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提出,中央部门度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草案)审签工作审计重点内容之一是严肃查处使用虚假发票报销问题。
在对中央部门发票报销的真实性进行审计时,我们特别关注在科研课题经费、基本建设项目、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支出中以“会议费”、“咨询费”、“设备购置”、“工程购建、修缮”、“办公用品”等名义报销发票的真实性,揭示中央部门使用内容、金额与实际不符的发票报销,指出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处理以虚假发票报销的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秩序。
我们在审计中发现,一些单位存在用假发票处理虚假业务或真实业务、用真发票处理虚假业务、借用自制原始凭证处理虚假业务等现象,利用假发票报销虚列支出、骗取或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
假发票报销存在的类型主要有:制作假发票,买卖假发票;套用真发票的信息,伪造假发票号码,鉴别为发票纸张和颜色不符;真发票假内容,如发票事项与实际业务不相符,发票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相符,开票单位与发票领购单位不相符。
针对上述问题的发生,审计人员应采取有力措施,严格审查、严肃处理。
一是对实物或合同进行核对,根据发票数量核对是否有实物存在,包括核对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及新旧程度,根据购买量与实际业务需要进行分析,判断发票真伪。通过对合同及相关资料的检查,判断业务的真伪性,断定发票的真伪。
二是对发票内容涉及的培训费、咨询费、餐费、制作费、会议费、办公用品等事项,特别是金额较大,多次使用同一单位发票,要同银行、工商、税务部门联系,核对是否在工商注册,是否将资金打入发票单位,并配合座谈走访等办法核实发票的真伪。
三是对报销发票情况进行普查,对发票要素不全,开票内容及印章故意模糊,发票代码不同,收款付款单位不同的,要同税务部门联系取得虚假发票鉴定结论,并限定经办人员立即补开发票手续。
四是加强对单位财会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进行财会知识培训,普及国家税收政策知识和发票管理知识,提高发票的鉴别能力。
五是对于弄虚作假、虚构交易,以虚假发票报销,骗取、套取现金,证据确凿的,审计人员一定毫不手软,严厉查处,坚决向纪检、司法部门移交、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