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抵扣须稽核发票

运费发票只有通过国家税务局的认证,符合抵扣的要求,才允许其运输费乘以7%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增值税。

从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时,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采用与增加存货相一致的会计处理,将支付给供货方的增值税计入进项税额核算。而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与购进存货一样,不能得到增值税的抵扣。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当然是不可能得到抵扣。企业购进可以抵扣的机器、机械等设备类的固定资产时,不仅可以将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进行抵扣,而且可以将其运输费的7%也在计算后进行抵扣。

为了便于征收管理,随购置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是伴随着固定资产的核算进行,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则其运费的7%也可以抵扣。运输部门是上缴营业税的,而工业、商业取得的运费发票则是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其增值税的,所以取得的货物运费发票,按照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要求,需要经过国税、地税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按税法规定准予抵扣的部分直接计入增值税“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余部分转入固定资产的价值,会计处理方法与材料采购的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操作重点:运费发票如何经过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交叉稽核比对。

解决办法:运费发票只有通过国家税务局的认证,符合抵扣的要求,才允许其运输费乘以7%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增值税。发票必须是当期的。所谓“当期”.是指该运费所对应的货物应在本期计算缴纳销项税额或准予抵扣进项税额,若相应的货物不属于本期,则无论是否依法取得并保管发票,均不得抵扣。

自2007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运发票,必须是通过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新版货运发票。原则上,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其包含的运输费用也不得抵扣。