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会计》——俞文青第三章 职工薪酬的核算
《施工企业会计》——俞文青
第三章 职工薪酬的核算
查找更多

第一节职工薪酬及其核算的内容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除了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外,在企业会计准则中,还包括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了的补偿,及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可见今后职工薪酬的概念覆盖面较广,有别于以往的狭隘范围。

施工企业职工薪酬的核算,要认真贯彻国家的工资政策,及时正确地计算各个职工应得的工资和相关收入,考核工资和薪酬计划的执行。各个施工企业必须根据企业施工任务、劳动生产率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来确定工资和相关支出的支付标准,制定出人员定额和工资及相关支出计划,促使企业遵守定员,节约使用劳动力,在保证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下,逐年提高企业职工的工资和福利水平。

施工企业职工工资的核算,要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正确计算每一个职工的工资,并及时进行结算,保证按劳分配原则的贯彻执行。要按照工资支出的用途和发生的地点,正确地归集和分配工资支出,并合理地计人工程和产品成本。工资是企业生产费用的组成部分,只有正确地计算各项工程和产品所花的工资,才能正确计算工程和产品的人工费。因此,必须按照工资支出的用途和发生的地点,归集和分配工资支出,计算各项工程和产品的人工费,并通过人工费的计算,促使企业改善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断降低工程成本。

施工企业除工资外的其他薪酬,有的是政府部门规定必须交纳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有的是企业直接用于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和用于职工后续教育等方面的支出,在核算时,对前者要及时上交,对后者,要规定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防止支出失控。

职工薪酬的核算,采用企业会计制度的施工企业,通过“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进行。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施工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及其按用途分别设置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社会保险费”、“应付住房公积余”、“应付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付辞退补偿”等二级科目进行。在实际核算工作中,也可将上列二级科目提升为一级科目。

第二节职工的分类和工资的种类

一、职工的分类

为了正确计算各类职工应得的工资,考核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且合理地分配工资支出,必须了解施工企业职工的分类及其组成。

施工企业的职工是指在企业中工作,并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全部人员。企业的全部人员按其工作性质和所处劳动岗位,分为如下六类:

1.生产工人,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生产活动的物质生产的工人,包括建筑安装工人、附属辅助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在现场直接服务于施工生产的其他生产工人。

2.学徒,指在熟练工人指导下,在施工生产劳动中学习生产技术、享受学徒待遇的人员。

3.工程技术人员,指担任工程技术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力和职称的人员。

4.管理人员,指在企业各职能机构及各基层单位从事行政生产、经济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员。

5.服务人员,指服务于职工生活和间接服务于生产的人员。

6.其他人员,指由企业开支工资,但与企业施工生产活动关的人员,包括出国援外人员、长期脱产学习人员、长期病假人员、派出外单位工作人员等。

通过上述分类,可以反映企业职工的组成和劳动力的使用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工资支出按其用途进行分配,并考核工资计划的执行。

二、工资总额的组成

工资总额是指各企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施工企业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施工企业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它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也叫标准工资,它是按照规定的标准计算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基本工资是职工的基本收入,也是工资总额的主要组成部分。基本工资又可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形式。

(1)计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计算并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指根据职工所完成的合格工程、产品数量和计件单价计算并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2.经常性奖金。经常性奖金是指在基本工资之外,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量以及有关经济技术指标的职工而支付的各种奖励性报酬。如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年终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工资性津贴。工资性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额外或特殊的劳动消耗,以及为了保证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受特殊条件的影响,鼓励职工安心于劳动强度大、条件艰苦的工作岗位而支付给职工的各种津贴和补助。如高空津贴、井下津贴、野外津贴、夜班津贴、技术性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给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从事劳动的报酬。

5.非工作时间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职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非工作时间支付的工资。如病假、工伤假、产假、婚丧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时间的工资。

企业的“工资总额”,也叫企业的“工资基金”。所有企业单位的工资总额,构成国民收入分配数额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一定时期内国家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因此,加强工资总额的管理和核算,促使企业遵守定员,按规定发放奖金和津贴,不仅可以促使企业节约使用劳动力,控制工资支出,防止工程、产品成水中人工费的超支,达到降低工程、产品成本的目的,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核算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节工作时间和工程数量的核算

一、工作时间的核算

施工企业在进行工资核算时,首先应了解每一职工的出勤、缺勤和工作时间的利用情况,做好工作时间的核算。工作时间的核算,能反映企业每个职工在每一工作日内的工作时间和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时间,用以:

1.反映和检查职工是否按时上班、下班,有无故迟到、早退等情况,促使职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出勤率。

2.记录每一职工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对象,据以结算工资和计算各项工程的人工费。

3.提供工作时间利用情况的资料,以便进一步挖掘工时利用的潜力,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记录工作时间的方法和凭证,要视各个企业的劳动组织和管理制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生产人员,通常可按班组分别设置“考勤表”(也叫“计工单”),由班组长或考勤员按每一工人逐日记录其出勤作业时数和缺勤停工等非作业时数。对于缺勤停工应注明其原因。在登记时,可用“事”代事假,“旷”代旷工,“停”代停工,“病”代病假,“伤”代工伤,“会”代开会,“学”代学习,“雨”代雨休等。另外,还要将班组内工人作业时数逐日按工程等分析汇总填列在“考勤表”的下端,以便据以计算各项工程应分配的工资。“考勤表”的格式如图表3-1所示。

每月终了,要根据“考勤表”结算每个职工应得的工资,并分别按建筑安装工人、机械施工人员、辅助生产工人等编制“工时汇总表”,用以汇总全月内各项工程耗用的工时,并反映工时利用情况。“工时汇总表”的格式如图表3-2所示。

企业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其他非直接生产人员的考勤,要在按部门分别设置的“考勤表”中进行,并根据“考勤表”的出勤记以结算工资。

二、工程数量的核算

施工企业如果采用计时奖励工资或计件工资时,还要记录职工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工程数量的核算,以便计算职工应得的奖金或计件工资。在施工企业里,常用“工程任务单”来记录职工完成的工程数量。

“工程任务单”是施工员根据施工作业计划,于施工前下达给工人班组的具体工作通知,也是用以记录完成工程数量、计算奖金或计件工资的凭证。通常于施工前由施工员会同定额员根据施工作业计划和劳动定额,参照施工图纸,按不同班组分别签发。由于定额项目不同或施工条件变化,对需要制定临时补充定额的工程项目,定额员应会同施工员提出初步意见,按照定额批准手续经批准后签发。

任务单中的工程完工后,班组长应即向施工员报告。施工员根据工程任务单中规定的各项条件进行检查,并会同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评定质量等级。实际验收的工程数量,原则上不得多于或少于签发的工程任务单中的工程数量。如实际验收数量与规定数量有出入时,必须查明原因,经领导批准后才能结算。

每月签发的“工程任务单”,应于月末进行结算。如果某些工程尚未全部完工,先将其完工部分按估计数进行结算。未完工部分可结合下月施工作业计划中的工程任务,再签发给原来的班组,使当月完成的工程和当月应发的奖金或工资于当月结算,并正确反映工程成本中的人工费。“工程任务单”的格式如图表3-3所示。

在按班组签发“工程任务单”计算计件工资时,根据任务单只能算得各班组应得的计件工资总额,当它在班组成员之间进行分配时,尚需根据各个职工的出勤情况。因此,在采用计件工资时,仍要使用“考勤表”记录各个职工的出勤情况。不过在这种情况“考勤表”中可仅记录各个职工的作业工时数和非作业工时数,不必对作业工时数按工程对象另加分析汇总。

在采用计件工资时,对于某些受施工条件限制,不能计件的零星工程或无法确定工资单价的任务,施工员可签发“计时工程任务单”,按实际工作时间和标准工资来计算工资。“计时工程任务单”的格式,除应具备上示工程任务单的一些必要内容外,还要在下端或背面记录完成该项工程任务的各个工人的工作时数或日数,以便根据各个工人的工作时数(或工作日数)和时标准工资(或日标准工资),求得应发工资。

凡在施工过程中因等待材料、等待图纸、气候影响、停电等原因而发生停工又无法及时安排其他工作时,应由班组长在当天下班前填写“停工单”,经施工员签章后,交给考勤员保管,作为结算工资的凭证。在填写“停工单”时,必须对停工原因进行分析说明。

由于设计变更、等待图纸以及其他属于发包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应由发包建设单位负担停工工资的,要及时通知发包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在“停工单”上签证,作为施工企业与发包建设单位结算停工工资的凭证。至于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在尚未接受任务以前的停工,应由考勤员填写“停工单”,经施工员签章后,由考勤员保管,据以结算工资。职工停工时间的工资,一般低于标准工资,如按标准工资的80%计算等。“停工单”的格式如图表3-4所示。

第四节工资的核算

一、工资的结算和支付

施工企业职工工资的计算,通常按月进行。工资的支付,有的与工资计算期相同,即按月支付。有的每月支付两次,上半月预付一次,下半月进行结算。对个别采用计件工资或包工工资的班组,也有按“工程任务单”结算和支付工资的。

施工企业发给施工生产单位职工的工资,一般由各单位的工资员进行计算,各职能部门职工的工资,由会计部门进行计算。为了正确及时地计算职工的工资,各班组和职能部门应将上节所述有关工资计算的原始记录,如“考勤表”、“工程任务单”、“停工单”等及时送交工资员和会计部门加以审核,以便正确计算每一职工的工资。

应付职工的工资,包括前述应付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一)计时工资和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应付职工的计时工资,是根据“考勤表”的作业工日、非作业工日和工资登记卡(反映职工就职、离职、调动、工资级别调整和工资津贴变动等情况的卡片)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在具体计算时,要先计算各级工人日标准工资。工人日标准工资,可按月平均工作日数除工人月标准工资算得。在国家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情况下,目前一般施工企业都实行一周工作5日、每日工作8小时的工时制度。日标准工资可按每月平均工作日数20.92日(以一年365日减去52个星期日、52个休假日和10个法定休假日除以12求得)计算。这样,星期日和休假日就不付工资,病、事假和矿工期间的星期日、休假日也不算缺勤,不扣工资。

如泥工张军的月标准工资为878.64元,6月份作业工日为16日,公假1日,事假1日,病假6日(其中2日为星期日休假日),星期休假日8日(其中2日在病假期间),则他的应付月计时工资为:

日标准工资=878.64÷20.92=42(元)

应付月计时工资=42×16=672(元)

公假1日和病假4日另按日标准工资和病假工资标准计算。

应付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应按加班加点工日(或工时)和日(或时)标准工资计算。

(二)计件工资的计算

应付工人的计件工资,是根据“工程任务单”中验收的合格工程量乘以规定的计件单价计算的。它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计件工资=∑(验收合格工程量×计件单价)

如果是小组集体计件,则应按小组集体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和计件单价,先求得小组应得的计件工资总额,然后在小组成员之间根据每个工人的日标准工资和实际作业工日计算的标准工资的比例进行分配。

如由三个不同工资等级工人组成的泥工小组,在某月份内共完成100立方米砖基础砌筑工程。每立方米砖基础计件单价为17.64元,则应付小组计件工资为:

17.64×100=1 764(元)

小组每个工人的工资等级、日标准工资、实际作业工日和按日标准工资计算的标准工资如图表3-5所示。

按照每个工人实际作业工日和日标准工资计算的标准工资为1 568元,但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实得计件工资为1 764元。

计件工资占标准工资的百分比为:

计件工资占标准工资百分比=计件工资÷∑(日标准工资×作业工日)×100%=1 764÷1 568×100%=112.5%

根据上面算得的计件工资占标准工资的百分比,就可用下列公式算得每个工人应得的计件工资:

每个工人应得计件工资=日标准工资×作业工日×计件工资占标准工资的百分比

甲工人应得计件工资:680×112.5%=765(元)

乙工人应得计件工资:480×112.5%=540(元)

丙工人应得计件工资:408×112.5%=459(元)

合计:                       1 764元

应付计件工人的停工工资,应根据“停工单”计算。

通过以上计算,就可求得企业每个职工应得的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加上每个职工应得的经常性奖金和津贴,即为每个职工在工资结算期内的应得工资总额。

(三)奖金、津贴的计算

施工企业应付的各项工资性奖金,应根据各施工生产单位和职能部门的评定和分配结果进行计算。凡有定额考核的一线生产工人,应以劳动定额、消耗定额为依据,按照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的质量、效率、安全、节约和出勤情况,按月进行考核,实行按分计奖。对于无定额考核的二线人员和技术、管理、服务人员,应在建立部门、个人经济责任制的基础上,根据任务轻重、工作难易、责任大小等,实行计分的办法,按月或按季进行考核,按分计奖。

各种工资性的津贴,不论是实行计时工资或是实行计件工资,均应按照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计算。

(四)伤、病假工资和其他工资的计算

国家为了适当解决企业职工伤、病假期间的待遇,减轻其生活中的困难,有利于伤、病职工早日恢复健康,并体现长期病休与短期病休待遇的区别,根据《劳动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其医疗、休养期间的工资应按标准工资金额支付。职工因病成非因工负伤,及其他如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时间工资,停工学期间工资,以及职工定期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女工产假期间工资,都应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规定的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计算。

通过上面计算求得的每月应付工资,往往不等于实发工资。因为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方便群众,简化现金收付手续,企业在发放工资时,往往要从应付工资中扣回一些代交款项,如代交住房公积金、代交养老保险费、代交医疗保险费,等等。会计部门应根据每个职工的应付工资和扣款通知单中所列的代交款项,计算每个职工的实发工资:

实发工资=应付工资-代交款项

然后编制工资结算凭证,据以进行工资的结算和支付。

工资结算凭证可以采用“工资结算单”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工资结算卡片”的形式。

工资结算单也叫“工资单”,一般按工作班组和职能部门分别编制,每月一张。在结算单中,要先列明每个职工的应付工资和代扣款项,然后结出以现金直接支付的实发工资。工资结算单中的应付工资,一般由施工生产单位工资员根据工资标准和“考勤表”、“工程任务单”、“停工单”等记录计算填列。代交款项和实发工资,由工资员或会计员根据有关扣款通知单填列。

“工资结算单”中除了列明应付工资、代交款项和实发工资外,还设有领款人签章栏,在支付时由职工盖章签收。因此,“工资结算单”不单是工资结算的凭证,同时也是支付工资的收据。

“工资结算单”通常一式三份,一份由劳动工资部门存查;一份按每个职工裁成“工资条”和工资一起发给职工,以便职工对工资结算的正确性进行检查;一份由职工签收后作为会计部门结算和支付工资的凭证。“工资结算单”的格式如图表3-6所示。

企业对于职工工资的结算,也有采用“工资结算卡片”来进行的。“工资结算卡片”通常按每个职工每年设置一张,保存在施工生产单位工资员的卡片箱内。“工资结算卡片”内的项目与工资结算单基本相同。各施工生产单位工资员应根据有关工资结算的凭证,如“考勤表”、“工程任务单”、“停工单”等,按月填入卡片,并算出应付工资,由工资员或会计人员根据有关扣款通知单,填入代扣款项和实发工资。然后按工人班组汇总编制施工生产单位“工资汇总表”,据以交会计部门开发支票向银行提取现金,发放各个职工的工资。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卡片上盖章签收。

采用“工资结算卡片”结算工资,可以减少各个月份抄写全部职工名单的工作,并易于了解每一职工全年的工资结算情况,但不便于汇总各类职工的工资总额。同时卡片的流动性较大,也容易散失。因此,必须加强对卡片的管理,设置卡片登记簿,记录卡片的发出及卡片在各班组、车间的流转情况。在发放工资后,应及时收回卡片,检查有无散失,并按照规定的顺序放回卡片箱内。

根据各个工人班组和部门的“工资结算单”或各施工生产单位的“工资汇总表”,还要汇总编制“工资结算汇总表”,用以汇总反映整个企业各单位、各部门的应付工资。为了便于总分类核算和工程成本计算,除按本章第二节所述职工分类,汇总编制“工资结算汇总表”以供考核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外,还要按总分类核算的要求,分别按照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人(包括在施工现场运料、配料等辅助工人,以下同),机械施工和运输作业机上人员,辅助生产单位工人,附属工业企业生产工人,材料采购、保管人员,施工单位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人员,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医务、保育人员,集体福利部门人员,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等汇总编制。“工资结算汇总表”的格式如图表3-7所示。

为了保证工资总额的合理使用,会计部门在编制“工资结算汇总表”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工资支出认真审查:

工资的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多算、少算、重发、漏发、虚报工资等情况。

各种奖金、津贴、补贴的支付是否符合有关劳动工资的法令、制度和计划的规定。

有无将下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范围的支出列入工资总额:(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及技术改进奖;(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7)对自带工具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补偿费用;(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补偿收入;(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利和利息;(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补助费等;(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13)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是否遵守定员计划,有无因超计划录用人员而造成工资总额的超支。

此外,还应进一步计算劳动生产率指标,检查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是否超过工资总额的增长速度,促使企业不断提高施工活动的经济效益。

二、工资的核算

工资核算的主要任务是:一方面正确计算每个职工的应付工资和实发工资,反映企业与职工的结算情况和企业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保证工资总额的合理使用;另一方面将工资支出按其用途或发生地点进行归集和分配,以便正确地记入有关科目。这两方面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所有应付职工的工资都必须按其用途进行分配,并记入有关的科目;而所有记入有关科目的工资支出又必然是企业的应付工资。

工资的总分类核算是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和有关工资的付款凭证,通过“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科目(采用企业会计制度的施工企业用“应付工资”科目,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施工企业用“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科目,以下同)进行的。“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科目的借方登记本月应发工资总额,包括用现金支付的和通过转账支付的工资,以及职工未领的工资;贷方登记按支出用途分配记入有关科目的当月应付工资总额。因此,设置和运用“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科目,一方面集中反映企业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工资,更好地控制工资总额的使用;另一方面也便于进行工资的结算和分配,有利于全面了解工资的分配情况,促使企业节约使用劳动力。

为了总括反映施工企业各个月份内工资的分配情况,会计部门应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编制如图表3-8所示的“工资分配表”。

       

根据“工资分配表”分配工资,应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生产成本——工程施工成本或工程施工          40 240

  生产成本——机械作业成本或机械作业          12 687

  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5 300

  生产成本——工业生产成本                9 180

  生产成本——工程施工成本——间接费用

   或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7 200

  管理费用                        8 030

  采购保管费                       3 193

  应付福利费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2 040

 贷: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87 870

如果企业有从事多种经营的业务人员,应将他们的工资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借方;有从事固定资产建造、扩建、改建、修理以及临时设施搭建等专项工程的工人,应将他们的工资记入“在建专项工程”科目的借方。

对于“工资结算汇总表”中向职工收回的代交款项,应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贷方和“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科目的借方,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11 186

 贷:其他应付款                      11 186

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中的实发工资,开出支票,向银行结算户提取现金,支付工资时,应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现金                      76 684

 贷:银行存款                    76 684

借: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76 684

 贷:现金                      76 684

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可能有少数职工因故不能按时领取工资。对于这些未领工资,在超过企业规定的工资发放期限时,应由班组、车间、部门交回,并编制待领工资明细表,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现金                     1 200

 贷:其他应付款——未领工资            1 200

同时,将未领工资的现金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1 200

 贷:现金                     1 200

如果企业对职工的工资每月分两次支付,即上半月预付一次,下半月进行结算,一般在上半月预付相当于全月标准工资的一半。为了简化计算手续,预付工资最好为整数。如月标准工资为833.30元,在上半月可预付410元;月标准工资为782.92元的,在上半月可预付390元等。预付工资时,应作借记“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科目和贷记“现金”科目的分录入账。下半月结算工资时,应将上半月预付工资在“工资结算单”或“工资结算卡片”中的“上半月预付”栏内列明并扣回。由于此项预付工资已作借记“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科目的分录,所以,不必再作扣款的分录,只要将下半月发放工资的金额,作工资支付的分录即可。

第五节职工福利费和其他薪酬的核算

一、职工福利费的核算

施工企业职工除了按照自己的服务数量、质量领取供个人支配使用的工资外,还可享受企业的各种集体福利和取得必要的个人补助。这种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和个人补助的资金来源,目前主要是由根据工资总额的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解决的。

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应在“应付福利费”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科目(采用企业会计制度的施工企业用“应付福利费”科目,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施工企业用“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科目,以下同)进行核算,在提取时,应记入科目的贷方和有关成本费用科目的借方,即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人和施工单位技术、管理、服务人员计提的福利费,应记入“生产成本——工程施工成本”或“工程施工”科目的借方;为机械施工、运输机上人员计提的福利费,应记入“生产成本——机械作业成本”科目的借方;为辅助生产单位工人计提的福利费,应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为附属工业企业生产工人计提的福利费,应记入“生产成本——工业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为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医务保育人员、集体福利部门人员、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计提的福利费,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的借方;为材料采购保管人员计提的福利费,应记入“采购保管费”科目的借方;为企业固定资产建造、扩建、改建、修理以及临时设施搭建等的工人计提的福利费,应记入“在建专项工程”科目的借方。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总括反映职工福利费的提取和分配,可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算得各类职工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的提取比例计算,并编制如图表3-9所示的“职工福利费计算表”。

根据“职工福利费计算表”,即可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生产成本——工程施工成本或工程施工            5 634

  生产成本——机械作业成本或机械作业            1 776

  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742

  生产成本——工业生产成本                 1 285

  生产成本——工程施工成本——间接费用

   或工程施——间接费用                  1 008

  管理费用                         1 410

  采购保管费                         447

 贷:应付福利费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12 302

施工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等集体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在支付时,应记入“应付福利费”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科目的借方和“银行存款”、“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等科目的贷方。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应付福利费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XXX

 贷:银行存款                    XXX

   应付工资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XXX

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有的要求按实际发生额列支,不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如果今后按实际发生的福利费列支,可在发生时即将它记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贷方,但在采用这种会计处理时,必须事前制定可操作的福利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防止福利开支失控。

二、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社会保险费是指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一起,称为“五险一金”,以前都被认为是企业职工福利。现在都是政府及有关权力机关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企业会计准则也明确将其纳入职工薪酬范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会计中应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或“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置的“应付社会保险费”和“应付住房公积金”两个二级科目(采用企业会计制度的施工企业,用“其他应付款”科目,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施工企业,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以下同)进行核算。企业应交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算,将其记入“管理费用”科目的借方和“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应付社会保险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住房公积金”科目的贷方:

借:管理费用                      XXX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     XXX

    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住房公积金     XXX

企业在交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应记入“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住房公积金”科目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贷方。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    XXX

  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住房公积金    XXX

 贷:银行存款                     XXX

三、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核算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的日常费用。两项经费都可为职工后续教育作支出准备,因而也将它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或“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置的“应付工会经费”和“应付职工教育经费”两个二级科目(采用企业会计制度的施工企业,用“其他应付款”科目,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施工企业,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以下同)进行核算。目前,工会经费一般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一般按工资总额的1.5%提取。在计提时,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的借方和“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会经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教育经费”科目的贷方:

借:管理费用                         XXX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会经费         XXX

   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教育经费       XXX

企业将提取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从银行结算户拨交使用时,应记入“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会经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教育经费”科目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会经费       XXX

  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教育经费     XXX

 贷:银行存款                        XXX

四、辞退补偿的核算

辞退补偿是指企业在职工还没有到退休年限的时候,提前与其终止了劳动合同,而给予相当于辞退的补偿金,或者为了鼓励员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金。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符合企业已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这两个条件时,就应将辞退补偿进行预计,确认为企业负债,将它记入“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辞退补偿”科目(采用企业会计制度的施工,用“其他应付款”科目,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施工企业,用“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辞退补偿”科目,以下同)的贷方,并记入当期“管理费用”科目的借方。

借:管理费用                       XXX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辞退补偿       XXX

企业付给辞退职工补偿金时,记入“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辞退补偿”科目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辞退补偿      XXX

 贷:银行存款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