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一九八九年四月四日通过,现予公布,自一九九零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一九八九年四月四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三章 管辖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八章 执行
第九章 侵权赔偿责任
第十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十一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