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丁元霖第十四章 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
《银行会计》——丁元霖
第十四章 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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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收入

一、收入概述

(一)收入的概念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日常活动是指银行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所有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如银行提供的贷款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经济利益是指现金或最终能转化为现金的非现金资产。

银行的收入包括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

(二)收入的持点

1.收入可能表现为银行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银行负债的减少 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可能通过“应收利息”账户核算,表现为银行资产的增加,也可能通过“吸收活期存款”账户核算,表现为负债的减少。

2.收入能导致银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收入能增加资产或减少负债或既增加资产又减少负债。因此,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平衡公式,银行取得收入(不包括相关的成本、费用)必定能增加所有者权益。

3.收入只包括本银行经济利益的流入 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银行代委托贷款企业收取的利息,虽然增加了银行的资产,但同时又增加了银行的负债,因此没有增加所有者权益,也没有经济效益的流入,不能作为本银行的收入。

(三)收入的内容

银行的收入由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两个部分组成。营业收入是指银行在经营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它是银行收入的主要部分,包括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手续费收入、汇兑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是指银行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四)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银行的收入,应当在以下两个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第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银行。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和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要求。

权责发生制是指以权利的形成和责任的发生为标准来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其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影响期间确认和计量企业的收入和费用。从收入角度来看,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获得或者责任解除的会计期间和金额为标准确认和计量的,而不是以现金是否收到为标准确认和计量的。

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相配比。它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它是根据一定时期的收入和费用之间存在的客观因果关系来确认、计量收入和费用的;其二,它必须是同一会计期间内取得的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相配比。

二、营业收入的核算

(一)利息收入的核算

利息收入是指银行发放各类本、外币贷款和办理票据贴现所取得的收入。利息收入应按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是银行营业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它通过设置“利息收入”账户进行核算。

“利息收入”账户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确认各类贷款和存款实现的利息收入。银行收到当期利息及计提当期应收利息时,记入贷方;期末将利息收入结转“本年利涠”账户时,记入借方。

“利息收入”账户应按贷款、存款种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其明细账户有:“短期贷款利息收入”、“中长期贷款利息收入”、“保证贷款利息收入”、“抵押贷款利息收入”、“质押贷款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逾期贷款加息收入”、“贷款罚息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1.收到当期贷款利息的核算 银行采取定期结息方式,一般以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当银行收到本季度单位贷款利息时,借记“吸收活期存款”账户,贷记“利息收入”账户。银行收到本季度个人贷款利息时,则借记“库存现金”或“吸收活期储蓄存款”账户,贷记“利息收入”账户。

2.计提当期贷款利息的核算 银行采取利随本清结息方式时,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和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要求,按季确认当期实现的利息收入,在每季度末月20日的结息日计提应收利息,届时借记“应收利息”账户,贷记“利息收入”账户。等实际收到利息时,再借记“吸收活期存款”、“库存现金”、“吸收活期储蓄存款”等有关账户,贷记“应收利息”账户。

3.逾期未收回贷款的利息的核算 银行对于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90日及以上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而将其列入“未收贷款利息”表外账户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日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日后仍未收回的,应冲减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并将其转入“未收贷款利息”表外账户核算。

【例】工商银行崇明支行2010年12月31日因江桥工厂贷款90 000元已到期90日,仍未收回,其结欠应收利息1 215元,予以转账,作分录如下:

借:利息收入                         1 215.00

 贷:应收利息——江桥工厂                  1 215.00

同时进行表外账户的核算,作单式记录如下:

收:未收贷款利息                       1 215.00

4.票据贴现利息收入的核算银行接受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贴现时,根据汇票的面值借记“贴现资产”账户;根据汇票的面值、贴现天数和贴现率计算的贴现利息贷记“利息收入”账户;根据汇票的面值与贴现利息的差额,贷记“吸收活期存款"账户。

(二)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的核算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是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与中央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系统内行处之间因资金往来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存贷款利差补贴收入和本行各分支行按规定上交的管理费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是银行营业收入较主要的来源,它通过设置“金融企业往来收入”账户进行核算。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确认的与各种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系统内行处资金往来实现的利息收入,以及系统内各行处上交的管理费收入。银行收到各种往来收入时,记入贷方;期末将往来收入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借方。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账户应设置“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拆放同业利息收入”、“调拨资金利息收入”和“下级行上交管理费收入”等明细账户,分别核算存放中央银行各项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存放同业款项取得的利息收入、拆借给同业系统和其他金融企业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本银行上、下级之间相互占用业务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和下级行处上交的管理费收入等。

【例】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静安支行收到中央银行划付的存款利息5 100元,收到中国银行宝山支行划付的存款利息1 500元,收到工商银行XX分行常熟支行划付的存款利息1 800元,收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卢湾支行划付的存款利息2 400元,作分录如下: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 100.00

借:存放同业款项                    1 500.00

借:联行来账                      1 800.00

借:分行辖内往来                    2 400.00

 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10 800.00

(三)手续费收入的核算

手续费收入是指银行在向客户提供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而形成的收入。它包括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外币结算、委托贷款、拆借资金、信用卡签购和代发行债券等各种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

1.收取转账结算手续费的核算 银行在办理转账结算业务时,应按《银行结算业务收费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客户收取手续费。手续费采取当时计收和定期汇总计收两种方法。计收手续费时,借记“吸收活期存款”或“库存现金”账户,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账户。

2.收取结汇手续费的核算 银行在办理贸易和非贸易外币结算中,应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向客户收取手续费,如信用证项下出口企业办妥出口来证交单时,银行要收取通知费和议付费;如信用证项下进口,银行要向进口企业收取开证费和其他费用,另外各种贸易和非贸易的外帀结算中银行收取的结汇手续费等。银行收取结汇手续费时,借记“吸收活期存款”账户,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账户。

3.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的核算 委托贷款手续费是指银行受委托方委托,按委托方指定对象发放贷款收取利息后,按一定比例计收的手续费。

银行代委托方收取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吸收活期存款”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收贷款利息”账户。银行按收到委托贷款利息分成,收取手续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代收贷款利息”账户,贷记“手续费收入”账户。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为客户办理结算业务、咨询业务、代理业务以及办理受托贷款等业务的手续费。银行收取各种手续费时,记入贷方;期末将手续费收入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借方。

(四)汇兑收益的核算

汇兑收益是指银行进行外币交易时,由于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收益。汇兑收益应根据买入、卖出价差和汇率变动的净收益确认,银行应设置“汇兑损益”账户来核算。

“汇兑损益”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发生的外币交易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收益或损失。银行取得汇兑收益或期末净汇兑净损失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贷方;银行发生汇兑损失或期末将汇兑净收益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借方。

银行的外币交易是通过“货币兑换”账户核算的。兑入货币时,贷记“货币兑换”账户;兑出货币时,借记“货币兑换”账户,期末“货币兑换”账户通常为贷方余额,表明是汇兑收益,应予以转账,届时借记“货币兑换”账户,贷记“汇兑损益”账户。若发生借方余额,则表明是汇兑损失,予以转账时,应借记“汇兑损益”账户,贷记“货币兑换”账户。

(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核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指银行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衍生工具等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银行应设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进行核算。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等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大于其账面价值,其差额应计入当期的收益;若小于其账面价值,其差额应计入当期的损失。

(六)投资收益的核算

投资收益是指银行在规定的范围内向外进行投资,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分得的股利、利润和利息以及处置投资时所取得的收益。银行应设置“投资收益”账户来核算这一收益。

银行取得投资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债券投资”等有关账户,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七)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银行除存款、贷款、投资和代理业务以及金融企业往来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它包括咨询服务收入、租赁业务收入和其他服务收入等,银行应设置“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来核算这些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咨询服务收入、租赁收入和其他服务收入等各项其他业务的收入。银行取得各项其他业务收入时,记入贷方,期末将其他业务收入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借方。

“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应设置“咨询服务收入”、“租赁业务收入”和“其他服务收入”明细账户,对各项收入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例】工商银行静安支行向国泰公司收取出租管理专有技术30 000元,向波尔公司收取咨询费1 000元,作分录如下:

借:吸收活期存款——国泰公司               30 000.00

借:吸收活期存款——波尔公司               1 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业务收入            30 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咨询服务收入            1 000.00

三、营业外收入的核算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它是指银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所取得的收入大于其账面价值和处置费用的差额。

2.债务重组利得 它是指银行在进行债务重组时按规定应确认的利得。

3.盘盈利得 它是指银行在财产清查中盘盈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产生的利得。

4.捐赠利得 它是指银行接受各种捐赠而产生的利得。

5.罚款收入 它是指银行因供货单位不履行合同或协议而向其收取的赔偿金等各种形式的罚款收入。

银行发生各项营业外收入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银行存款”、“待处理财产损溢”、“其他应付款”等有关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账户。

“营业外收入”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银行取得各项营业外收入时,记入贷方;期末将营业外收入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借方。

第二节 成本和费用

一、成本与费用概述

(一)成本和费用的概念

成本是指企业为提供劳务和产品而发生的各项耗费。它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垫付的款项。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成本和费用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成本是按照企业所发生的业务的成本计算对象对当期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而形成的,它与所发生的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业务量相联系,而不论发生在哪一个会计期间;而费用是资产的耗费,它与一定的会计期间相联系,与发生哪种业务无关。

银行在从事业务经营活动中,不仅大量地吸收资金、相应地支付利息,而且还要支付业务经营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及各项费用,并耗费一定的物品,所有这些耗费构成了成本和费用。只有与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支出才能计入成本,与业务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不能计入成本。

(二)费用的特点

1.费用最终将会减少银行的资源 费用具体表现为银行资金支出,因此费用本质上是银行的一种资产流出,减少了银行的资源,它与资产流入银行所形成的收入相反。

2.费用最终会减少银行的所有者权益 资金流出会减少银行的所有者权益,形成银行的费用。但是,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有的资金流出是不能归入费用的,如银行以存款偿付一项债务,只是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的等额减少,没有形成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也就不构成费用;又如银行向投资者分配股利,虽然资金流出减少了所有者权益,但这是银行筹资活动而形成的利润分配,而不是经营活动的结果,也不能作为费用。

(三)费用的内容

费用按照经济用途可分为营业成本、业务及管理费和营业外支出三大类。营业成本是指银行确认的应计入业务经营成本的费用。它是银行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和其他业务成本。业务及管理费是指银行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营业外支出是指银行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四)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费用的确认银行发生费用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收入,那么费用的确认就应当与收入的确认相联系,就应当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1)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按照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当某项支出的效益仅涉及本会计年度,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在一个会计期间内确认为费用;当某项支出的效益涉及几个会计年度,则应予以资本化。这一原则为费用的确认给定了一个时间上的总体界限。正确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保证了正确地计量资产的价值和正确地计算各期的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

(2)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规定了具体在什么时点上确认费用。凡是当期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支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费用。

(3)配比原则 按照配比原则,为产生当期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确认为该期的费用。当业务发生后,已发生的业务成本应当在确认有关收入的期间予以确认。如果收入要在未来期间实现,相应的费用就应递延分配于未来的实际受益期间。

2.费用的计量 费用是通过所使用或所耗用的资产或发生的业务所耗用的劳务的价值来计量的,其计量标准是实际成本。

费用是资产的一种转化形式。有些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将会使多个会计期间受益。在各受益期通过系统、合理的分摊而形成的费用,是以其资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的。有些费用如职工工资、差旅费等可以立即按其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不得以估计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二、营业成本的核算

(一)利息支出的核算

利息支出是指银行以负债形式筹集的各种资金(不包括金融机构往来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应向企业及个人支付的利息。银行对于单位活期存款和单位定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都应按照权责发生制要求分别按季结付和预提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在银行营业成本中占有极大的比重,它是通过“利息支出”账户进行核算。

“利息支出”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在吸收各种存款业务中产生的利息支出。银行预提应付利息和直接支付当期利息时,记入借方;期末将利息支出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贷方。

“利息支出”账户应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其明细账户有:“活期存款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金融债券利息支出”、“再贴现、转贴现利息支出”和“其他利息支出”等。

银行按季确认并支付当季活期存款的利息时,借记“利息支出”账户,贷记“吸收活期存款”账户。银行按季确认并预提当季的定期存款和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时,则借记“利息支出”账户,贷记“应付利息”账户。

银行在按季确认活期储蓄存款利息并结付给客户时,借记“利息支出”账户,贷记“吸收活期储蓄存款”账户。

(二)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核算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是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与中央银行之间、其他商业银行之间、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及系统内联行之间因资金往来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系统内各行处上缴上级行的管理费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在银行营业成本占有较大的比重,它通过“金融企业往来支出”账户进行核算。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与各种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系统内行处之间因资金往来而产生的利息支出,以及系统内上缴上级行的管理费支出。银行发生各种往来支出时,记入借方;期末将往来支出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贷方。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账户应设置“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同业存放款项利息支出”、“拆放同业利息支出”、“调拨资金利息支出”和“上缴上级行管理费支出”等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例】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黄浦支行向中央银行划付借款利息4 500元,向中国银行徐汇支行划付借款利息1 200元,向工商银行昆山支行划付借款利息2 100元,向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划付借款利息1 500元,作分录如下:

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9 30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 500.00

 贷:存放同业                    1 200.00

 贷:联行往账                    2 100.00

 贷:分行辖内往来                  1 500.00

(三)手续费支出的核算

手续费支出是指银行委托其他单位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所发生的手续费以及参加票据交换的管理费支出。各项手续费应按规定的标准据实列支,不得预提。银行应设置“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账户进行核算。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委托其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各种手续费。银行支付各种手续费支出时,记入借方;期末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贷方。

【例】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徐汇支行按为民储蓄所代办储蓄存款年平均余额690 000元的1.2%支付代办储蓄手续费,作分录如下:

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8280.00

 贷:吸收活期存款——为民储蓄所            8280.00

(四)其他业务成本的核算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银行除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和汇兑损失以外的其他业务成本。银行应设置“其他业务成本”账户进行核算。

“其他业务成本”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发生其他业务成本时,记入借方;月末将其他业务成本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贷方。

“其他业务成本”账户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的明细账户设置相应的“咨询服务成本”、“租赁业务成本”和“其他服务成本”等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例】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静安支行对向国泰公司出租管理专有技术人员提供的服务人员的工资3 000元进行分配,计提职工福利费420元,作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租赁业务成本              3 4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3 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420.00

三、业务及管理费的核算

业务及管理费是指银行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银行通过设置“业务及管理费”账户进行核算。

“业务及管理费”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在业务经营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银行发生业务及管理费时,记入借方;银行月末将业务及管理费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贷方。

(一)业务及管理费明细账户的设置

业务及管理费应设置下列明细账户。

1.固定资产折旧 它是指银行按照固定资产的价值和规定的折旧办法计算提取的折旧额。

2.业务宣传费 它是指银行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3.业务招待费 它是指银行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

4.电子设备运转费 它是指银行用于电子设备运转中耗费的材料、维护费、备品备件费等。

5.安全防卫费 它是指银行为进行安全防卫购置枪支、弹药、警棍、报警器材、消防专用灭火器和水龙管费用、安装营业网点的防护门窗及柜台栏杆的费用,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特定费用。

6.企业财产保险费 它是指银行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7.职工工资 它是指银行发放给在职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8.职工福利 它是指银行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用。

9.职工教育经费 它是指银行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科学文化水平的开支。

10.工会经费 它是指银行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拨交工会使用的经费。

11.住房公积金 它是指银行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12.社会保险费 它是指银行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由其负担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

13.差旅费 它是指银行按规定标准支付因公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14.邮电费 它是指银行办理各项业务支付的邮费、电话费、电传及传真设备安装、使用和线路租用费等。

15.水电燃气费 它是指银行营业、办公用房发生的水电费和燃气费。

16.租赁费 它是指银行租赁(不包括融资租赁)房屋、车辆、设备等所支付的费用。

17.低值易耗品费 它是指银行购置的价值低或使用期限短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物品的价款及修理费。

18.修理费 它是指银行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

19.税金 它是指银行按照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20.监管费 它是指银行按规定定期向银监会交纳的监管费用。

21.会议费 它是指银行召开各种会议开支的文具、纸张、印刷材料、报刊、会场租金、市内交通费及参加会议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补助等。

22.劳动保护费 它是指银行按规定购买的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及规定岗位的职3;保健支出。

23.印刷费 它是指银行印刷各种账表、凭证、资料的费用。

24.钞币运送费 它是指银行运钞用车的燃料费、养路费、维护费、过桥(路)费、存车费及司机、协押运人员差旅费等。

25.诉讼费 它是指银行因起诉或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6.咨询费 它是指银行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各种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27.聘请中介机构费 它是指银行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查账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所发生的费用。

28.无形资产摊销 它是指银行摊销各种无形资产而发生的费用。

29.劳动保险费 它是指银行支付的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医药费、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及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费用。

30.技术转让费 它是指银行因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取得某种技术而支付的转让费。

31.研究开发费 它是指银行为研究开发新技术所支付的费用。

32.公杂费 它是指银行业务用车的油料费、养路费和牌照费以及刻制专用章,购置营业办公文具和清洁卫生用具等费用。

33.外事费 它是指银行按国家规定支付的因业务需要出国人员的出国费用,以及外宾接待费用。

34.广告费 它是指银行发生的广告费用。

(二)业务及管理费的核算

业务及管理费的内容广泛,有30多个明细账户,但不少明细账户在核算上具有共性,有的内容在前面有关章节中已作了阐述。以下仅阐述职工薪酬的核算。

职工薪酬包括的内容有: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②职工福利费。③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④住房公积金。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⑥非货币性福利。⑦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⑧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支出。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的核算 职工工资是指按照职工工作能力、劳动熟练程度、技术复杂程度和劳动繁简轻重程度,以及所负责任大小等所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主要有生产奖、节约奖等,但不包括发明创造和技术改造奖。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主要有中、夜班津贴、岗位津贴和副食品补贴等。

银行采用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银行一般按月计算并发放工资,在计算职工应发工资时,应根据劳动工资部门转来的考勤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按职工出、缺勤情况,计算职工应发工资。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发工资=工资-缺勤应扣工资

缺勤应扣工资是指病、事假应扣工资。在计算病、事假应扣工资时,先要将职工的月工资标准计算成日工资标准。日工资标准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种是按法定工作日计算,其计算依据是:全年共365天,每周法定休息2天,全年休息日104天,法定假日11天,除去休假日115天,年法定工作日为250天,则月法定工作日为20.83天,其计算公式如下:

另一种是按日历日数计算,每月按30天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事假应扣工资=日工资标准×事假天数

病假应扣工资=日工资标准×病假天数×病假扣款率

【例】工商银行市西支行日工资按日历天数计算。职工王林月工资标准为1 800元,1月份病假4天,工龄4年,计算其病假应扣工资及应发工资如下:

王林日工资标准=1 800÷30=60(元)

王林病假应扣工资=60×4×20%=48(元)

王林应发工资=1 800-48=1 752(元)

应发工资计算完毕后,再根据考勤记录及有关部门转来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代扣款项等有关资料,计算职工薪酬的实发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金额=应发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代扣款项

在实际工作中,银行是通过编制工资结算单来结算工资的。工资结算单一式数联,其中一联经职工领款签收后,作为工资结算和发放的原始凭证;一联转交劳动工资部门;一联由财会部门留存。工资结算单的格式如图表14-1所示。

财会部门根据工资结算单中的实发金额签发现金支票提取现金,届时借记“库存现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银行发放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贷记“库存现金”和“其他应付款”账户。期末将“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归集的各类人员的薪酬进行分配,属于经营和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转入“业务及管理费”账户;属于建筑安装固定资产人员的工资费用,转入“在建工程”账户。

【例】工商银行市西支行编制的1月份工资结算单如图表14-1所示。

(1)15日,按照工资结算单实发金额53 982元签发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根据现金支票存根,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                     53 982.00

 贷:银行存款                    53 982.00

(2)15日,发放工资后,根据工资结算单,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66 000.00

 贷:库存现金                    53 982.00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4 620.00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5 280.00

 贷:其他应付款——医疗保险费             1 320.00

 贷: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费              6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38.00

(3)31日,该行的职工全部为经营和管理人员,将本月份发放的职工工资进行分配,作分录如下:

借:业务及管理费——职工工资               66 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66 000.00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核算 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职工医疗卫生、生活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等支出。根据规定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工资总额是指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它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组织的活动经费。根据规定,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用于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科学文化的经费。根据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5%提取。

银行在提取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时,按业务经营和管理人员工资总额提取的,列入“业务及管理费”账户;按建筑安装人员工资总额提取的,列入“在建工程”账户。

【例】工商银行市西支行1月份发放业务经营和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为66 000元,按本月工资总额的14%、2%和1.5%,分别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作分录如下:

借:业务及管理费——职工福利费             9 240.00

借:业务及管理费——工会经费              1 320.00

借:业务及管理费——职工教育经费             99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9 2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1 3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990.00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途有: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企业内医务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及职工因公负伤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企业福利机构如浴室、托儿所等工作人员工资,以及这些项目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集体福利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独生子女补助费及其他福利支出。

银行在支用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拨交工会组织工会经费时,再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账户。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医疗保险费是指由企业负担的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的费用。企业按工资总额的12%交纳,职工按工资总额的2%交纳。

养老保险费是指由企业负担的用于职工退休后支付职工退休金的费用。企业按工资总额的3%交纳,职工按工资总额的8%交纳。

失业保险费是指由企业负担的用于职工失业的保险费用。企业按工资总额的2%交纳,职工按工资总额的1%交纳。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企业按工资总额的7%交纳,职工也按工资总额的7%交纳。

银行负担的医疗保险费已包含在职工福利费内,因此在计提时只需在“应付职工薪酬”的二级明细账户内进行划转。

银行负担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按月计提时,应根据不同的人员分别借记“业务及管理费”、“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等账户,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账户。

职工负担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发放职工薪酬予以代扣时,已经列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银行按规定将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交纳给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交纳给公积金管理中心时,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根据前例的资料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进行计提和交纳的核算。

(1)按工资总额的12%计提医疗保险费,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7 9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7 920.00

(2)按工资总额的3%、2%和7%分别计提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作分录如下:

借:业务及管理费——社会保险费            3 300.00

借:业务及管理费——住房公积金            4 6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3 3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4 620.00

(3)将本月应交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含为职工代扣的部分)分别交纳给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时,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11 22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4 620.00

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              4 620.00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5 280.00

借:其他应付款——医疗保险费              1 320.00

借: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费               660.00

 贷:银行存款                     27 720.00

“应付职工薪酬”是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根据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银行发生应付职工各种薪酬时,记入贷方;银行支付职工各种薪酬时,记入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银行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四、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一)营业外支出的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指银行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它是指银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所取得的收入小于处置其账面价值和处置费用之间的差额。

2.债务重组损失 它是指银行在进行债务重组时按规定应确认的损失。

3.公益性捐赠支出 它是指银行对外公益性捐赠的现金及财产物资的价值。

4.非常损失 它是指自然灾害造成的各项资产净损失,并包括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和善后清理费用。

5.盘亏损失 它是指银行在财产清查中盘亏固定资产等各种资产所造成的损失。

6.罚款支出 它是指银行因为未履行经济合同、协议而向其他单位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等。

7.其他支出 它是指银行发生的除上列内容以外的营业外支出。

(二)营血外支出的核算

银行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应收利息”、“银行存款”等有关账户。

银行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预计负债也应列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银行业的或有事项有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等。

银行在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由于预计负债应承担的现时义务的金额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现时需要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银行对于预计负债的金额,应当按照履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最佳估计数通常按照一定范围的中间值确定。

银行因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确定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贷记“预计负债”账户。

【例】2010年11月30日,交通银行市西支行因汽车司机肇事而涉及一项诉讼案。根据银行的法律顾问判断,最终的判决很可能对该行不利。至今,尚未接到法院的判决。据专业人士估计,赔偿金额可能在100 000-120 000元之间,计算该行的预计负债如下:

根据计算的结果,作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支出                  110 00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110 000.00

等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在判决或裁决后,再借记“预计负债”等有关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等有关账户。

【例】续上例,2011年1月28日,交通银行市西支行因汽车司机肇事案经法院判决,应赔偿原告112 000元,款项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并承担诉讼费16 000元。

(1)签发转账支票16 000元支付诉讼费,作分录如下:

借:业务及管理费——诉讼费            16 000.00

 贷:银行存款                  16000.00

(2)将应付赔偿款入账,作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支出            2 000.00

借: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110 000.00

 贷:其他应付款                112 000.00

“预计负债”是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确认的预计负债。银行发生或调整增加预计负债时,记入贷方;银行实际清偿或调整减少预计负债时,记入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银行已确认而尚未支付的预计负债。

“营业外支出”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银行发生各项支出时,记入借方;银行期末将其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贷方。

第三节 税金和利润

一、税金和教育费附加的核算

(一)税金的意义和种类

税金是国家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向企业和个人征收的税款,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向企业和个人征收税金,对保证完成财政收入,为经济建设积累资金,同时对调节生产、消费以及对开展企业间竞争,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和推动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均有重要的作用。

税金的种类较多,与银行相关的税金除了上节已阐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外还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所得税。

(二)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核算

营业税是指对规定的提供商品或劳务的全部收入征收的税款。根据国家规定对银行营业收入中的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因此营业收入应交营业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收入应交营业税额=(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国家为了搞好城市维护和建设征收的税款。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以应交营业税额为纳税依据,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额=应交营业税额×适用税率

银行营业税的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按银行所在地确定。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1%。

【例】工商银行静安支行1月份利息收入为505 000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20 000元,其中:其他业务收入为3 000元,按5%的税率计提营业税,按7%的税率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作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8 24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6 4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 848.00

银行在交纳税金时,再借记“应交税费”账户,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账户。“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营业活动发生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银行发生营业税金及附加时,记入借方;银行期末将其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贷方。

(三)教育费附加的核算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扩大中小学教育经费的来源而向单位和个人征收的附加费用。教育费附加以银行实际交纳的营业税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

【例】工商银行静安支行1月份应交营业税26 400元,按税额的3%提取教育费附加,作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792.00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792.00

在交纳教育费附加时,借记“应交税费”账户,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账户。“应交税费”是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和教育费附加。银行发生应交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时,记入贷方;银行交纳税金和教育费附加时,记入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银行应交未交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

二、利润的核算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取得的全部收入抵补全部支出后所实现的总成果。

(一)利润总额的核算

银行的利润总额是通过设置“本年利润”账户进行核算的,月末将本月损益类账户归集的数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其借贷相抵后的差额即为银行的利润总额。

【例】工商银行黄浦支行1月31日损益类账户的余额如下(单位:元):

(1)将损益类贷方余额账户结转“本年利润”账户,作分录如下:

借:利息收入               351 000.00

借: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38 500.00

借: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3 800.00

借:投资收益                  90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00

借:汇兑损益                  500.00

借:其他业务收入                850.00

借:营业外收入                 250.00

 贷:本年利润               406 100.00

(2)将损益类借方余额账户结转“本年利润”账户,作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324 100.00

 贷:利息支出               154 000.00

 贷: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31 200.00

 贷: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 500.00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16 820.00

 贷:业务管理费              115 90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 020.00

 贷:其他业务成本               360.00

 贷:营业外支出                300.00

将上列会计分录登记在“本年利润”账户后,“本年利润”账户为贷方余额82 000元,即为工商银行黄浦支行1月份实现的利润总额。

(二)所得税的核算

1.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所得税是指企业就其全年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款。它是以企业全年的所得额作为纳税依据,然而,在经济领域中,会计和税收是两个不同的分支,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规范不同的对象。因此,在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中,均体现了会计和税收各自相对的独立性和适当分离的原则。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应以会计年度的利润总额作为企业全年的所得额。这样往往会与税法规定的一个时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有所不同,它们之间由于确认的范围和时间不同而产生差异,从而导致会计和税收上对应纳所得额的计算也出现差异。

2.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差异的种类 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的差异,究其原因和性质的不同,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两种。

1)永久性差异 它是指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税法对收入与费用等会计项目的确认范围不同,所产生的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可能会在各个会计期间发生,并且一旦发生,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会再转回。永久性差异的主要内容如下: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将违反税法规定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通过营业外支出而计入利润总额,但税法规定这部分支出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益性捐赠支出均可通过营业外支出而计入利润总额,但税法规定企业用于公益性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内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以及用于非公益的捐赠支出和不通过规定的组织直接赠给受赠人的捐赠,均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赞助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赞助支出均可通过营业外支出而计入利润总额,但税法规定只有广告性的赞助支出可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非广告性的赞助支出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业务招待费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的数额通过业务及管理费计入利润总额,但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全额的6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其余40%的部分,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对外投资分回利润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从其他单位分回已经交纳所得税额的利润,要通过投资收益计入利润总额,但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从其他单位分回的已交纳所得税的利润,为了避免重复纳税,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额时,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6)国债利息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国债利息收入要通过投资收益计入利润总额,但税法规定,企业的国债利息收入可以免交所得税额,其数额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暂时性差异 它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通常情况下,资产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核算的结果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例如,资产发生减值,提取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而税法规定,企业提取的减值准备不能在税前抵扣,只有在资产发生实质性损失时,才允许税前扣除,由此产生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又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当资本化,将其开发阶段的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成本;而税法规定企业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可于发生当期扣除,由此产生了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暂时性差异。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通常,负债的确认和偿还,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而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损益,进而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所得税额,使得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例如,企业因或有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照最佳估计数确认,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规定,与确认预计负债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由此形成了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不同,可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两种。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时,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应当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

对于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当按照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当按照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所得税额的计算和核算

企业的所得税额是以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依据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由于利润总额与应纳所得额之间存在着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因此,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需要将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调整的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

所得税费用是由本期所得税额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两个部分组成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又分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其计算公式分解如下:

本期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适用税率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适用税率

所得税费用=本期所得税额+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初始会计年度可以按照上列公式确认所得税费用。

【例】工商银行静安支行第1年利润总额为80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该行发生非广告性赞助支出11 000元,业务招待费32 000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9 850元。影响计税基础的有关账户余额为:贷款损失准备12 200元,坏账准备1 800元,预计负债80 000元。“无形资产”账户余额为120 000元,系刚确认的自行开发的非专利技术,尚未摊销。计算确认所得税费用如下:

本期所得税额=(800 000+11 000+32 000×40%-9 850+12 200+1 800+80 000-120 000)×25%=199 450(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120 000×25%=30 000(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2 200+1 800+80 000)×25%=23 500(元)

所得税费用=199 450+30 000-23 500=205 950(元)

(1)根据计算的结果,确认本年度所得税费用,作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205 950.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3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99 45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0 000.00

(2)将所得税费用结转“本年利润”账户,作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205 950.00

 贷:所得税费用                                      205 950.00

后续年度确定递延所得税费时,还应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原有的余额。

【例】工商银行静安支行第2年利润总额为85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该行发生非广告性赞助支出15 000元,业务招待费35 000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 2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余额为30 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为23 500元。影响计税基础的有关账户余额为:贷款损失准备13 500元,坏账准备2 500元,“无形资产”账户中有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120 000元,已摊销了12 000元。计算其所得税费用如下:

本期所得税额=[850 000+15 000+35 000×40%-10 200+13 500+2 500-(120 000-12 000)]×25%=194 200(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120 000-12 000)×25%=27 000(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3 500+2 500)×25%=4 000(元)

上列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是这两个账户应保留的金额,在核算时应减去这两个账户原来的余额。

根据计算的结果,确认本年度所得税费用,作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194 200-3 000+19 500)         210 700.00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27 000-30 000)            3 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94 2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4 000-23 500)           19 500.00

“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确认的应当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费用。银行确认所得税费用时,记入借方;银行期末将其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记入贷方。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银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记入借方;银行转销递延所得税资产时,记入贷方;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银行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银行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时,记入贷方;银行转销递延所得税负债时,记入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银行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四)所得税费用确认和交纳的核算

所得税费用虽然以银行全年的所得额为纳税依据,然而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及时和均衡,并使银行能够有计划合理地安排经营资金,国家对所得税额采取按月或按季预征,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银行应交纳的所得税费用,一般应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在月末或季末确认,次月初或次季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累计应交所得税额=本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本期应交所得税额=本期累计应交所得税额-上期累计已交所得税额

为了简化核算手续,企业平时可将利润总额作为计奪应交所得税额的依据,在年终清算时,再将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进行调整。

【例】农业银行青浦支行本年已提取并交纳了所得税额154 400元,11月30日结算后利润总额为68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本月份应交所得税额如下:

本期累计应交所得税额=680 000×25%=170 000(元)

本期应交所得税额=170 000-154 400=15 600(元)

(1)根据计算的结果,作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5 6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 600.00

(2)将所得税费用结转“本年利润”账户时,作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15 600.00

 贷:所得税费用                  15 600.00

(3)次月初以银行存款交纳所得税额时,作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 60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5 600.00

(4)12月31日,年终决算时,利润总额为750 000元,发生赞助支出10 800元,业务招待费30 000元,对外投资分回税后利润8 0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余额为15 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为4 800元。影响计税基础的有关账户余额为:贷款损失准备9 600元,坏账准备14 00元,“无形资产”账户中有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100 000元,已摊销了50 000元。清算本年度应交所得税额如下:

本年所得税额=[750 000+10 800+30 000×40%-8 000+9 600+1 400-(100 000-50 000)]×25%=181 450(元)

本月所得税额=181 450-170 000=11 450(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10 000-50 000)×25%=12 500(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9 600+1 400)×25%=2 750(元)

根据计算的结果,作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11 450+2 050-2 500)           11 000.00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12 500-15 000)            2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 45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 750-4 800)            2 050.00

(5)同时,将所得税费用结转“本年利润”账户,作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11 000.00

 贷:所得税费用                     11 000.00

“本年利润”是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在本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在月末,各收入类账户转入时,记入贷方;各费用类账户转入时,记入借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银行实现的净利润,若余额在借方,则表示银行本年发生的净亏损。

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差额是净利润。上例农业银行青浦支行全年利润总额为750 000元,减去所得税费用181 000元后,净利润为569 000元。

三、利润分配的核算

(一)利润分配概述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和比例,对已实现的净利润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银行利润分配的内容主要包括:以税前利润弥补以前会计年度亏损;以税后利润弥补以前会计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及分配给投资者利润等。银行应设置“利润分配”账户进行核算。

“利润分配”是所有者权益类账户,也是“本年利润”的抵减账户,用以核算银行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亏损)后的积存余额。发生利润分配时,记入借方;发生亏损弥补以及年终将“本年利润”账户余额转入时,记入贷方。平时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年内利润分配累计数,年终“本年利润”账户余额转入后,若余额在贷方,表示未分配利润;若余额在借方,则表示未弥补亏损。

(二)以利润弥补亏损的核算

根据我国财务制度规定,银行发生年度利润亏损后,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若5年以内还没有以税前利润将亏损弥补足额,从第6年开始,则只能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由于以前年度的亏损反映为“利润分配”账户的借方余额,而本年度内实现的利润反映为“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余额,年终清算后,“本年利润”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贷方时,即对以前年度的亏损作了弥补。因此,无论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还是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均不必另行编制会计分录。

(三)提取盈余公积的核算

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例】农业银行青浦支行全年净利润为569 000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6%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佘公积,作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6 900.00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4 14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56 900.00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34 140.00

(四)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的核算

银行为了抵御经营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按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以备发生亏损时,予以弥补。

【例】农业银行青浦支行全年净利润为569 000元,按1%的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作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5 690.00

 贷:一般风险准备                    5 690.00

当银行以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时,再借记“一般风险准备”账户,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补亏”账户。

“一般风险准备”是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银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时,记入贷方;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时,记入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银行一般风险准备的结存额。

(五)分配给投资者利润的核算

银行实现的净利润,在提取了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后,剩余的利润可作为投资者的收益,按投资的比例分配给投资者。

【例】农业银行青浦支行全年净利润为569 000元,按72%的比例计提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作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409 680.00

 贷:应付股利                       409 680.00

当支付给投资者利润时,借记“应付股利”账户,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账户。

“应付股利”是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银行向投资者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银行确定应向投资者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记入贷方;银行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记入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银行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银行在分配给投资者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可以将历年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六)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账户的转销

由于“本年利润”账户归集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而“利润分配”账户归集了全年已分配的利润和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年终利润分配完毕后,应将“本年利润”账户余额和“利润分配”账户下各明细分类账户的余额全部转入“利润分配”账户下的“未分配利润”明细分类账户。

【例】农业银行青浦支行2010年12月31日有关账户余额如下(单位:元):

(1)将“本年利润”账户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作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569 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69 000.00

(2)将利润分配各有关明细分类账户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分类账户,作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6 410.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6 900.00

 贷: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4 140.00

 贷: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5 690.00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409 680.00

根据上列分录登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如图表14-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