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法院开庭审理了陈、郑两会计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
据了解,在重庆市打击犯罪专项整治过程中,李强(化名)涉案,他在落网前就想到留一手,命令手下两名女会计编造假账,烧毁真账簿,销毁的账簿金额达400多万元。
据沙坪坝区检方指控,李强手下有多名会计,陈、郑是其中的2名。陈今年4l岁,是北碚人,2007年9月起出任李强旗下企业出纳,主要负责运输公司和建材厂的财务工作。郑比她小几岁,自己另有工作,担任运输公司的兼职会计,两人都经人介绍在建材厂工作。
在担任会计期间,陈、郑两人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共有两次。第一次是2008年夏天的—天,李强的手下骨干张军(化名)找来陈,给她布置了一个特殊任务:“现在外面查得很紧,你准备一下,搞个假账,然后把真账簿烧了。”
随后,张军又找到公司运输部的郑,谎称为应付公司内部审计,你负责补做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的账簿,将每月的收入和支出额度编造,使利润达到最小化后,张军和陈—起将会计账簿烧掉。
第二次是在2009年6月,李强预感到可能要被抓,对手下张军说:“有人在查我,事情越到后头越棘手,你尽早找人把假账做好,把真账烧掉。”于是,李强又找来陈、郑等人吩咐继续作假,要求陈、郑等人做2008年8月至2009年5月间的假账,并将真账簿交给陈烧掉。这次的账目金额约为250万,共有10页。
陈将真账簿拿回家后,知道销毁账簿是犯法的,所以没有立即烧掉。直到李强去年秋被抓,陈为确保假账不被查出,于是将真账簿烧掉。到此时,两次销毁的账簿金额一共是400多万元,由于当事人无法记清楚,具体多少数据难以核实。
在庭上,陈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毫无辩驳。而郑从始至终都没有认罪。她说,张军找她做账时,只是告知为了应付公司内部审计,而且做账时的原始数据,是从陈那里得来的。自己根本不知道他们是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检查,隐瞒资金去向,更不知道他们会销毁真账簿,自己只是完成上头交代的任务。
检察官表示,郑在庭上所说的与在公安机关所交代的有出入,外加其他嫌犯的交代都指明郑不仅参与做假财务,并且她知道销毁了真账簿,具此认定郑认罪态度不如陈端正。
检察官建议法庭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陈有期徒刑6个月,并认为郑认罪态度不好,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到一年。陈的律师称,陈是因为害怕得罪李强,怕他对自己家人不利,才被迫做了这些违法的事,但没有提交相关证据。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