改革,加强政府预算管理,1999年9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改进2000年中央预算编制的通知》,要求中央各部门按照国务院部署编制部门预算。2000年,财政部对所有中央一级预算单位试编了部门预算。2001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中央部门预算的编制,在细化预算批复内容、统一规范预算批复格式等方面作了较大的改进。2001年7月25日和7月27日,财政部分别制定发布了《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和《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并规定这两个试行办法分别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此,中央部门预算改革的总体设想——将各项行政事业费分解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得以实现。2006年4月,财政部颁布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从2006年6月起,各地、各部门开始使用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2007年预算。部门预算的改革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二、部门预算改革的主要内容

目前,部门预算在全国各地普遍推行。中央部门预算的改革经验和成果,对各地推行部门预算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以下主要阐述中央部门预算的做法及其对预算会计核算的影响。

从2000年开始,财政部积极推进以部门预算为核心的中央预算编制改革,主要工作包括:

首先,建立和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体系,推进实物费用定额试点。部门预算改革的目的,就是通过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建立规范、科学的预算分配机制。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对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几年来,通过细化定额项目、完善定额测定方法、扩大试点范围,使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不断提高。同时,为了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财政部正积极探索建立定员定额与实物资产占用相结合的定额标准体系。

其次,建立和完善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推动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项目支出预算采取项目库管理方式,按照项目重要程度,分别轻重缓急排序,使项目经费安排与部门事业发展和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每年项目支出预算批复后,按照限定的条件,财政部要组织中央部门对已批复预算的项目进行清理,将延续项目滚动转入以后年度,逐步建立项目支出预算滚动安排的管理机制。

第三,扩大预算编制内容,实行综合预算编制。为实现综合预算编制的目标,以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这几年,财政部积极落实国务院有关规定,先后对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40个中央部门的预算外收入实行纳入预算管理或“收支脱钩”管理方式。这些部门的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或者财政专户,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通过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实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

第四,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加强对部门预算安排项目的绩效考评,逐步建立起项目支出预算的绩效评价体系,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中央部门和财政部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性工作。制定了有关行业绩效考评工作的管理办法,并选择一些重大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试点,为下一步推进绩效考评工作奠定了基础。但总的来看,现在进行的绩效考评还是初步的。为规范绩效考评试点工作,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暂行)》,下一步的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应以此为准则,统一规划、稳步推进。

第五,规范预算编制程序。为规范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财政部和中央部门的职能和责任,财政部相继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财政部中央部门预算编制规程(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提出“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具体工作任务以及财政部和中央部门、财政部内部各司局的职能权限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第六,加强基础性工作。为夯实部门预算基础,财政部近几年还在加强基础工作和技术保障方面做了一些积极的工作,包括研究进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研究与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方式,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进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

经过几年的努力,中央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讲,树立了部门预算观念,初步规范了预算分配机制,增强了预算的计划性和严肃性;转变预算编制方式,实现了逐级编制综合预算的目标;基本建立了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部门预算框架,实现了预算编制的完整、统一;明确了部门预算编制主体,规范了预算编制程序,提高了预算管理水平。

除上述这些改革内容外,2006年4月财政部颁布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同样是部门预算改革的一大亮点。

三、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政府收支分类,就是对政府收入和支出进行类别和层次划分,以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编制政府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以及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明细核算的重要依据。经国务院批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于2007年全面实施。从2006年6月起,各地区、各部门开始使用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2007年预算。此次改革以构建新的政府收入分类体系、支出功能分类体系和支出经济分类体系为内容,是建国以来我国财政收支分类统计体系最为重大的一次调整。

(一)进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原因

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各项财政改革的深入,我国原政府预算科目体系的弊端日益突出:

(1)不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目前我国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日益加强,财政收支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作为反映政府职能活动需要的预算收支科目,如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支出、科技三项费用、流动资金等仍然是按照过去政府代替市场配置资源的思路设计的,不能体现目前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财政的实际,也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误解。

(2)不能清晰地反映政府职能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重要职能就是要弥补市场缺陷,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讲求公开、透明。政府预算必须反映公共需求,强化公共监督。但我国原预算支出类、款、项科目主要是按经费性质进行分类的,把各项支出划分为行政费、事业费等。这种分类方法使政府究竟办了什么事在科目上看不出来,很多政府的重点工作支出如农业、教育、科技等都分散在各类科目中,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

(3)制约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按照国际惯例,政府支出分类包括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我国原有支出目级科目属于支出经济分类性质,但它涵盖的范围偏窄,财政预算中大多数资本性项目支出,以及用于转移支付和债务等方面的支出都没有经济分类科目反映。这些都不利于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以及提高财政信息化水平。

(4)弱化了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职能。原《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只反映财政预算内收支,不包括应纳入政府收支范围的预算外收支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等,给财政预算全面反映政府各项收支活动、加强收支管理带来较大困难,尤其是不利于综合预算体系的建立。

(5)不利于国际比较与交流。我国货币信贷统计核算体系以及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均按国际通行标准作了调整,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体系与国际通行分类方法一直存在较大差别。尽管财政部门和国家统计部门每年都要做大量的口径调整和数据转换工作,但还是难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以及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可比性。这既不利于财政经济分析与决策,也不利于国际比较与交流。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有效克服了原分类体系不能清晰反映政府收支全貌和职能活动情况的弊端,充分体现了国际通行做法与国内实际的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总体要求,对进一步提高政府预算的透明度,强化预算管理与监督,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主要内容

以建立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在内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为目标,改革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

第一,对政府收入进行统一分类,全面、规范、细致地反映政府各项收入。收入分类全面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不仅包括预算内收入,还包括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等应属于政府收入范畴的各项收入。从分类方法上看,原收入分类只是各种收入的简单罗列,如各项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新的收入分类按照科学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政府收入划分为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等,这为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和数据统计分析创造了有利条件。从分类结构上看,原收入分类分设类、款、项三级,改革后分设类、款、项、目四级,多了一个层次。四级科目逐级细化,以满足不同层次的管理需求。

第二,建立支出功能分类体系,更加清晰地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支出功能分类不再按基本建设费、行政费、事业费等经费性质设置科目,而是根据政府管理和部门预算的要求,统一按支出功能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分别为17类、170多款、800多项。类级科目综合反映政府职能活动,如国防、外交、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环境保护等;款级科目反映为完成某项政府职能所进行的某一方面的工作,如“教育”类下的“普通教育”;项级科目反映为完成某一方面的工作所发生的具体支出事项,如“水利”款下的“抗旱”、“水土保持”等。新的支出功能科目能够清楚地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可有效解决原支出预算“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的问题。

第三,建立支出经济分类体系,全面、规范、明细地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按照简便、实用的原则,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类、款两级,分别为12类和90多款。类级科目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转移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款级科目是对类级科目的细化,主要体现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等有关方面的具体要求。如基本建设支出进一步细分为房屋建筑物购建、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全面、明细的支出经济分类是进行政府预算管理、部门财务管理以及政府统计分析的重要手段。

(三)新的政府收支分类

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由“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构成。

1.收入分类

收入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根据目前我国政府收入构成情况,结合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将政府收入分为类、款、项、目四级。其中,类、款两级科目设置情况如下:

(1)税收收入。分设20款: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退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其他税收收入。

(2)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分设6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3)非税收入。分设8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彩票资金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4)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分设4款:国内贷款回收本金收入、国外贷款回收本金收入、国内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国外转贷回收本金收入。

(5)债务收入。分设2款:国内债务收入、国外债务收入。

(6)转移性收入。分设8款:返还性收入、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彩票公益金转移收入、预算外转移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

2.支出功能分类

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活动情况及国际通行做法,将政府支出分为类、款、项三级。其中,类、款两级科目设置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分设32款: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事事务、纪检监察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地震事务、气象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档案事务、共产党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彩票事务、国债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分设8款:外交管理事务、驻外机构、对外援助、国际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对外宣传、边界勘界联检、其他外交支出。

(3)国防。分设3款;现役部队及国防后备力量、国防动员、其他国防支出。

(4)公共安全。分设10款: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劳教、国家保密、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5)教育。分设10款: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教育附加及基金支出、其他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分设9款: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分设6款: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分设17款: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关闭破产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分设6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0)医疗卫生。分设10款: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医疗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农村卫生、中医药、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11)环境保护。分设10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其他环境保护支出。

(12)城乡社区事务。分设10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3)农林水事务。分设7款: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14)交通运输。分设4款:公路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用航空运输、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15)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分设18款: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电力、信息产业、旅游业、涉外发展、粮油事务、商业流通事务、物资储备、金融业、烟草事务、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监管、中小企业事务、可再生能源、能源节约利用、其他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

(16)其他支出。分设4款:预备费、年初预留、住房改革支出、其他支出。

(17)转移性支出。分设8款:返还性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预算外转移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

3.支出经济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类、款两级,科目设置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分设7款: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分设30款: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分设12款: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分设4款: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财政贴息、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5)转移性支出。分设2款:不同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同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6)赠与。下设2款:对国内的赠与、对国外的赠与。

(7)债务利息支出。分设6款:国库券付息、向国家银行借款付息、其他国内借款付息、向国外政府借款付息、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其他国外借款付息。

(8)债务还本支出。下设2款:国内债务还本、国外债务还本。

(9)基本建设支出。分设9款: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10)其他资本性支出。分设9款: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11)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分设6款:国内贷款、国外贷款、国内转贷、国外转贷、产权参股、其他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支出。

(12)其他支出。分设4款:预备费、预留、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未划分的项目支出、其他支出。

进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一套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在内的、完整规范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一是有利于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收支活动,合理把握财政调控力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运行效率;二是有利于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各项改革,增加预算透明度,强化财政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三是有利于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高效实用的财政统计分析体系,不断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二节 部门预算制度改革中的行政事业会计核算

一、行政单位会计核算

部门预算改革的主要内容很多,而与行政单位会计有关的主要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核算

财政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后,行政单位从财政拨来的经费也分为两部分:一是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经费;二是用于项目支出的项目经费,这两部分分别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单位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定员就是国家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根据行政单位的性质、职能、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下达的人员配置标准。定额是财政部门根据行政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合理需要,结合财力的可能,对基本支出的各项内容规定指标额度。

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用于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任务所需的开支,包括专业业务项目,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和其他项目。

为了分别核算这两部分资金的核拨情况和使用情况,行政单位会计“拨入经费”下设“基本经费”(或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或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取消原来的“拨入经常性经费”和“拨入专项经费”两个明细科目;相应取消了“经费支出”的“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两个明细科目,而改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拨出经费”的“拨出经常性经费”和“拨出专项经费”两个原有明细科目也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拨出基本经费”和“拨出项目经费”两个明细科目;同样“结余”也不再分设“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两个明细科目,而改设为“基本结余”和“项目结余”两个明细科目。

为了进一步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具体情况,在“经费支出——基本支出”下设置“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三级科目,并在“人员支出”二级科目下进一步设置“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四级明细;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三级科目下进一步设置“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其他”四级明细科目;在“公用支出”三级科目下进一步设置“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和“其他”共22个四级明细科目。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下设置“专项业务项目”、“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和“其他项目”5个三级明细科目。

【例17-1】某市卫生局发生如下业务:

(1)收到市财政局拨入用于基本支出的经费240000元,用于某大型会议的经费2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440000

 贷:拨入经费——基本经费     240000

       ——项目经费     200000

(2)用银行存款购买办公用品10000元,直接领用。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公用支出)(办公费)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3)用银行存款发放本月职工工资:基本工资80000元、津贴32000元、退休费36000元。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基本工资)      80000

            ——人员支出(津贴)        32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36000

 贷:银行存款                           148000

(4)对房屋进行大修,用银行存款支付200000元。

借: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大型修缮)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5)收到同级财政拨来的基本经费1000000元,其中600000元是下属单位的基本经费;拨来项目经费300000元,其中200000是下属单位的项目经费。该卫生局对下属单位的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进行转拨。

借:银行存款        1300000

 贷:拨入经费——基本经费     1000000

       ——项目经费      300000

借:拨出经费——拨出基本经费 600000

      ——拨出项目经费 20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0

(6)年终,“拨入经费——基本经费”的期末余额为2000000元,“拨入经费——项目经费”的期末余额为1750000元,“拨出经费——拨出基本经费”的期末余额为1400000元,“拨出经费——拨出项目经费”的期末余额为1200000元,“经费支出——基本支出”的期末余额为500000元,“经费支出——项目支出”的期末余额为200000元,“其他收入”的期末余额为20000元,“预算外资金收入”的期末余额为900000元。作年终转账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拨入经费——基本经费 2000000

  预算外资金收入     900000

  其他收入         20000

 贷:结余——基本结余       2920000

借:结余——基本结余    1900000

 贷:拨出经费——拨出基本经费    1400000

   经费支出——基本支出       500000

借:拨入经费——项目经费  1700000

 贷:结余——项目结余         1700000

借:结余——项目结余    1400000

 贷:拨出经费——拨出项目经费     1200000

   经费支出——项目支出        200000

(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行政单位会计

2007年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收入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收入明细账按照新的收入分类科目设置,支出按照新的功能分类科目设置明细账。按照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行政单位的收入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设置明细账;行政单位的支出按照新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明细账。具体规定如下:

(1)“401拨入经费”科目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下,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

(2)“404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下,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

(3)“501经费支出”科目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下,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

该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映。所以2007年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会发生变化。

1.支出功能分类

由于支出功能分类每“款”下还有很多“项”,在此不再列举,可以参阅附录。按照规定,“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下必须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三级明细账。

【例17-2】某教育局发生如下业务:

(1)收到同级财政拨入用于小学教育的基本经费900000元,项目经费400000元。

借:银行存款            1300000

 贷:拨入经费——基本经费(小学教育)     900000

       ——项目经费(小学教育)     400000

(2)收到从财政专户中返回预算外资金1200000元,其中800000元用于中专教育的基本支出,400000元用于中专教育的项目支出。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预算外资金收入——基本支出(中专教育) 800000

          ——项目支出(中专教育) 400000

2.支出经济分类

按照规定,“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和“经费支出——项目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

【例17-3】某市卫生局发生如下业务:

(1)用银行存款购买办公用品2500元,直接领用。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办公费)  2500

 贷:银行存款               2500

(2)用银行存款发放本月职工工资:基本工资20000元、津贴8000元、退休费9000元。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基本工资) 20000

      ——基本支出(津贴)    8000

      ——基本支出(退休费)   9000

 贷:银行存款               37000

(3)对房屋进行大维修,用银行存款支付50000元。

借: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大型修缮)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一)财政补助收入核算

部门预算改革后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分为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前者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后者用于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二)基建拨款的核算

随着部门预算的实行,基建收入也应纳入事业单位的总收入。为了核算从财政部、上级单位拨入的基本建设资金,事业单位设置“基建拨款”账户。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物资,也在本账户核算。

“基建拨款”账户的贷方登记收到的拨入的基建拨款或捐赠的基建物资,借方登记已完工转出的基建项目,期末贷方金额表示完工基建项目的拨款,并在资产负债表上以“拨入基建款结存”项目列示在负债方。收到投入的基建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本账户;收到工程物资转账拨款时,借记“工程物资”账户,贷记本账户;收到有关单位无偿捐赠的基建物资时,借记“工程物资”账户,贷记本账户。

转账已完工基建项目的基建拨入款时,借记本账户,贷记“基建结余”账户。期末“拨入基建款”的贷方余额,如无完工基建项目的拨款,在资产负债表上以“拨入基建款结存”项目列示于负债方。

为了反映从事业结余、专用基金转来的自筹基建款,可设置“转入资金——基建转入资金”账户和“转出资金——事业基建转出资金”等账户。如果从事业基金借款转入自筹基建款时,借记“转出资金——事业基金转出资金”账户,贷记“转入资金——基建转入资金”账户。期末结账时,一方面借记“转入资金——基建转入资金”账户,贷记“基建结余”账户;另一方面,借记“事业结余”或“事业收入”账户,贷记“转出资金——事业基金转出资金”账户。

(三)事业支出核算

部门预算改革后事业支出也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为了核算事业支出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事业支出”一级科目下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公用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大型修缮项目、大型会议和其他行政事业性项目)和其他项目等。

(四)基建支出的核算

为了核算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安装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事业单位应设置“基建支出”科目。该科目借方登记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工程类支出数,贷方登记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的实际金额,期末余额表示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的实际成本,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方以“未完工基建交出”项目列示。本科目按照工程类别和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

事业单位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变化

2007年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收入明细账按照新的收入分类科目设置,支出按照新的功能分类科目设置明细账。按照2006年5月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事业单位的收入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设置明细账,事业单位的支出按照新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明细账。具体规定如下:

(1)事业单位应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2)事业单位应在“事业支出”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同时,事业单位应设置“财政拨款支出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项财政拨款支出的具体情况,并反映每个会计期末的财政拨款结余情况。

(3)执行《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上述方法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