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王琴第四章 筹资管理
《财务管理》——王琴
第四章 筹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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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筹资概述

一、筹资的含义和分类

(一)筹资的含义

筹资是指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及调整资金结构等活动对资金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采取适当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的一种行为。

筹资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资金筹措对企业的投资项目的有效运行、生产经营的高效运作,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任何企业为了形成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必须持有一定数量的资金。还有季节性、临时性原因以及扩大生产经营的需要,也需要筹集一定的资金。因此,筹资既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也是企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保障。同时又为投资提供了基础和前提,没有资金融通,就无法进行资金的投放和使用。

(二)筹资的分类

筹资可按多种标准进行不同分类,具体可按以下三种标准进行划分。

1.按资金的筹集渠道分类

按资金的筹资渠道不同,可将企业筹资分为股权筹资、债务筹资及衍生工具筹资。

股权筹资形成股权资本,这是企业依法长期拥有,能够自主调配运用的资本。股权资本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偿还债务的本钱,代表企业基本资产状况的一个主要指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内部积累等方式筹集的资金都属于企业的股权资本。

股权资本一般不用还本,因而被称为企业的自有资本或权益资金。企业在持续经营期内,采用股权筹集,财务风险小,但付出的资金成本相对较高。

债务筹资是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向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资金,形成企业的负债,到期要归还本金和利息,因而又被称为借入资金或债务资本。企业采用债务筹资,一般承担较大的风险,但付出的资金成本相对较低。

衍生工具筹资是包括兼具股权和债务特性的混合融资和其他衍生工具融资。它是以股权或债权为基础产生的新的融资方式,如我国上市公司目前最常见的可转换债券融资、认股权证融资。

2.按资金使用期限的长短分类

按资金使用期限的长短,可将企业筹资分为短期筹资和长期筹资。

短期筹资一般是指供1年内使用资金的筹集,一般在短期内可收回短期资金,主要投资于现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短期资金通常采用商业信用和银行短期借款等方式来筹集。

长期筹资一般是指供1年以上使用资金的筹集,一般需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能收回。长期资金主要投资于厂房和设备的更新、生产规模的扩大、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长期资金通常采用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取得长期借款、融资租赁和内部积累等方式来筹集。长期资金也称资本。

3.按资金的来源范围分类

按资金的来源范围不同,可将企业筹资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

内部融资是指企业在企业内部通过留用利润而形成的筹资来源。内部融资是在企业内部“自然”形成的,因此被称为“自动化的资本来源”,一般无需花费筹资费用,其数量通常由企业可分配利润的规模和利润分配政策所决定。

外部融资是指企业在内部融资不能满足需要时,向企业外部筹集而形成的资本来源。处于初创期的企业,内部筹资的可能性是有限的;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内部融资往往难以满足需要。于是企业就要广泛进行外部融资,如发行股票、债券、取得借款等。企业向外部融资大多需要花费一定的筹资费用。

4.按是否以金融机构等为媒介分类

按是否以金融机构等为媒介分类,可以分为直接筹资和间接筹资。直接筹资是企业直接与资金提供者协商筹集资金,主要有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吸收直接投资等方式。尽管按规定,有价证券的发行要由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来承销,但资金的提供者并没有将资金使用权让渡给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间接筹资是企业通过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筹集资金,主要有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在这种方式下,银行等中介机构发挥了中介的作用,预先聚集资金,资金提供者让渡了资金的使用权,然后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资金贷给企业。

二、筹集资金的动机

企业在持续的生存与发展中,其具体的筹资活动通常受到特定的筹资动机所驱使。企业具体的筹资动机是多样的,如为购置设备、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或者为对外投资等,有时这些具体的筹资动机是单一的,有时又是综合的,但是可以将其归纳为四种类型。

(一)设立性筹资动机

设立性筹资动机是指企业设立时为取得资本金而产生的筹资动机,资本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按照我国有关制度的规定,建立企业时,必须有法定注册资本金,并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限额。

(二)扩张性筹资动机

扩张性筹资动机是指企业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增加对外投资而产生的筹资动机。这种筹资动机往往是处于成长期、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产生的。例如,企业要开发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追加有利的对外投资,这些都需要企业进行扩张性筹资,它可以直接使企业资产总额和资本总额增加。

(三)调整性筹资动机

调整性筹资动机是指企业因调整现有资本结构的需要而产生的筹资动机。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筹资方式的组合及其比例关系。—个企业在不同时期由于筹资方式的不同会形成不同的资本结构。随着企业的发展,现有的资本结构也许不能够再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不再合理,这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使之适应企业的发展,使资本结构趋于合理。

(四)混合性筹资动机

混合性筹资动机是指企业既为扩张规模又为调整资本结构而产生的筹资动机。在这种筹资动机的驱使下,企业通过筹资,既扩大了资金规模,又调整了资本结构。事实上,企业很少是为了单一的动机进行筹资的,往往是混合性的筹资动机。

三、筹资的一般原则

(一)合理性

确定资金需要量是筹资的依据和前提。筹资前,必须通过一定的方法,预测资金的需要数量,合理确定筹资规模。这样,既能避免因资金筹集不足,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又防止资金筹集过多,造成资金闲置。

(二)及时性

企业财务人员在熟练掌握资金时间价值的原理和计算方法的前提下,根据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筹集时间,适时获取所需资金。这样,既能避免过早筹集资金形成资金投放前的闲置,又能防止取得资金的时间滞后,错过资金投放的最佳时间。

(三)效果性

企业筹资是为了投资,筹资和投资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筹资也就不能投资,筹资是投资的前提,投资是筹资的目的。企业筹资应综合研究资金投向、数量、时间,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四)经济性

企业不论采取什么方式筹集资金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包括资金筹集费和资金占用费,即资金成本,不同资金来源的资金成本各不相同。企业应研究各种资金来源的构成,求得筹资方式的最优组合,以便降低综合的资金成本。

(五)合法性

企业的筹资活动影响着社会资金及资源的流向和流量。合法性原则是筹资的最低要求。为此,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约定的责任,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非法筹资行为而给企业本身及相关主体造成损失。

四、企业筹集资金的渠道和方式

(一)企业筹集资金的渠道

企业筹集资金的渠道是指筹措资金的来源方向与通道。它主要解决从哪里可以筹集资金的问题。我国企业筹集资金的来源渠道可归纳为以下七项。

1.国家财政投资

国家对企业的投资历来是国有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特别是国有独资企业,其资本全部由国家投资形成。现有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其筹资来源的大部分仍然是政府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以拨款的方式投资而形成的。除此之外,还有些是国家对企业“税前还贷”或减免各种税款而形成的。从产权关系上看,它们都属于国家投人资金,产权归国家所有。由于政府财政资本具有广阔的来源和稳固的基础,并在国有企业资本金预算中安排,因此,今后仍是国有企业权益资本筹资的重要渠道。

2.专业银行信贷资金

银行对企业贷款,是企业最为重要的资金来源。我国银行分为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两种。政策性银行是为特定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商业性银行主要为企业提供各种商业贷款,它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从事信贷资金投放。银行信贷资金拥有单位存款、居民储蓄等经常性的资金来源,且贷款方式灵活多样,可以适应各类企业债务资金筹集的需要。

3.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是指证券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它们提供各种金融服务,主要包括信贷资金投放、承销证券、物资的融通等金融服务。他们具有不同的资金来源,通过不同的方式将资金借贷给企业,这种筹资渠道的财力虽然要小于银行信贷资金,但是随着我国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这类资金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而且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将成为企业筹集资金的有力支撑。

4.其他企业投入资金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有部分暂时闲置资金,可以为一定目的而进行相互投资,在企业间相互调剂使用。还有企业间的购销业务可以通过商业信用方式来完成,从而形成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企业间的相互投资和商业信用的存在,使其他企业资金也成为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这种资金渠道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已得到广泛的利用。

5.居民个人资金

企业职工和居民个人投资,都属于个人资金渠道。集中社会力量解决企业的资金来源不足,是今后企业筹资具有发展前景的渠道。目前这部分资金占的数额比较小,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部分资金在企业资金来源中也会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6.企业内部形成的资金

企业内部形成的资金主要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等。这些资金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它们不需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去筹集,而直接由企业内部自动生成或转移。这类资金形成于企业内部,比较便捷,同时风险较低,有盈利的企业都可以加以利用。

7.国外资金

在国际化的趋势下,企业也可以吸收国外投资者持有的资金。这部分资金的筹集可以通过直接筹资与间接筹资方式实现。直接筹资是指吸收国外投资者直接提供的外汇、设备和技术等;间接筹资是指企业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

由于各种筹资渠道在资金供应量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有些渠道资金供应量少,如内部形成的资金等,有些渠道资金供应量多,如银行信贷资金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等。各种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选择适当的资金供应渠道,同时尽可能保证资金供应量充足,供应条件有利,便于筹集。

(二)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

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是指企业取得资金的具体形式,它解决了如何取得资金的问题。由于企业可以从各种不同的渠道取得资金,为此就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加以筹集。

1.直接吸收投资

直接吸收投资是指企业以协议的形式筹集政府、法人、自然人等直接投人的资金。它不以股票等证券为媒介,适用于非股份制企业,是非股份制企业取得主权资金的基本方法。

2.发行股票筹资

发行股票筹资是股份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依法发售股票直接筹集资金,形成公司股本的一种筹资方式。它以股票为媒介,仅适用于上市公司,是上市公司取得股权资本的基本方法。

3.发行债券筹资

发行债券筹资是企业按照债券发行协议通过发售债券直接筹资,形成企业债务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等可以依法发行债券进行筹资,获得大额的长期债务资金。

4.利用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根据投资人意愿和企业具体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利用留存收益筹资是指企业将留存收益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它是企业筹集权益性资本的一种重要方式。

5.银行借款筹资

银行借款筹资是各类企业按照借款合同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各种款项的筹资方式。它广泛适用于各类企业,是企业获得长期和短期债务资本的主要筹资方式。

6.商业信用筹资

商业信用筹资是企业通过赊购商品、预收货款等商品交易行为筹集短期债务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这种筹资方式比较灵活,为各类企业所采用。

7.租赁筹资

租赁筹资是企业按照租赁合同租入资产从而实现筹资目的的特殊筹资方式,租赁筹资形成企业的债务资金。

(三)筹资渠道与筹资方式的对应关系

筹资渠道解决的是资金来源问题,筹资方式解决以何种方式取得资金的问题,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一定的筹资方式可能只适用于某一特定的筹资渠道,但是同一渠道的资金往往可采用不同的方式去取得。因此,企业在筹资时,应实现两者的合理配合。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如表4-1所示。

五、企业资金需要量的预测

企业的资金需要量是筹资的数量依据,必须科学合理地进行预测,只有这才能使筹集来的资金既能保证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又不会有太多的闲置。本书介绍四种预测资金需要量常用的方法。

(一)定性预测法

定性预测法是指利用直观的资料,依据个人的经验和主观分析、判断能力,预测未来资金需要量的方法。这种方法一般在企业缺乏完备、准确的历史资料的情况下采用。其预测步骤是:首先由熟悉财务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的专家,根据过去所积累的经验,进行分析判断,提出预测的初步意见;然后,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发出各种表格等形式,对上述预测的初步意见进行修正补充。这样经过一次或几次以后,得出预测的最终结果。

定性预测法虽然十分实用,但它不能揭示资金需要量与有关因素之间的数量关系。例如,预测资金需要量应和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联系。生产规模扩大,销售数量增加,会引起资金需求增加;反之,则会使资金需求量减少。

(二)因素分析法

因素分析法也称分析调整法,是以有关资金项目上年度的实际平均需要量为基础,根据预测年度的生产经营任务和加速资金周转的要求,进行分析调整,来预测资金需要量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计算比较简单,容易掌握,但预测结果不太精确,因此它常用于品种繁多、规格复杂、价格较低的资金占用项目的预测,也可以用于测算企业全部资金的需要量。采用这种方法时,首先应在上年度资金平均占用额的基础上,剔除其中呆滞积压不合理的部分,然后根据预测期的生产经营任务和加速资金周转的要求进行测算。因素分析法的基本模型是:

资本需要量=(上年资金实际平均占用额-不合理平均占用额)×(1±预测年度销售增减率)×(1±预测年度资金周转速度变动率)

(三)比率预测法

比率预测法是以一定财务比率为基础,预测未来资金需要量的方法。能用于预测的比率很多,如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但最常用的是资金与销售额之间的比率。本书详细介绍销售百分比法的相关内容。

1.销售百分比法的含义

以资金与销售额的比率为基础,预测未来资金需要量的方法,就是销售百分比法。销售百分比法是根据基期销售额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之间的比例关系,按照预测期销售额的增长情况来预测需要相应追加多少资金的一种定量方法。应用销售百分比法进行资金预测时,是以下列假定为前提的:

(1)企业的部分资产和负债与销售收人同比例变化。

(2)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与股东权益结构已达到最优。

销售百分比法的基本公式是:

或:     

式中的△F代表外界资金需要量,A代表随销售变化的资产(变动资产),B代表随销售变化的负债(变动负债),S1代表基期销售额,S2代表预测期销售额,△S代表销售的变动额,P代表销售净利率,E代表收益留存比率。

2.销售百分比法的预测程序

(1)预测销售收入增长率。一般根据有关人员的经验结合市场前景加以确定。

(2)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预计随销售变动而变动的项目。在资产类项目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项目,一般会因销售量的增加而相应地增加,固定资产是否需要增加,则要看固定资产利用程度。如果其生产能力已近饱和,那么增加产销量需要扩大固定资产投资额。此时,固定资产属于随销售变动而变动的资产;如果生产能力有剩余,扩大销售不需增加固定资产,那此时固定资产属于不变项目。而无形资产、长期投资一般不随销售量的增加而增加。负债和股东权益项目中,一般应付账款、应交税费会随销售的增加而增加,但股本、应付债券、短期借款等一般不会自动增加。

(3)将资产负债表中随销售变动而变动的项目,以销售百分比的形式列出,以确定需要增加的资金。

(4)根据有关财务指标的约束确定对外资金需求的数量。

【例4-1】商运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如表4-2所示。

已知该公司2011年的销售收入为100000元,现在还有剩余生产能力,增加销售无需追加固定资产投资。假定销售净利率为10%,股利支付率为60%,经预测2012年的销售收人将提高到120000元,公司的销售净利率和利润分配政策不变。问需要筹集多少资金?

(1)预测销售收入增长率。

(2)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随销售变动而变动的项目,如表4-3所示。

注:表4-3中的销售收人百分比用表4-2中的各项目数字除以销售收入求得,不变动是指该项目不随销售的变化而变化。

(3)确定需要增加的资金。从表4-3中可以看出,销售收入每增加100元,必须增加61元的资金占用,但同时会自动增加23元的资金来源。从61%的资金需求中减去23%的自动产生的资金来源,还剩下38%的资金需求。2012年该公司销售收入增加20000元,按照38%的比率预测将增加7600元(20000×38%)的资金需求。

(4)确定对外筹资数额。2012年公司的净利润为12    000元(120000×10%),公司的股利支付率为60%,则将有40%的利润即4800元被留存下来,上述7600元的资金需求,减去4800元的留存收益,则还有2800元的资金缺口必须向外界融通。

其实,根据上述公司的资料可直接利用公式求得:

外界资金需要量=61%×20000-23%×20000-10%×40%×120000=2800(元)

销售百分比法能为财务管理提供短期预计的财务报表,以适应外部筹资的需要,简便易行。但它假定现有的一些比例关系会延续至下一期,所以并不适用不确定性较大的长期预测。而且如果有关固定比例关系的假定失实,据以进行预测就会形成错误的结果。因此,在有关因素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必须相应地进行调整。

(四)资金习性预测法

所谓资金习性,是指资金的变动同产销量变动之间的依存关系。按照资金同产销量之间的依存关系,可以把资金区分为变动资金、不变资金和混合资金。资金习性预测法是指根据资金习性预测未来资金需要量的一种方法。

变动资金是指随产销量变动而成同比例变动的资金,一般包括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外购件等占用的资金。在最低储备以外的现金、存货、应收账款等也具有变动资金的性质。

不变资金是指在一定的产销量范围内,不受产销量变动的影响而保持固定不变的那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包括:为维持营业而占用的最低数额的现金,原材料的保险储备,必要的成品储备,以及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

混合资金是指受产销量变动的影响,但又不成同比例变化的资金,如一些辅助材料所占用的资金。

资金习性预测法把企业的总资金划分为不变资金和变动资金,然后再进行资金需要量的预测。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一是根据资金占用总额同产销量的关系,直接预测资金占用总额;二是将总资金分成相应的部分,先分项预测各部分资金占用数额,再汇总计算总资金占用额。这两种预测方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都要借助一定的数学方法来实现,主要采用高低点法和回归直线分析法。

1.根据资金占用总额同产销量关系的预测

这种方法是根据历史上资金占用额与产销量之间的关系,把资金划分为不变资金和变动资金两部分,然后结合预计的销售量来预测资金需要量。该方法设产销量为自变量x,资金占用额为因变量y,它们之间的关系可用下式表示:

y=a+bx

式中的a代表不变资金,b代表单位产销量所需的变动资金。

只要求出a和b,并知道预测期的产销量,就可以通过上述公式测算资金的需要量。a和b可用最小平方法(也称回归直线法)求出。其计算公式为:   

【例4-2】某公司产销量和资金变化情况如表4-4所示,2012年预计销售量为30万台,试计算2012年的资金需要量。

将a和b的值代入回归方程得:

y=77.8+1.53x

当2012年销售量为30万台时,

资金需要量y=77.8+30×1.53=123.7(万元)

从理论上讲,回归直线法是计算结果较为精确的一种方法,但运用线性回归必须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资金需要量与营业业务量之间线性关系的假定应符合实际情况,如果线性关系不存在,则需考虑多元回归法。

(2)确定不变资金规模和单位变动资金规模时,应利用预测年度前连续几年的历史资料,一般认为历史跨度越长,计算也越准确。为满足计算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使历史资料不少于3年。

(3)在具体测算中,应有意识地考虑价格等因素的变动对资金需要量的影响。

2.先分项目后汇总的预测

这种方法是根据各资金占用项目(如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同产销量之间的关系,把各项目的资金都分成变动资金和不变资金两部分,然后汇总在一起,求出企业变动资金总额和不变资金总额,进而来预测资金需要量。

【例4-3】某公司历史上现金占用与销售收入之间的关系如表4-5所示,如果2012年预计销售收人为350000元,试计算2012年的资金需要量。

根据以上资料,可用高低点法或前述回归直线法来计算变动资金和不变资金的数额。本例用高低点法计算a、b的值。

资金预测的高低点法是指根据企业一定期间资金占用的历史资料,按照资金习性原理和y=a+bx直线方程式,选用最高收入期和最低收入期的资金占用量之差,同这两个收入期的销售额之差进行对比,先求b的值,然后再代入原直线方程,求出a的值,从而推测资金发展趋势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本例中:

       b=(16000-11000)/(300000-200000)=0.05

       a=16000-0.05X300000=1000

或: =11000-0.05X200000=1000

存货、应收账款、流动负债、固定资产等也可根据历史资料作相似划分,然后汇总列表,如表4-6所示。

2012年的资金需要量y=a+bx=60000+0.3×350000=165000(元)

高低点法简便易行,在企业资金变动趋势比较稳定的情况下,较为适宜。

第二节 股权筹资

股权筹资是企业永久性资本,这对于保障企业对资本的最低需求,促进企业长期稳定经营具有重要意 义。股权资本作为企业最基本的资本,代表了公司的资本实力,也是其他方式筹资的基础。尽管股权资本的资本成本负担比较灵活,但通常股权筹资的资本成本要高于债务筹资。同时,由于引人新投资者或发售新股,必然导致企业控制权结构的改变,分散企业控制权。

一、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吸收投资与发行股票、留存收益都是企业筹集自有资金的重要方式。吸收直接投资中的出资者,都是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具有经营管理权。如果企业经营状况好,盈利多,出资各方可按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利润;否则出资各方要在出资的限额内按出资比例承担损失。

(一)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

1.吸收国家投资

国家投资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这种情况下形成的资本叫国有资本。根据《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对企业注册的国有资本实行保全原则。企业在持续经营期间,对注册的国有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抽回,并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吸收国家投资的特点是产权归属国家,资金的运用和处置受国家约束较大,所以在国有企业中采用比较广泛。

2.吸收法人投资

法人投资是指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这种情况下形成的资本叫法人资本。

吸收法人投资的特点是发生在法人单位之间,以参与企业利润分配或控制为目的,出资方式灵活多样。

3.吸收个人投资

个人投资是指社会个人或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这种情况下形成的资本叫个人资本。

吸收个人投资的特点是参与投资的人员较多,每人投资的数额相对较少,以参与企业利润分配为目的。

(二)吸收直接投资的形式

企业在采用吸收直接投资方式筹资时,投资者可以用货币资金、厂房、机器设备、材料物资、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

1.以货币资金出资

货币资金出资是企业吸收直接投资最为主要的形式之一。有了货币资金,便可以获得其他物资资源。因此,企业应尽量动员投资者采用货币资金方式投资。吸收直接投资中所需投入货币资金的数额,取决于投入的实物、知识产权之外尚需多少资金才能满足建厂的开支和日常周转需要,具体运用时在投资过程中由双方协商加以确定。

2.以实物出资

吸收实物投资是投资者以厂房、建筑物、设备和原材料等资产所进行的投资。一般来说,企业吸收的实物投资应确实为企业科研、生产、经营所需,技术性能比较好,而且作价公平合理。投资实物的价格,可以由出资各方协商确定,也可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作为出资作价基础。

3.以知识产权出资

吸收知识产权投资是投资者以专有技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所进行的投资。企业吸收知识产权投资应能帮助企业研究和开发新的高科技产品,生产出适销对路的高科技产品,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大幅度降低各种消耗,而且作价公平合理。

企业在吸收知识产权投资时应特别谨慎,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因为以知识产权投资,实际上把有关技术资本化,把技术的价值固定化,而技术具有时效性,会随时间推移或技术进步而导致价值不断减少甚至完全丧失,风险较大。

4.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土地使用权是指按有关法规和合同的规定使用土地的权利。投资者也可以用土地使用权进行投资。企业吸收土地使用权投资应确实为企业科研、生产、销售活动所需,交通、地理条件比较适宜,而且作价公平合理。

(三)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缺点

1.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点

(1)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吸收直接投资所筹集的资金属于企业的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相比较,能增强企业信誉和借款能力,对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壮大企业实力具有重要作用。

(2)有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吸收直接投资不仅可筹集部分货币资金,而且能够直接取得所需的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有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尽快开拓市场。

(3)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吸收直接投资可以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向投资者支付报酬,比较灵活,财务风险较小。

2.吸收直接投资的缺点

(1)资金成本较高。由于企业向投资者支付报酬是根据其出资的数额和企业实现利润的多寡来计算的,所以所负担的资金成本较高,特别是企业经营状况较好和盈利较强时,更是如此。

(2)企业控制权容易分散。作为投资者,一般要求获得与投资数量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权。如果外部投资者的投资较多,则投资者会有相当大的管理权,甚至会对企业实行完全控制,这是吸收外来投资的代价。

(3)筹资规模受到限制。由于没有证券做媒介,不便于产权的交易,投资者资本进来容易、出去难,难以吸收大量的社会资本参与,因而限制了筹资规模。

二、普通股筹资

(一)普通股的概念和种类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权益资本而发行的有价证券,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购买股票的所有者称为股东,其拥有发行企业一定数量的股份。股票作为一种所有权凭证,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制公司的所有权。以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大小为标准,可把股票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无特别权利的股份,也是最基本的、标准的股份。通常情况下,股份公司只发行普通股。持有普通股股份者为普通股股东。

股份公司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以及筹资和投资的需要,可以发行不同种类的普通股。

1.按股票票面是否记名分类

以股票票面上有无记名为标准,可将股票分为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是在股票上载有股东姓名并将其记人公司股东名册(股东手册)的一种股票。只有同时具备股票和股东手册,才能领取股息和红利,除了股票上所记载的股东外,其他人不得行使其股权。记名股票的转让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与手续,需办理过户。

不记名股票是在股票上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不记名股票的转让比较自由方便,无需办理过户手续。

公司向发行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不记名股票。

2.按股票票面是否标明金额分类

按股票票面是否标明金额,可将股票分为面值股票和无面值股票。

面值股票是指在股票的票面上记载每股金额的股票,股票面值的主要功能是确定每股股票在公司所占有的份额;另外,还表明在有限公司中股东对每股股票所负有限责任的最高限额。

无面值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不记载每股金额的股票,无面值股票仅表示每一股在公司全部股票中所占的比例,其价值随公司财产价值的增减而增减。而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大小,直接依股票标明的比例而定。

目前,我国《公司法》不承认无面值股票,规定股票应记载股票的面额,而且其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3.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区分类

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区不同,可将股票分为A股、B股、H股和N股等。

A股也称境内上市内资股,是以人民币标明票面金额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B股也称境内上市外资股,即人民币特种股票,是以人民币标明票面金额并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A股和B股股票在上海和深圳两地交易所上市。H股为在香港上市,以外币标价、外币交易的股票。N股为在纽约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

(二)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1.对公司的管理权

普通股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主要体现为在董事会选举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选出的董事会成员代表全体股东对企业进行控制和管理。股东的管理权主要是投票权和查账权。

2.分享盈余权

分享盈余权也是普通股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盈余的分配方案由股东大会决定,每一个会计年度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的盈利数额和财务状况来决定分发股利的多少,并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3.股份出售或转让的权利

股东有权出售或转让股票,而无需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或出售,这也是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

4.优先认股权

当公司增发普通股股票时,普通股股东具有优先于其他投资者购买公司增发新股的权利,原有股东有权按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在一定的期限内以低于市价的认购价格购买新股。这种特权是为了使老股东能保持其对公司资本的既有份额,使股权不至于过度分散。

5.剩余财产的要求权

当公司解散、清算时,普通股股东对剩余财产有要求权。但是,公司破产清算时,普通股股东是最后的财产分配者。财产的变卖收入首先用来支付工人工资和清偿债务,然后支付给优先股股东,最后才分给普通股股东。所以,破产清算时,普通股股东实际很少能分到多少剩余财产。

(三)股票的发行

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通常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并进行经营,此类发行称为初次发行。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也需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所需资金,此类发行称为增资发行。股票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1.股票发行的条件

按国际惯例,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必须具备一定的发行条件,取得发行资格,并办理必要手续后才能发行。其主要条件包括: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结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态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股票发行的方式

按股票是否面向社会公众,股票发行方式可以分为公开间接发行和不公开直接发行两类。

公开发行是指发行公司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按有无中介机构参与,又可分为公开直接发行和公开间接发行。公开直接发行是指发行公司自己办理发行事宜,承担发行风险;公开间接发行也称公募发行,是指由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承担发行股票事宜。股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广、发行对象多,易于足额募集资金;股票的变现能力强、流通性好,有助于提高发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扩大其影响力。但这种发行方式手续繁杂,发行成本高。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须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的做法就属于股票公开间接发行。

不公开直接发行也称私募发行,是指不公开对外发行股票,只向少数特定对象直接发行,因而不需经中介机构承销。不公开直接发行的筹备时间短、费用低、手续简单,但发行范围小、股票变现能力差。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和以不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发行新股,都属于这种方式。

3.股票的发行价格

股票的发行价格是股票发行时所使用的价格,也就是投资者认购股票时所支付的价格。股票的发行价格一般有三种:等价、时价和中间价。

等价就是以股票的票面额为发行价格,也称为平价发行或面额发行。这种发行价格,一般在股票的初次发行或在股东内部分摊增资的情况下采用。等价发行可确保及时足额地筹措资金。

时价就是以股票在流通市场上买卖的实际价格为基准确定的股票发行价格,也称市价发行。

中间价就是以时价和等价的中间值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

按时价或中间价发行股票,股票的发行价格会高于或低于其面额。前者称溢价发行,后者称折价发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等于票面金额(等价),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折价)。

股票采用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发行人通常会参考公司经营业绩、净资产、发展潜力、发行数量、行业特点、股市状态等确定发行价格。

(四)股票上市

1.股票上市的目的

股票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经批准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经批准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则称为上市股票。

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一般出于以下这些目的:

(1)资本大众化,分散风险。股票上市后,会有更多的投资者认购公司股票,公司可将部分股份转售给这些投资者,这就分散了公司风险。

(2)提高股票的变现能力。股票上市后,由于投资者的购买,提高了股票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

(3)提高公司知名度,便于筹措新资金。上市公司为社会所知,并被认为经营优良,会带来良好的声誉,便于公司采用其他方式筹措新资金。

(4)便于确定公司价值。股票上市后,股价有市价可循,便于确定公司的价值,有利于促进公司财富最大化。

2.股票上市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交易。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允许公司在设立时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  000万元。

(3)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具备上述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经申请,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其股票方可上市。

3.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

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股票,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类型。公开发行股票又包括首次公开发行(IPO)股票和上市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称定向发行。

(1)首次上市公开发行。首次上市公开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对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流通和交易。实施IPO的公司,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2)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上市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在证券市场上对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包括增发和配股两种方式。其中,增发是指增资发行,即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售股票的再融资方式。而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有股东配售发行股票的再融资方式。增发和配股也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3)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也称定向募集增发。其目的往往是为了引入该机构的特定能力,如管理、渠道等。定向增发的对象可以是老股东,也可以是新投资者。总之,定向增发完成之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往往会发生较大的变化,甚至发生控股权变更的情况。

在公司设立时,上市公司发行股票与非上市不公开发行股票相比,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发行范围广,发行对象多,易于足额筹集资本,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知名度。但公开发行方式手续复杂严格,发行成本高。在公司设立后再融资时,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和非上市定向增发相比,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有利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也是一种主要的并购手段,有利于集团企业整体上市,减少并购的现金压力。

4.股票上市的有利影响因素

(1)有助于改善财务状况。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可以筹得自有资金,能迅速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并有条件得到利率更低的贷款。同时,公司一旦上市,就可以有更多的机会从证券市场上筹集资金。

(2)利用股票收购其他公司。一些公司常用出让股票而不是付现金的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收购。被收购企业也乐意接受上市公司的股票。因为上市的股票具有良好的流通性,持股人可以很容易将股票出手而得到资金。

(3)利用股票市场客观评价企业,对于已上市的公司来说,每时每日的股市行情,都是对企业客观的市场估价。

(4)利用股票可激励职员。上市公司利用股票作为激励关键人员的有效手段。公开的股票市场提供了股票的准确价值,也可使职员的股票得以兑现。

(5)提高公司知名度,吸引更多顾客。股票上市公司为社会所知,并被认为经营优良,这会给上市公司带来良好的声誉,从而吸引更多的顾客,扩大公司的销售。

5.股票上市的不利影响

(1)使公司失去隐私权。一家公司转为上市公司,其最大的变化是公司隐私权的消失。国家证券管理机构要求上市公司将关键的经营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

(2)限制经理人员操作的自由度。公司上市后,其所有重要决策都需要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有些对企业至关重要的决策则须全体股东投票决定。股东们通常以公司盈利、分红、股价等来判断经理人员的业绩,这些压力往往使得企业经理人员只注重短期效益而忽略长期效益。

(3)公开上市需要很高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资产评估费用、股票承销佣金、律师费、注册会计师费、材料印刷费、登记费等。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取决于每一个企业的具体情况、整个上市过程的难易程度和上市融资的数额等因素。公司上市后还需花费一些费用为证券交易所、股东等提供资料,聘请注册会计师、律师等。

(五)普通股筹资的优缺点

1.普通股筹资的优点

(1)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需归还。发行普通股筹措的资本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发行普通股筹资,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有无盈利和经营需要而定。由于普通股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所以筹资风险较小。

(3)能增加公司的信誉。发行普通股筹集的资本是公司最基本的资金来源,它反映了公司的实力,可作为其他方式筹资的基础,尤其可为债权人提供保障,增加公司的举债能力。

(4)由于普通股的预期收益较高,并可一定程度地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因此普通股筹资容易吸收资金。

(5)筹资限制较少。利用优先股或负债筹资会有许多限制,这些限制会影响企业的灵活性,而普通股筹资就不会受到这种限制。

2.普通股筹资的缺点

(1)普通股的资金成本较高。从投资者的角度讲,投资于普通股风险较高,相应地要求有较高的投资报酬率。对筹资公司来讲,普通股股利从税后利润中支付,因而不具有抵税作用。此外,普通股的发行费用一般也高于其他证券。

(2)容易分散控制权。以普通股筹资增加新股东,可能会分散公司的控制权。并且新股东对公司的累积和盈余有分享权,等于把好公司送给了别人。同时可能会降低每股净收益,损害现有股东的利益,引起普通股市价下跌,并有被收购的风险。

三、留存收益筹资

留存收益筹资是一种内部筹资的方式。公司的税后利润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二是作为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被企业所保留,成为公司扩大生产经营的重要资金来源。因此,公司对税后利润进行分配计提的盈余公积和支付股东的股利后余下的税后利润就可供公司支配使用。把盈余公积和税后利润留归企业支配使用称为留存收益筹资,这种做法是企业筹集自有资金的重要方式。

(一)留存收益筹资的渠道

留存收益来源渠道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方面。

1.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有指定用途的留存净利润,它是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2.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未限定用途的留存净利润。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这部分净利润没有分给公司的股东;二是这部分净利润未指定用途。

(二)留存收益筹资的优缺点

1.留存收益筹资的优点

(1)资金成本较低。从内部筹资,不发生筹资费用。企业向外界筹集长期资金,无论采用股票、债券还是银行借款,都需要支付大量的筹资费用,而利用留存收益进行筹资,则无需支付这部分开支。

(2)保持普通股股东的控制权。用留存收益筹资,不用对外发行股票,由此增加的权益资本不会改变企业的股权结构,不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控制权。

(3)增强公司的信誉。留存收益筹资能够使企业保持较大的可支配的现金流,既可解决企业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又能提高企业举债的能力。内部筹资属于权益筹资,不仅可以增强权益资金的实力,也可以增强企业负债筹资的潜力。不仅为债权人提供了保障,而且也增加了企业的信用价值。

(4)从内部筹资,股东可以获得税收上的好处。企业如果不利用内部筹资,将全部盈余都分配给股东,股东收到的股利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适当地利用内部筹资,少发股利,则公司股价会上升,股东可以出售部分股票来代替股利收入,而出售股票的收入所缴纳的资本利得税要低于个人所得税。

2.留存收益筹资的缺点

(1)筹资数额有限制,留存收益筹资最大可能的数额是企业当期的税后利润和上年未分配利润之和。如果企业经营亏损,则不存在这一渠道的资金来源。此外,留存收益的比例常常受到某些股东的限制。他们可能从消费需求、风险偏好等因素出发,要求股利支付比率要维持在一定水平上。

(2)资金使用受制约,留存收益中某些项目的使用,如法定盈余公积等,要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制约。

(3)留存收益过多,股利支付过少,可能会影响以后的外部融资。这是因为如果股利支付率较低则向外界传达不良的信息,使得投资者对该公司股票丧失信心,因此,会增加股票发行和流通的难度。

留存收益已经成为公司日益重视的内部筹资方式。留存收益的资金成本就是股东对公司的普通股所要求的报酬率。如果公司能够将留存收益投资于报酬率更高的项目,将会给公司的股东带来更多的好处。由于向外部筹资,其筹集费用通常很高,而留存收益不必动用现金支付筹集费用。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增收节支,通过增加留存收益来扩大内部权益资金的积累。利用留存收益是一种较好的筹资方式。

第三节 长期负债筹资

负债是企业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几乎没有一家企业是只靠自有资本而不用负债就能满足资金需要的。负债筹资是指通过负债筹集资金,其特点表现为:筹集的资金需要到期偿还;不论企业经营好坏,需支付固定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固定的负担;但其资本成本一般比权益成本低,而且不会分散投资者对企业的控制权。

按照筹资可使用时间的长短,负债筹资可分为长期负债筹资和短期负债筹资两大类。在财务管理中一般将偿还期限在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统称为长期负债。凡不属于长期负债的企业债务都是短期负债。短期负债筹资属于营运资金管理范畴。长期负债筹资的主要作用是为企业所有者提供长期资产运作所需要的那部分资金。筹措长期负债资金,可以解决企业长期资金的不足;同时由于长期负债的归还期长,债务人可对债务的归还作长期安排,还债压力或风险相对较小。但长期负债筹资成本一般较高,负债限制较多。

筹资企业采取长期负债方式获取资金,必须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这种在一定期限内偿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义务,使长期负债筹资方式具有偿还性、时限性和约束性等特点。偿还性使企业必须事先安排部分偿债基金,从而改变资金结构。时限性使企业只能在债务资金使用期内充分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债务资金整个使用期限和每次计息时限都对企业资金成本产生重要影响。约束性使企业必须按照债务协议使用资金,合理组织财务活动,按契约规定承担债务人的各种义务。

企业的长期债务资金可以通过举借长期借款、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筹集。

一、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组织借入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的资金而发生的各种借款。其主要用于满足企业的各种长期资金的需要,相对于短期借款以及其他借债方式而言,长期借款不仅使用期限长,而且融资效率也高。利用长期借款筹资是各类企业筹措长期资金的主要方式之一。

(一)长期借款的种类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数量、管理水平和偿还能力,对贷款机构的利率水平和所要求的偿还方式进行分析,选择适当种类和形式的长期借款筹集资金。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长期借款分为不同的种类,常见的分类方式有以下两种。

1.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分类

从贷款机构角度考虑,我国主要有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性银行贷款,以及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等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可供选择。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所提供的贷款。企业取得政策性贷款的资金成本最低,期限也比较长。不过有一定限制,借款人一般是国有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的机构主要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商业性银行贷款是企业取得长期借款的最主要来源。换言之,商业性银行贷款是企业采取长期借款筹资的最基本形式。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一般较商业银行贷款要求的利率高,对借款企业的信用和担保的选择也比较严格。

2.按借款有无担保分类

按借款是否需要担保,银行借款可以分为信用借款和抵押借款。

信用借款也称无抵押贷款,是指不需要企业提供抵押品,仅凭其信用或担保人信誉而发放的贷款。对于这种贷款,由于风险较高,银行通常要进行严格的审査。

抵押借款是指要求企业以抵押品作为担保的贷款。作为贷款的抵押品可以是不动产、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和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这些抵押品必须是可在市场上出售的。如果贷款到期,贷款企业不能或不愿偿还时,银行可取消企业对抵押品的赎回权并有权处理抵押品。

(二)取得银行长期借款的条件

我国金融部门对企业发放贷款的原则是:按计划发放、择优扶植、有物资保证、按期归还。企业申请贷款一般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法人资格。

(2)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借款用途属于银行贷款办法规定的范围。

(3)借款企业具有一定的物资和财产保证,担保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4)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5)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效益及企业经济效益良好。

(6)在银行设有账户,能办理结算。

(三)长期借款的利率和偿还方式

长期借款的利率取决于资本市场的供求关系、借款的期限、借款有无担保及公司的资信状况等。长期借款的利率通常高于短期借款,但信誉好或抵押品流动性强的企业,仍然可以争取到较低的长期借款利率。

1.长期借款利率的分类

长期借款的利率一般可以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

(1)固定利率。固定利率是指以与借款公司风险类似的公司发行债券的利率作参考,借贷双方商定的利率。固定利率一经确定就不再改变。

(2)浮动利率。浮动利率是指借贷双方协商同意,按照资金市场变动情况调整的利率。公司借入资金时一般应开出浮动利率期票,期票注明借款期限,单利率则在基本利率的基础上,根据资金市场变动情况调整计算,可将借款利率定在超过各年基本利率的若干百分点上,当基本利率变动时,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利率就以同比例变动。基本利率通常以同期借款的公认利率或信誉较好公司的商业票据利率为准。

2.长期借款的偿还方式

长期借款的偿还方式有:定期支付利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的方式;像短期借款一样定期等额偿还的方式;平时逐期偿还小额本金和利息、期末偿还余下的大额本金的方式等。其中,定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方式会加大企业借款到期时的还款压力;而定期等额偿还又会提高企业实际使用贷款的实际利率。

(四)长期借款的条款

由于长期借款时间长、风险大,按照国际惯例,银行通常对借款企业提出一些有助于保证银行贷款按时足额偿还的条件。将这些条件写进贷款合同中,就形成了合同的保护性条款,主要有一般性保护条款和特殊性保护条款。一般性保护条款包括:规定借款企业的流动资金持有量、限制其支付现金股利或其他长期债务、要求定期提供财务报表、限制其固定资产的买卖抵押等。特殊性保护条款包括:专款专用、限制高级职员薪酬、制定高层管理者等。另外,短期借款筹资中的“周转信贷协定”和“补偿性余额”等条件,也同样适用于长期借款筹资。

(五)长期借款筹资的优缺点

1.长期借款筹资的优点

(1)筹资速度快。发行各种证券筹集长期资金所需时间一般较长。证券发行的准备工作以及证券的发行都需要一定时间。而向银行借款与发行证券相比,一般所需时间较短,程序较为简单,可以迅速地获取资金。

(2)借款弹性较大。企业与银行可以直接接触,可通过直接商谈来确定借款的时间、数量和利息。在借款期间,如果企业情况发生了变化,也可与银行进行协商,修改借款的数量和条件。借款到期后,如有正当理由,还可延期归还。因此长期借款对公司而言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3)借款成本较低。长期借款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这就使公司减轻了利息负担,使借款成本低于股票成本。就目前我国情况来看,利用银行借款所支付的利息比发行债券所支付的利息低。另外,也无需支付大量的发行费用。

(4)可以发挥财务杠杆作用。长期借款不改变企业的控制权,因而股东不会出于控制权稀释原因反对借款。由于长期借款的利率一般是固定或相对固定的,这就为企业利用财务杠杆效应创造了条件。不论公司赚钱多少,银行只按借款合同收取利息,在投资报酬率大于借款利率的情况下,企业所有者将会因财务杠杆的作用而得到更多的收益,提高企业的权益净利率。

2.长期借款筹资的缺点

(1)筹资风险较高。企业举借长期借款,必须定期还本付息,在经营不利的情况下,无异于釜底抽薪,可能会产生不能偿付的风险,带来更大的财务困难,甚至会导致破产。

(2)限制性条款比较多。贷款银行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通常会在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时附加许多限制性条款,如补偿性余额、股利支付限制等,这些条款会限制公司的经营活动,降低借款的使用效果,也有可能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

(3)筹资数量有限。借款数量受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贷款能力的限制,一般长期借款难以筹到股票、债券可以筹到的大额资金,无法满足企业大规模融资的需要。

二、发行债券

债券是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向债权人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样,发行债券也是企业筹集债务资金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发行债券是一种直接筹资,面向广大社会公众和投资者,会对金融市场秩序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各国政府对债券发行企业规定了严格的资格审批程序。在我国,政府只允许公司制企业发行债券。企业发行债券的目的通常是为其大型投资项目一次募集大额长期资本。从性质上讲,债券与借款一样是企业的债务,发行债券一般不影响企业的控制权,发行企业不论盈利与否都必须到期还本付息。

债券的基本要素有面值、期限、利率和价格。

(一)债券的种类

债券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主要的分类方式有四种。

1.按债券是否记名分类

按债券的票面上是否记名,可将债券分为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

记名债券是指在债券票面上注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同时在发行公司的债权人名册上进行登记的债券。

不记名债券是指债券票面未注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也不用在债权人名册上登记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债券。

记名债券在转让时除要交付债券外,还要在债券上背书和更换债权人姓名或名称,手续复杂但比较安全。无记名债券在转让同时随即生效,无需背书,比较方便。

我国发行的债券一般是不记名债券。

2.按有无特定的财产担保分类

按债券有无特定的财产担保分类,可将债券分为信用债券和抵押债券。

信用债券是指仅凭债券发行公司的信用发行的,没有特定的财产作抵押或担保人作担保的债券,通常是历史悠久、信用良好的公司才能发行这种债券。

抵押债券是指以一定的抵押品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抵押债券按抵押物品的不同,又可分为不动产抵押债券、设备抵押债券和证券信托债券。如果债券到期不能偿还,债权人可将抵押品拍卖以获取资金。

3.按可否转换为公司股票分类

按可否转换为公司股票分类,可将债券分为可转换债券和不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按照规定的价格或一定的比例,由持有人自由地选择转换为企业股票(一般为普通股)的债券。对发行企业来讲,发行这种债券可大大降低其利率,节约企业的利息支出。但其转换会稀释普通股股东的控制权。另外,如果转股价格规定不合理,债券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行使转换权,而发行企业又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有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中性的本息兑付而导致企业破产。我国《公司法》规定,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

不可转换债券是指不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我国大多数债券属于这种类型。

4.其他分类标准

除上述主要分类外,债券还有其他分类标准。如按照债券是否具有参与发行公司的盈余分配的权利,可将债券分为参与公司债券和非参与公司债券;按利率的不同,可将债券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将债券分为到期一次偿还债券和分期偿还债券;按照债券是否上市,可将债券分为上市债券与非上市债券;等等。

(二)债券发行的条件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资格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所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债券的发行价格

债券的发行价格是债券发行时使用的价格,即投资者购买债券时所实际支付的价格。从资金时间价值的角度看,公司债券发行的理论价格应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债券到期还本面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另一部分是债券各期利息折现的现值之和。

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价格通常有三种:平价、溢价和折价。平价是指以债券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溢价是指以高于债券的票面金额的价格为发行价格;折价是指以低于债券的票面金额的价格为发行价格。

债券发行价格的形成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是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的一致程度。如果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不一致,就需要调整发行价格,以调节债券购销双方的利益。即当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时,以溢价发行债券;当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时,以折价发行债券;当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一致时,则以平价发行债券。

在按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情况下,债券发行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或:

式中的i代表市场利率(债券发行时的市场利率),n代表债券期限,t代表付息期数。

如果企业发行不计复利、到期一次付息的债券,债券发行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的i1代表市场利率,i2代表票面利率。

【例4-4】商运公司发行A债券,面额为1000元,票面利率为10%,期限为 5年,每年付息一次。试计算当市场利率分别为9%、10%和11%时的发行价格。

当市场利率为9%时,

或:

当市场利率为10%时,

或:

当市场利率为11%时,

或:

若本例改为单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则:

当市场利率为9%时,

当市场利率为10%时,

当市场利率为11%时,

当然,资本市场的利率是复杂多变的,除了考虑目前利率外,还要考虑利率的变动趋势。实际工作中确定债券的发行价格通常要考虑多种因素。

(四)债券的本息偿还

1.债券的偿还

债券偿还时间按其实际发生与规定的到期日之间的关系,分为到期偿还、提前偿还与滞后偿还三类。

(1)到期偿还。到期偿还是指当债券到期后还清债券所载明的义务,又包括分批偿还和一次偿还两种。

(2)提前偿还。提前偿还也称提前赎回或收回,是指在债券尚未到期之前就予以偿还,只有在企业发行债券的契约中明确规定了有关允许提前偿还的条款,企业才可以进行此项操作。提前偿还所支付的价格通常要高于债券的面值,并随到期日的临近而逐渐下降。具有提前偿还条款的债券可使企业融资有较大的弹性。当企业资金有结余时,可提前赎回债券;当预测利率下降时,也可提前赎回债券,而后以较低的利率来发行新债券。

赎回有三种形式:强制性赎回、选择性赎回和通知赎回。

强制性赎回是指要保证公司拥有一定的现款来减少其固定负债,从而减少利息支出并能够提前还债。强制性赎回有偿债基金和赎债基金两种形式。偿债基金主要是为分期偿还未到期债券而设。它要求发行人在债券到期前陆续偿还债务,因而缩短了债务的有效期限,同时分散了还本付息的压力,这样,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违约的风险。但另一方面,在市场看好时(如市场价格高于面值),强制性赎回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举债公司要给予补偿,通常的办法是提高赎回价格。赎债基金同样是举债人为提前偿还债券设立的基金,与偿债基金不同的是,赎债基金是债券持有人强制举债公司收回债券。赎债基金只能从二级市场上购回自己的债券,其主要任务是支持自己的债券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

选择性赎回是指举债公司有选择债券到期前赎回全部或部分债券的权利。选择性赎回的利息率略高于其他同类债券。

通知赎回是指举债公司在到期日前准备赎回债券时,要提前一段时间向债券持有人发出赎债通知,告知赎回债券的日期和条件。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债券在通知赎回日期之前售回举债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这种权利称为提前售回优先权。通知赎回中,债券持有人还有一种提前售回选择权,是指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债券到期前某一个或某几个指定日期,按指定价格把债券售回举债公司,这和选择性赎回的选择主体正好相反。

(3)滞后偿还。债券在到期日之后偿还叫滞后偿还。这种偿还条款一般在发行时便订立,主要是给予持有人以延长持有债券的选择权。滞后偿还有转期和转换两种形式。

转期是指将较早到期的债券换成到期日较晚的债券,实际上是将债务的期限延长。常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以新债券兑换旧债券;二是用发行新债券得到的资金来赎回旧债券。

转换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可以按一定的条件转换成本公司的股票。

债券的偿还形式主要有用现金偿还债券、用新债券换旧债券、用普通股偿还债券等。

2.债券的付息

债券的付息主要表现在利息率的确定、付息频率和付息方式三个方面。利息率的确定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形式。债券付息频率主要有按年付息、按半年付息、按季付息、按月付息和一次性付息(利随本清、贴现发行)五种。付息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采取现金、支票或汇款的方式;另一种是息票债券的方式。

(五)债券的信用等级

债券的信用等级表示债券质量的高低,它对于发行公司和投资者都有重要影响。因为债券评级是度量违约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债券的等级与债务融资的利率以及公司的债务成本直接相关。它能方便投资者进行债券投资决策,许多机构投资者都将投资范围限制在特定等级的债券内。债券的信用等级通常由独立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投资者根据这些中介机构的评级结果选择债券进行投资。高等级的债券信誉好,发行工作更容易进行。债券的等级一般可分为三等九级,即A、B、C三等,AAA、AA、A、BBB、BB、B、CCC、CC、C九个级别。

AAA为最高级债券,其还本付息能力最强,投资风险最小,通常被称为“金边债券”。AA为高级债券,有很强的还本付息能力,但投资风险略高于AAA级。A为中上等级债券,有较强的还本付息能力,但可能会受环境和经济条件的影响,不过这种债券也是很好的投资选择。

BBB为中级债券,具备足够强的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能力,但缺乏必要的保证因素,还本付息能力受外界因素影响可能减弱。BB为中下等级债券,其还本付息能力有限,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B为下级债券,对未来如期支付利息和本金的保证能力差,属投机性债券,风险较髙。

CCC为容易失败的债券,属完全投机性债券,风险很高。CC为高度投机性债券,风险最高。C为最差等级债券,一般无法还本付息。

目前,国际两个最著名的债券评级公司当属美国的穆迪公司和标准普尔公司。债券的评级目前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凡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需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资信评估机构或公证机构进行评估。

(六)债券筹资的优缺点

1.债券筹资的优点

(1)资金成本较低。与股票相比较而言,债券的发行成本较低;债券利息水平低于股利水平;同时债券利息在税前支付,这使得企业实际负担的利率低于债券的票面利率。

(2)保证控制权。债券持有人无权参与发行企业的管理决策,因此企业的所有者不会因此丧失其对企业的控制权。

(3)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因为债券的利息是固定的,公司如有更多的收益可用于分配给股东或留归企业用以扩大经营。

(4)便于调整资本结构。若公司发行可提前赎回债券,则可以通过债券的提前赎回来调整公司的资本结构。

2.债券筹资的缺点

(1)财务风险高。由于债券有固定的还本付息日,在企业不景气时,要债券持有人还本付息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财务困难。

(2)筹资数额有限。利用债券筹资有一定的限度,当公司的负债比率超过一定程度后,债券的筹资成本就会迅速上升,有时甚至发行不出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累计流通数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限制条款多。发行债券的限制条款较多,由此会影响企业的筹资能力和公司财务应有的灵活性,限制了企业债券筹资的总规模。

第四节 租赁

一、租赁的含义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财产所有人(出租人)将其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作为报酬的经济行为。租赁行为实质上具有借贷属性,不过它直接涉及的是物而不是钱,通过融物来实现融资的目的。由于租赁涉及的主要是出租人的财产,因此租赁通常也称为财产租赁。在租赁业务中,出租人主要是各种专业租赁公司,承租人主要是其他各类企业,租赁大多为设备等固定资产。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租赁迅速发展。20世纪50年代初在美国兴起,60年代传到西欧、日本,以后在各国迅速发展,成为一种国际化的筹资手段。我国在80年代初期,成立了第一批租赁公司,开展租赁业务。现在租赁筹资已扩展到覆盖几乎所有类型的资本设备,最近几十年来飞速发展。导致租赁业飞速发展的部分原因在于资本设备变得日益复杂、昂贵,而且很快就会过时。租赁提供了一种有效地转移设备陈旧风险的途径。

同银行信贷一样,租赁是一种信用活动。通过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形成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但是,租赁又是不同于银行信贷的特殊的信用活动。银行信贷是一种纯粹的货币借贷活动,仅仅能起到融资的作用。租赁则是以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融资与融物浑然一体,成为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一种信用活动。租赁,对于出租人来讲,财产所占有的资金不能马上收回,等于向承租人发放了一笔贷款,再通过收取租金的形式收回贷款的本息,从而完成一笔放款业务;对于承租的企业来讲,扩大再生产的设备,可以购买,也可以租赁。通过租赁,租用企业等于筹集了资金,购买了设备。分期支付的租金等于分期偿还借款的本息。这样看来,租赁是企业资金不充足而又急需某种设备时筹集资金的一种特殊方式,是一条有效的筹资渠道。

二、租赁融资的特征

租赁作为企业筹集资金的一条特殊渠道,在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的租赁融资与其他融资渠道不同,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1.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

租赁作为一种信用形式,体现了财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把机器设备租给承租人(企业)使用,双方通过物的关系构成租赁信用。在整个租赁期内,出租人拥有租物的所有权,承租人拥有租物的使用权。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可以有留购、续租、重订租约和退回租赁物品等多种选择。在这一点上,租赁信用与分期付款的商业信用有本质区别,在商业信用中,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只是货款延期交付而已。

2.以融物代替融资,融物与融资相结合

租赁融资的这一特征,使得出租人(租赁公司)具有银行和贸易公司双重职能,使商品买卖、提供劳务和融通资金得以同时进行,环节减少而效率提高。

3.以分期偿还租金的形式偿还本息

租赁分期偿还租金,对承租企业具有很多好处:

(1)承租企业可以保证资金的流动性,以较少的投资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2)使用价值提前获得,只付出部分价值,就能取得全部设备的使用价值,并可以用新创造的价值归还租金。

(3)由于采取了分期回流的资金运动方式,承租企业的资金支付产生滞后,可以充分利用这个时间差,使资金发挥出较大的时间价值。

三、租赁的种类

租赁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最常见的标准是按照租赁的性质进行分类。按照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与报酬是否转移为标志,可以将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大类。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与报酬的租赁。融资租赁是现代租赁的主要形式。

(一)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也称业务租赁、使用租赁、管理租赁、操作性租赁等,是资产所有者以提供设备短期使用权为特征的一种租赁形式。它一般有如下特点:

(1)租赁期限一般较短,而且可以通过提前通知而中途解约。出租人需经过反复租赁多次,才能收回全部投资。

(2)租赁合同较灵活,在合理期限条件范围内,可以解除租赁契约。它主要满足承租人对资产的临时性需要。

(3)租赁期间标的物的维修、保养等活动由出租人负责。

(4)租赁期满,租赁资产一般归还出租人。经营租赁的设备多具有通用性,设备的应用面广,易于找到承租的用户。租赁公司承担设备过时的风险。

(5)设备的采购完全由出租人自行决策。经营租赁的设备不是针对某一用户选定的,而是出租人根据自己对市场的调査、判断和经验进行的,尽可能带有通用性、先进性。

(6)经营租赁的租金较高。经营租赁的出租人要承担设备过时的风险,还要承担不续租、不留购、无人承租及承租人中途解约的风险,相应地租金也高于融资租赁。

(7)经营租赁只涉及出租人、承租人两方。

(二)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企业需要添置设备,不是立即筹资购置,而是委托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需要代为购置,然后以租赁的方式租赁过来,从而实现融资的目的。

1.融资租赁特点

对于承租企业来说是一种“借鸡下蛋,卖蛋还鸡钱”的做法,也称资本租赁、财务租赁、金融租赁等。它一般具有如下特点:

(1)承租企业采用融资租赁的主要目的是融通资金。一般融资的对象是资金,而融资租赁集融资与融物于一身,具有借贷性质。

(2)租赁期限较长。大多为设备耐用年限的一半以上。融资租赁以租赁设备的长期使用为前提,所以租赁期一般为3~5年,与设备的经济寿命相当,大型设备有的租期达20年。按国际惯例,租赁时间如果超过租赁资产经济寿命的75%,即为融资租赁。

(3)租赁期满时,按事先约定的办法处置设备,一般有退还、续租和留购等几种选择,通常由承租企业留购。承租企业对租赁资产有优先购买权。

(4)租赁合同比较稳定,在规定的租期内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这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利益。租赁合同不能因一方的要求而随意撤销。这一特点保证了租赁双方的权益。

(5)在融资租赁方式下,出租人的主要责任是向承租人融通资金。因此,在租赁期中,承租人对设备的使用价值负责,由于设备是承租人选定的,而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因而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有责任保证设备的使用价值不受损失,为此有关设备的保养、维修、保险等工作及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但无权自行拆卸改装。同时,因使用设备而产生的收益也归承租人独享。

(6)融资租赁的对象很广,几乎所有资产都可租赁,如飞机、船只、火车、通讯卫星、采矿设备甚至整座发电厂等。融资租赁的主要出租人为设备生产厂家(如飞机制造商)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设备生产厂家之所以从事租赁,是为了刺激销售。

(7)承租人对设备及供货人的选定是其自己的权利,不依赖于出租人的判断和决定。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对设备及供货人的选择,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设备外,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推荐厂家及设备,但没有决定权。

由融资租赁的定义和特点可以看出,它是一种与设备所有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和收益在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的租赁形式,因此,企业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视同自有资产进行管理和披露。

2.融资租赁分类

融资租赁可以根据租赁资产的投资来源和付款对象进行分类,可分为直接租赁、杠杆租赁和售后租回三种形式。

(1)直接租赁。直接租赁是指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租人所需要的资产,并付出租金的形式。这是融资租赁的典型形式。直接租赁的出租人主要是租赁公司和制造厂商。出租人购入资产后,可以采取融资租赁方式,也可以采取经营租赁方式出租。购置租赁资产的资金全部由出租人支付,并不等于说出租人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他可以从资金市场上自行筹资。直接租赁的特点表现为出租人既是租赁资产的全资购买者,又是设备的出租者。

(2)杠杆租赁。杠杆租赁是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杠杆租赁要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和资金出借者三方当事人。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与其他租赁形式并无区别,同样是按合同的规定,在租赁期内定期支付定额租金,取得资产的使用权。而出租人只出购买资产所需的部分资金(20%~40%)作为自己的投资,其余资金以该资产作为担保向资金出借者借人并拥有对资产的所有权。这种租赁的出租人一般为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了对贷款提供担保,出租人把该资产抵押给长期贷款人,并把租约转让给贷款人。因此,贷款人除了对该资产有所谓的绝对第一留置权,还对所付的租金有优先求偿权。在这种绝对第一留置权下如果承租人未能按时支付租金,贷款人有权扣押该资产。这种融资租赁形式,租赁公司既是出租人又是借款人,据此既要收取租金又要支付债务。

这种租赁形式的租赁收益一般大于借款成本,出租人借款购物出租可获得财务杠杆收益,故称为杠杆租赁。杠杆租赁有以下特点:①设备价值很大,单个出租人无力或不敢承担巨额投资。②手续复杂。杠杆租赁涉及承租人、出租人、借款人、贷款人、供货人等多个当事人,需要签订许多协议,手续繁琐复杂。③租金低。在国际上,杠杆租赁可以享受全部加速折旧或投资减税的优惠,不仅可以扩大出租人的投资能力,而且可以取得较高利润。出租人再把优惠的好处通过降低租金的形式间接地转移给承租人,所以租金水平要低于其他租赁种类。

(3)售后租回。根据协议,企业将资产出售给出租人,再将其租回使用。采用这种租赁形式,出售资产的企业可得到相当于售价的一笔资金,将长期资金转化为流动资金,同时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原有资产。这与抵押贷款有些相似,这样的协议在不动产方面应用很普遍。售后租回是企业在缺乏资金时,为改善其财务状况而采取的一种筹资方式。

3.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如表4-7所示。

4.融资租赁筹资的优点

(1)筹资速度快。租赁往往比借款购置设备更迅速、更灵活,因为租赁是筹资与设备购置同时进行,可以缩短设备的购进、安装时间,使企业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有利于企业尽快占领市场,打开销路。

(2)限制条款少。如前所述,债券和长期借款都定有相当多的限制条款,虽然类似的限制在租赁公司中也有,但一般比较少。

(3)设备淘汰风险小。当今,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固定资产更新周期日趋缩短。企业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很大,利用租赁融资可减少这一风险。这是因为融资租赁的期限一般为资产使用年限的一定比例,不会像自己购买设备那样整个期间都要承担风险,且多数租赁协议都规定由出租人承担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

(4)财务风险小。租金在整个租期内分摊,不用到期归还大量本金。许多借款都在到期日一次偿还本金,这会给财务基础较弱的公司造成相当大的困难,有时会造成不能偿付的风险。而租赁则把这种风险在整个租期内分摊,可适当减少不能偿付的风险。

(5)税收负担轻。租金可在税前扣除,具有抵免所得税的效用。

5.融资租赁筹资的缺点

(1)融资租赁筹资的最主要缺点就是资金成本较高。其租金要比向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所负担的利息髙得多。租金总额通常要高于设备价值的30%。

(2)承租企业在财务困难时期,支付固定的租金也将构成一项沉重的负担。

(3)不利于改进资产。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一般不得随意改进所租入的资产。

(三)服务租赁

服务租赁是介于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之间的一种租赁方式,一般是在融资租赁基础上附加多种服务项目的租赁。服务租赁一般具有下列特点:

(1)出租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

(2)出租人承担较大的风险。

(3)出租人提供多样化服务,租金也较高。

(4)租赁期一般为中期,即介于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之间,而且可以通过预告中途解除合同。

(四)转租赁

转租赁也称再租赁,是租赁公司同时兼备承租人与出租人双重身份的一种租赁形式。当企业向租赁公司提出租赁申请时,租赁公司由于资金或设备等方面的原因,可先作为承租人向其他租赁公司或厂家租进设备,再转租给企业使用。转租赁实际上是为一个项目做两笔业务,签订两个租赁合同,分别建立租赁关系。其租金一般比融资租赁要高。转租赁有两个特点:

(1)两次合同期限不一定相同。

(2)设备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没有直接的经济和法律关系,而是由租赁公司充当中介。

四、租金的构成及其计算方法

(一)影响租金的因素

企业采取租赁方式筹集资金,要按租赁合同规定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金的数额多少和支付方式将对筹资企业的未来财务状况具有直接的影响,也是企业制定租赁筹资决策的主要依据。不同的租赁形式,其租金数额是有差异的。一般来说,租金通常包括租赁财产的购置成本(含运费、保险费),租赁期间的利息费用,引进设备的手续费,税收以及租赁资产陈旧的风险费、管理费、维修费、保险费、营业费等。

1.融资租赁租金的影响因素

融资租赁租金的多少一般有以下几个影响因素:

(1)设备价款。设备价款是出租人向设备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购买设备支付的全部费用。设备价款一般由买价、运杂费和途中保险费等组成。

设备买价是根据市场现行价格确定的。为了防止出租人在租赁设备的买价上任意加码,承租人可直接与供应商洽谈,商定购价以及其他主要商务条款,然后与出租人谈判。有时甚至可先以买方名义同供货人签订购买合同,然后再将合同转让给出租人。如果租赁的设备是进口机器,承租企业还必须注意进口设备的计价方法。在很多融资租赁方式下,设备的运费和途中保险费往往由出租人支付。因此,在确定租金时,应将这两项已支付的费用从设备价款中扣除。

(2)预计租赁设备的残值。预计租赁设备的残值是指设备的租赁期满时预计的变现净值。

(3)利息。利息是指租赁公司为承租企业购置设备融资应计的利息,包括出租人为购买租赁财产所筹集资金的利息、税收和适当的风险利差。因为一般的租赁业务在签订合同以后的几个月或更长时间才由出租人对外支付租赁财产的货款,而租赁双方一般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租赁的年利率就固定下来。因此,出租者要承担几个月后市场利率上升的风险,签约日与付款日之间间隔时间越长,这个风险就越大。为了保障出租者的利益,应在其融资成本上加一定的风险利差。如果双方同意,也可以在付款日根据出租人的实际融资成本来确定租赁利率,这样做就由承租人承担利率风险。

(4)租赁手续费。在办理租赁业务中,因出租人购进设备而付出的一定劳务所收取的费用称为手续费,包括租赁公司为租赁企业承办租赁设备的营业费用(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银行费用、工资、税金等)以及一定的盈利。租赁手续费的高低一般并无标准,由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一起协商确定,按设备的一定比率计算,通常一般在1%~3%之间。收取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在签订合同时,承租人一次支付;二是将手续费计入租金总额中,随租金的收回而收回。如果是前者,则手续费不是租金的构成要素。

(5)租赁期限。一般而言,租赁期限的长短既影响租金的总额大小,又影响每期租金的大小。租期越长,企业负担的利息越多;租期越短,偿还期越短,利息负担越轻。但租期短,租金必然提高。因此,租期的长短应综合考虑。

(6)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的支付方式有很多,不同的方式计算出来的利息额是不一样的。租金可以先付、后付,可以定期付、不定期付,可以等额付、不等额付。方式不同,承租人的利息负担也不同。一般而言,租金支付的次数越多,每次的支付额越小,但由此而负担的利息可能越高。

2.经营租赁租金的影响因素

经营租赁的租金则由租赁资产的购买成本、租赁期间利息、租赁资产的维护费用、业务管理费、税金、保险费和租赁物的陈旧风险等构成。在经营租赁方式下,一般由出租人提供设备的维修、保养和保险等服务项目。出于成本补偿和盈利的原因,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支付包括维修、保养和保险等费用在内的租金。

(二)租金的支付方式

同长期借款偿还方式会影响长期借款本利额的计算一样,租金的支付方式也影响到承租企业支付租金的大小。支付租金的方式一般有下列几种:

(1)按支付频率,可以分为年付、半年付、季付和月付。

(2)按支付时期的先后,可以分为先付租金和后付租金。

(3)按每期支付额,可以分为等额支付和不等额支付。

(三)租金的计算方法

租赁业务中的租金,其运动变化规律同期货利率和长期负债的债息基本相似。在租赁筹资活动中,其具体租赁形式和种类的不同使租金的计算也存在差异。目前在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有平均分摊法、等额年金法、附加率法和浮动利率法。在我国,融资租赁的租金计算大多采用平均分摊法和等额年金法。

1.平均分摊法

平均分摊法是先以事先商定的利息率和手续费率计算出租赁期间的利息和手续费,然后连同设备的成本按支付次数平均。每次应付租金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的A代表每次支付的租金,C代表租赁设备购置的成本,S代表租赁设备预计残值,I代表租赁期间利息,F代表租赁期间手续费,N代表租期。

【例4-5】商运公司于2008年1月1日从租赁公司租入一套设备,价值50万元,租期5年,预计残值为1.5万元(期满归租赁公司),年利率按9%计算,租赁手续费为设备价值的2%。租金每年年末支付一次,则每年应支付的租金计算如下:

2.等额年金法

年金法是以现值为基础,将一项租赁资产在未来各租赁期内的租金额按一定的折现率予以折现,使其现值总额恰好等于租赁资产的成本再减去投资所得税的净额,以此计算每期的租金。年金法是按照每期复利一次的方法计算利息的。这种方法简便、科学,适用范围广,目前我国大部分租赁公司都用这种方法计算租金。在这种方法下,通常要综合利率和手续费确定一个租赁费率,作为折现率。年金法又分为等额年金法和变额年金法。

(1)后付租金的计算。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商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大多为后付等额租金,即普通年金。根据年资本回收额的计算公式,得出后付年金方式下每年年末支付租金数额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的i代表租费率,n代表租赁期数,P代表设备成本。

(2)先付租金的计算。承租企业有时也会与租赁公司商定采取先付等额租金的方式支付租金,即先付年金或即付年金。根据先付年金的现值公式,可得出先付等额租金的计算公式为:

【例4-6】某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于2008年1月1日从某租赁公司租入一台设备,设备价款为40000元,租期为8年,到期后设备归企业所有,为了保证租赁公司完全弥补融资成本、相关的手续费并有一定盈利,双方商定采用18%的折现率,则该企业每年年末应支付的等额租金为:

假如[例4-6]采用先付等额租金方式,则每年年初支付的租金额可计算如下:

第五节 混合概述

一、优先股筹资

优先股是股份公司依法发行的具有一定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通常在公司增募资本时发行。它与普通股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又有债券的某些特征。

(一)优先股的性质

优先股是具有某些优惠条件的股票,是一种性质比较复杂的有价证券,具有双重性质。它虽属自有资金,但却兼有债券性质。从法律上讲,优先股是公司自有资金一部分,不承担法定的还本义务,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偿还本金。优先股股东所拥有的权利与普通股近似,优先股股利不能像债务利息那样从税前扣除,而必须从净利润中支付;优先股对盈利的分配和剩余财产的求偿具有优先权,这类似于债券;优先股有固定的股利,这与债券利息相似。当公司利用优先股筹资时,必须考虑它这两方面的特性。

(二)优先股的种类

优先股按其所包含的权利不同,可作多种分类。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累积优先股是指在任何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股利可累积起来,由以后营业年度的盈利一起支付的优先股股票。一般而言,一个公司只有把所欠的优先股股利全部支付以后,才能发放普通股股利。累积优先股是较常见的一种优先股,可以保护优先股股东的利益。

非累积优先股是指仅按当年利润分配股利,而不予以积累补付的优先股股票。即当公司当年盈利不足以支付优先股股利,积欠部分不予以积累计算,以后年度也不予以补发。

显然,对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所以累积优先股发行比较广泛,而非累积优先股则因认购者少而发行量小。

2.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

可转换优先股是指股东可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的比例把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的股票。转换的比例是事先确定的,其数值大小取决于优先股与普通股的现行价格。可转换优先股股东可以在企业不稳定时受到保护,在企业经营好盈利多时,普通股股价上升,行使转换权以获利;反之,企业经营不良时,可不行使转换权,获得固定优先股股息收入。可转换优先股在发行时,价格较高,公司可筹到更多资金,因而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并不因此受到侵犯。

不可转换优先股是指不能转换成普通股的股票。不可转换优先股只能获得固定股利报酬,不能获得转换收益。

3.参加优先股和不参加优先股

参加优先股是指不仅能取得固定股利,还有权与普通股一同参加利润分配的股票。根据参与利润分配的方式不同,又可分为全部参加分配的优先股和部分参加分配的优先股。前者表现为优先股股东有权与普通股股东共同等额分享本期剩余利润,后者则表现为优先股股东有权按规定额度与普通股股东共同参与利润分配,超过规定额度部分的利润,归普通股所有。

不参加优先股是指不能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只能取得固定股利的优先股。参加优先股一般很少采用,大部分优先股都是不参加优先股。

4.可赎回优先股与不可赎回优先股

可赎回优先股是指股份公司可以按一定价格收回的优先股。在发行这种股票时,一般都附有赎回条款,在赎回条款中规定了赎回该股票的价格。此价格一般略高于股票的面值。至于是否收回,在什么时候收回,则由发行股票的公司来决定。这样做是出于减轻公司股利支付负担的考虑。

不可赎回优先股是指不能收回的优先股。由于优先股都有固定股利,不能收回的优先股一经发行,便成为一项永久性财务负担。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优先股是可赎回优先股,而不可赎回优先股很少发行。

综上所述,累积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参加优先股均对股东有利,而可赎回优先股则对股份公司有利。

(三)优先股股东的权利

优先股的“优先”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这种优先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优先分配股利权。优先分配股利的权利是优先股的最主要特征。优先股通常有固定股利,并且必须在支付普通股股利前予以支付,对于累积优先股来说,这种优先权就更为突出。

(2)优先分配剩余财产权。当公司破产清算时,清算收人在清偿债务之后,优先股位于债权人求偿之后,但在普通股之前受偿,其受偿金额只限于优先股的票面价值加上累积未支付的股利。

(3)部分管理权。优先股股东的管理权是有严格限制的。通常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股东没有表决权,但当公司研究与优先股有关的问题时,有权参与表决。

(四)优先股筹资的优缺点

1.优先股筹资的优点

(1)优先股没有到期日,不用偿还本金,这与普通股相同。优先股相当于使用一笔无限制的贷款,无需偿还本金,也无需再作筹资计划。而且大多数优先股都附有赎回条款,使得使用这部分资金更有弹性,从而控制公司的资本结构。

(2)利用优先股筹资可以保持普通股股东的控制权。当公司既想向外界筹集主权资金,又不想丧失原有股东控制权时,利用优先股筹资极为合适。从法律上讲,优先股资金属于自有资金,因而优先股扩大了权益资金基础,可增强公司的借款能力和经济实力,有利于增强公司信誉。

(3)股利的支付既固定,又具有一定弹性。虽然优先股具有固定的股利,但是,固定股利的支付并不构成公司的法定义务。因为如果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可以暂时不支付固定股利,即使如此优先股的股东也不会像债权人那样迫使公司破产。另外,由于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投票权,而负债筹资风险大,发行普通股又会分散控制权,所以发行优先股是一种理想的筹资方式。

2.优先股筹资的缺点

(1)筹资成本高。优先股股利要从税后净利润中支付,不同于债务利息可在税前扣除,资金成本较高。

(2)财务负担重。优先股股利固定,但又不能在税前扣除,当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时,优先股股利会成为一项较重的财务负担,有时不得不延期支付,影响公司声誉。

(3)筹资限制多。发行优先股,通常有许多限制条款,如对普通股股利支付上的限制,对公司借债限制等。

二、认股权证筹资

认股权证是由公司发行的一种选择权,它允许持有者在特定的时间内,以预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该公司的股票。认股权证是一种公司发行的长期买进期权。规模较小的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或附有认股权证的债券比发行纯粹的债券更有吸引力。认股权证类似认股权,因为基础证券都是新发行的权益性证券。但认股权证通常在多年内都不会失效,有些公司甚至可以发行永久性认股权证。

(一)认股权证筹资的特征

用认股权证购买发行公司的股票,其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格。因此,股份公司发行认股权证可增加其所发行股票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发行依附于公司债券、优先股或短期票据的认股权证,可起到明显的促销作用。

(二)认股权证的种类

1.按认股权证允许购买的期限长短分类

按允许购买的期限长短分类,可将认股权证分为长期认股权证与短期认股权证。短期认股权证的认股期限一般在90天以内;长期认股权证认股期限通常在90天以上,更有长达数年或永久。

2.按认股权证的发行方式分类

按认股权证的发行方式分类,可将认股权证分为单独发行认股权证与附带发行认股权证。依附于债券、优先股、普通股或短期票据发行的认股权证,为附带发行认股权证。单独发行认股权证是指不依附于公司债券、优先股、普通股或短期票据而单独发行的认股权证。最常用的认股权证发行方式是认股权证在发行债券或优先股之后发行。

3.按认股权证认购数量的约定方式分类

按认股权证认购数量的约定方式分类,可将认股权证分为备兑认股权证与配股权证。备兑认股权证是每份备兑证按一定比例含有几家公司的若干股股票。配股权证是确认老股东配股权的证书,它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定向派发,赋予其以优惠价格认购公司一定份数的新股。

(三)认股权证的价值

发行债券的公司为了降低债务筹资的成本,在低利率的债券后常附有认股权证以吸引投资者。这种低利率债券之所以吸引投资者,是因为认股权证的价值足以抵消债券利率的降低。

投资者之所以认购附有认股权证的债券,是他们承认这种债券的价格包含了债券的价值和认股权证的价值。例如,某公司发行20年期,面值1000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13%,但该公司为每一债券附有30张认股权证,每张认股权证可按20元的约定价格在20年内的任何一天购买该公司股票,所以债券的利率为10%,低于市场利率,则该债券的价值为:

该债券所附认股权证的价值等于债券的发行价格1000元减去债券的价值789元,即211元,每张认股权证的价值约为7元(211÷30)。

认股权证的理论价格是股票的市场价格减去约定价格。认股权证实际上是买方选择权,由于选择权对收益的高杠杆作用,以及投资者对股价上升的预期,认股权证的市场价格经常高于理论价格。随着股价的升高,如果约定价格不变,认股权证的市场价格也会升高,它的杠杆作用就会减弱而风险加大,溢价减少,市场价格与理论价格逐渐接近。

认股权证的约定价格一般高于债券发行时的股票价格。因此在有效期内,许多认股权证都不会行使。能够促使投资者行使认股权证的情况有:①认股权证要到期时,股票的市场价格高于约定价格;②如果公司提高了普通股的现金股息,投资者会趋向于行使认股权证;③逐渐提升约定价格的认股权证,会使投资者行使认股权证;④成长性公司对权益资本要求迫切,而成长阶段又会使预期公司股价上升,这样促使投资者行使认股权证。

(四)认股权证筹资的优缺点

1.认股权证筹资的优点

(1)降低资本成本,为公司筹集额外的资金。认股权证不论是单独发行还是附带发行,大多都为发行公司筹得一笔额外资金。认股权证是企业发行债券的诱饵,如果公司利润增长较快,能使投资者在持有债券的同时有分享公司利润的机会。这种潜在的利益促使投资者愿意接受较低的债券利率,公司获得相对低成本的长期资金。

(2)促进其他筹资方式的运用。单独发行的认股权证有利于将来发售股票,附带发行的认股权证可以促进其所依附证券的发行效率。而且由于认股权证具有价值,附认股权证的债券票面利率和优先股股利率通常较低。当认股权证被行使后,发行的债券依然存在,还是企业的债务;而投资者行使了认股权证的权利后,认购了该公司的股票,企业可以获得权益资本,降低债务比率,改善资本结构,为进一步筹资打下基础。

(3)利用认股权证筹集资金使募集资金分步到位,有效防止了资金的闲置或被上市公司挪作他用。

(4)作为看涨期权,只有业绩稳定的绩优公司才有实力以这种方案融资,从而使融资后业绩大幅下滑现象大为减少。

(5)通过认股权证对老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补偿,减少了直接增发股票对市场的冲击。

2.认股权证筹资的缺点

(1)稀释普通股收益。当认股权证执行时,提供给投资者的股票是新发行的股票,而并非二级市场的股票。这样,当行使认股权证时,普通股股份增多,每股收益下降。

(2)容易分散企业的控制权。由于认股权证通常随债券一起发售,以吸引投资者,当行使认股权证时,企业的股权结构会发生改变,稀释了原有股东的控制权。

三、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证券是指具有在将来某一时期,按特定的转换比率转换成其他证券的权利的证券。可转换证券有可转换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企业发行最多的是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成优先股和普通股,可转换优先股只能转换成普通股。

(一)可转换债券的性质与特征

可转换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对股票的可转换性,实际上是一种股票期权或选择权。它的标的股票一般是发行公司自己的股票,也可以是其他公司的股票,如可转换债券公司的上市子公司的股票。发行可转换债券筹得的资金具有债权性和权益性的双重性质。可转换债券附有的选择权与债券是不可分割的,一旦选择权被行使,并不能给公司带来新的资本,在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非流动负债项目与股东权益项目的调整,即企业的负债减少,权益增加,负债比率会下降。

可转换债券具有与纯粹债券相同的票面利息率、到期日和选择性赎回等特征,但同时它还具有下列转换特征:

(1)每张债券均可在到期日前、以规定的转换价格,在规定的转换期间内的任何时候转换为股票。这种转换价格通常高于发行时股票的价格。用可转换债券的面值除以转换价格即得出转换比率,它表示每张债券可转换的普通股股数。

(2)转换价格通常会由于股票分割、股票股利或认股权发行而加以调整。

(3)进行转换的债券持有人不能接受应计利息,因此债券持有人很少在利息支付日前自愿进行转换。

(4)如果债券被提前赎回,则转换选择权在赎回日之前即到期(之前的3〜10天之间)。

(二)可转换债券的价值

可转换债券发行时就规定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即转换价格或转股价格。转换价格的确定反映了公司现有股东和债权人双方利益预期的某种均衡,转换价格通常随公司股票分割和股份发生变动而相应作出调整。转换价格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逐步上升的。固定价格在发行可转换债券时就已确定,这种价格可以按照发行前1个月股价的平均水平上浮一定比例确定一个固定的价格;逐步提高的转换价格是在债券期限内,逐步以一定的幅度递增。提高转换价格的目的是鼓励投资者在提高转换价格前行使转换权利,同时也满足现有股东对企业未来增长带来的好处不被稀释。如发行时转换价格为每股20元,第三年后可按照每股30元的价格进行转换。

转换比率是每张可转换债券能够转换的普通股的股数。转换比率等于债券的面值除以转换价格。发行可转换债券时,一般转换价格要高于股票的市场价格。

转换期是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的起止期间,可以与债券的期限相同,也可短于债券的期限。如规定只能在发行一段时间后才能行使转换权,称为递延转换期;有的规定只能在一定期间内行使转换权,过期失效,称为有限转换期。超过转换期的可转换债券,不再具有转换权,自动成为普通债券。

可转换债券具有按一定的转换价格或转换率转换成股票的权利,它的价值就是转换率乘以股票价格,初始市场价格是发行价格。单纯债券的价值就是债券估价模型的计算值。

(三)可转换债券筹资的优缺点

1.可转换债券筹资的优点

(1)可以降低资本成本。由于可转换债券赋予持有人一种特殊的选择权,即按事先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将其转换为公司股票的选择权,潜在获利的可能性大,而风险相对较小,使可转换债券具有转换价值,受到投资者的欢迎。因此,其利率低于普通债券,减少了利息支出。同时,在债券转换为权益资本前,债券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获得抵税的好处。在转换时公司无需另外支付筹资费用,节约了股票的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费用也低于股票的发行费用。

(2)便于筹集资金。可转换债券给予了债券持有人既可以选择获得固定利息收益,又可以选择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对投资者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容易筹集到所需资金。

(3)有利于稳定股票市价,减少对每股收益的稀释。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通常高于公司当前股价,转换期限较长,有利于稳定股票市价。由于可转换债券规定的转换价格一般要高于其发行时的公司股票价格,因此在发行新股票或配股时机不佳时,可以先发行可转换债券,然后通过转股实现较高价位的股权筹资。此外,由于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高于其发行时的股票价格,转换成的股票股数会较少,相对而言,降低了因为增发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稀释度。企业在项目融资时,项目的建设期没有产出,如果此时发行权益资本,会使公司的每股收益下降。发行可转换债券就可以避免项目建设期内每股收益稀释。项目的预期收益,使可转换债券具有转换价值。一旦产生收益,股票价格将会因收益的增加而上涨,投资者也会因股票价格上涨而行使转换权利,使企业权益资本增加。这样,可转换债券就形成了延迟权益资本。

(4)增强筹资灵活性。可转换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前是发行公司的一种债务资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是公司的潜在股东,与公司有着较大的利益趋同性,因而冲突较少。在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的过程中,不会受其他债权人的反对。

可转换债券还具有可收回的特点,企业有权按特定价格在到期日前收回债券。在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值超过收回价格时,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转换价格、降低转换比例等方法促使或行使权利,强迫持有人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即转换为权益资本,从而改变企业的资本结构,增加进一步筹资的灵活性。

2.可转换债券筹资的缺点

(1)增加了企业的财务压力。发行可转换债券后,若股价低迷或发行公司业绩欠佳,股价没有按照预期的水平上升时,持有人不愿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这些债务不能转换成权益资本,企业在收回债券之前就丧失了筹资能力。如果到期仍无法迫使投资者进行转换,企业就要筹集现金收回这些可转换债券。大量的现金支出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财务压力。

(2)存在回售风险。发行可转换债券后,公司股票价格在一定时期内连续低于转换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债券持有人可以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债券出售给发行公司,从而增加了公司的财务风险。

(3)减少了股权筹资数额。如果转换时,股票价格大幅上扬,公司只能以固定的转换价格将可转换债券转为股票,从而减少了公司股权的筹资数量。

(4)提高资本成本。可转换债券转换成普通股后,其原有的低息优势不复存在,公司将要承担较高的普通股资本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