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会计实务》——蔡凤乔 第一章 酒店会计核算的主要特点
《酒店会计实务》——蔡凤乔
第一章 酒店会计核算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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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的经营方式较为特殊,其会计核算与其他行业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例如:酒店客房向顾客出租房间及设施,并伴以劳动性服务而取得收入,没有成本,只有费用;餐饮以手工操作方式制作菜肴食品,生产过程较短,加工、销售和服务几乎在同一时间段,既有费用,也有成本,但成本的具体内容和核算方法又与工业企业不同。酒店会计核算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1收入核算的特点

酒店营业收入内容较为复杂,不像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销售产品或商品那样纯粹。酒店客房营业日报表反映的收入项目较多,一般有房金、加床、洗衣、电话、 食品、饮料、餐费、赔偿等。入账时,必须分清这些收入的性质,不能笼统地全部列作客房营业收入。例如:电话是收回原已垫支的一部分,洗衣是收回已垫付的洗涤费,赔偿是收取被损坏物品必须换新的价值,都不属于营业收入,而应冲减有关费用,否则既虚增了收入,又虚增了税负。餐费是餐厅转来应计入寓客消费账户的欠款,餐厅已列作营业收入,客房只能作收回内部往来账款处理。

如今很多酒店为了促销,客房部门每天发给入住旅客一定面额的免费早餐券。 餐厅回收的早餐券抵交当天应上交的营业款。在账务处理上,对回收的早餐券金额应冲减客房的营业收入,因为免费早餐券其实质是房价折让。这样处理,既没有重复计算营业收入,又合理避税。

长期以来,给酒店送货的供应商为了对高档酒类促销,付给餐厅服务员按销售量一定比例提成的“开瓶费”。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本属非法,但目前尚无明令禁止,所以非常普遍。酒店对开瓶费的处理各不相同,有的全部分配给餐厅服务员;有的按开瓶费总额30%左右留存酒店列作营业外收入,其余分给服务员。这种开瓶费从表面看,是供应商自掏腰包;实际上,精明的供应商已将这笔开支计入售价,羊毛出在羊身上,到头来还是酒店负担。这就是说,酒店收到上交的开瓶费, 实质是收回被抬高酒价的一部分补偿,故应冲减销售成本,不应列作收入。如此处理,既能挤掉销售成本的一些“水分”,又能合理避税。

酒店退回供应商的空啤酒瓶所收回的价款,由于啤酒进价已含酒瓶价值,也应冲减啤酒销售成本,不能列作营业外收入。

有些酒店的美容美发、保健、茶艺等经营项目均不自营,而是向外出租经营场所。收取的房租应列作营业外收入,并交纳营业税和房产税。

酒店的客房、餐厅、舞厅、蒸汽浴等经营部门,都分别设有吧台,向顾客供应酒水、香烟、食品等消费品。吧台的营业收入按部门设项,月末分别结转销售成本。

1.2成本核算的特点

酒店饮食制品和吧台都要核算营业成本。饮食制品成本核算与工业企业不大相同。工业企业的成本要素是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和制造费用;成本计算方法视产品工艺流程繁简,分别采用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等多种计算方法,有的还要计算期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成本核算较为复杂。而饮食制品成本核算较为简单,成本要素仅为构成饮食制品实体的原材料、辅料、调料等购进价值,不计入工资等其他一切费用;成本计算方法一般是月末对厨房未用完的原材料、辅料、调料进行实地 盘点,然后倒轧,计算出当月的营业成本。餐饮制品的单项成本,是计算合理销售价格的依据。

餐厅吧台酒水、香烟、食品等的成本核算与零售商业相似。如果采用售价核算,月末按售价结转销售成本的同时调整进销差价。

1.3费用核算的特点

酒店的费用有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要分经营部门设立明细分类账核算。管理费用月末按一定的分配率,分配到各经营部门,以便计算各自的盈亏。

酒店几项主要费用的核算:

营业部门从经理到服务员的工资分别列入各个部门的销售费用;行政后勤部门从总经理到工作人员的工资列入管理费用。

电费、燃料费如无分部门计量的仪表,一般按各自占用经营场地面积大小进行分配。

酒店固定资产巨额投资的折旧费,可按各部门实际占用量分配,如果无法分清占用量则列入管理费用核算。

酒店装修费用不但数额巨大,而且翻新间隔期较短,一般在3年左右便要大范围地重新装修。装修费用可分月预提,如果没有预提,大额装修费用发生时,可列入“长期待摊费用”账户分期摊销。客房的布草(即床上用品等布件),由于存量应达实际用量的两三倍,数额很大。而且洗涤频繁,容易损耗,约3年左右便要大量更新。大批量购进时,可列入 “长期待摊费用”账户分期摊销。

餐厅的小餐具用量多,损耗大。批量购进时列入“待摊费用”账户,1年内摊销。

服装费是酒店一项较大的开支,由于购进时便能分清领用部门和着装对象,而分别列入有关部门的费用。大批量购进时,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在两三年内分月摊销。

绿化费是酒店必不可少的支出。规模大的酒店拥有大面积的树木、花草场地, 配有专门人员养护,费用较大;较小的酒店也要购买或租用一定数量的花卉盆景, 开支略小。绿化费按实际支出列入管理费用核算。

酒店财务费用核算与其他行业相同,无贷款利息支出的企业,发生的存款利息收人在“财务费用”账户贷方反映,月末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

1.4税金核算的特点

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销售产品或商品是要交纳增值税的。增值税属价外税, 进项税款可以抵扣销项税款,纳税操作和核算比较复杂。酒店主营业务是交营业税,纳税操作和核算都比较简单,但涉及的税种和税率较多。例如:客房、餐饮、蒸 汽浴、娱乐交营业税,商场要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纳税,娱乐的税率在 5%〜20%范围内核定。

酒店出租营业场地的房租收入,除交纳营业税外,尚要交纳12%房产税。 酒店从事大规模装修工程,如未取得发票要按装修费用总额补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各3%。如果购入建筑材料和支付装修工资,能取得发票,可抵扣应交税款。

酒店的所得税,有的经批准查账征收,分月预交,年终按查账核实的税额多退少补;有的则不论盈亏按核定的所得税额逐月交纳。

1.5应收账款核算的特点

任何工商企业的“应收账款”账户都是用来核算挂账经济业务的,这个账户不反映已实现的全部销售收入。

凡客房采用应收应付制核算的酒店,宾客入住时,无论先付款后住店(即预收房金方式),或先住店后付款(即挂账方式),每天发生的各项收入均通过“应收账款”账户核算。客房的“应收账款”下设“应收户”和“预收户”两个二级账户,分别记录应收和已收金额。“应收户”二级账户的累计发生额反映已实现的全部收入;“预收户”二级账户的累计发生额反映已收到的货币资金。这两个二级账户在年度内一直分别累计,年终相互冲转,冲转后的借方或贷方余额保留在“应收户”或“预收户”二级账户,并结转下年。

酒店的客房收入一般占总收入的60%以上,此项巨额结算资金,可以根据“应收户”和“预收户”两个二级账户的动态进行考查和监控。

1.6多种核算方法的特点

酒店要对不同的经营项目,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例如:客房、舞厅、蒸汽浴、 吧台采用类似商业企业的核算方法;饮食制品采用类似工业企业的核算方法;商场和小卖部采用商业零售企业售价核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